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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駱仲齊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記者群無一不閃亮獨家新聞的垂涎兇光,直逼向他。

獨家!獨家!秘密來臺的青年實業家在臺北街頭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獨家,先搶先贏!飢渴的兇光透露如是訊息。

“Damn it!”

丟棄手臂上的西裝,少了負擔,駱仲齊很快便追上凌雲,一反頹勢牽住她的手猛向左轉進前方的巷道,再一個左轉右轉,轉進不知名的暗巷。為免被輕易找到,他又拉著凌雲拐了幾個彎,彎進防火巷,成功甩開為了獨家窮追不捨的媒體記者。

雜沓的腳步聲和質疑相詢聲不斷,持續了一會兒才放棄地逐漸離去。

然紛亂潮熱的呼吸卻糾纏著在窄小的防火巷內緊緊相貼的男女,曖昧難明。

“呼……”好喘!“我……我的筆、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對方同樣劇烈的起伏,凌雲慌了手腳。

他的出現太突然,嚇得她手足無措。

如果他是靜靜地走過來向她說聲“嗨”,也許她會笑笑的、大方地說聲“好久不見”,不會像剛才那樣見鬼似的逃開。都怪他,害她嚇得心臟彷彿快要從嘴裡吐出來。

還有那群記者,“甩、甩開他們了──唔!”

氧氣不足正待補充的此刻,因劇烈運動而升溫的唇毫無預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氣驀地抽空,滿滿的男性氣息無助於氧氣的供應,輕輕舔吻、深深探索,糾糾纏纏,根本不留一絲空隙讓她喘息。

凌雲的全身像地震時美術館裡掛在牆上的畫作,搖搖欲墜。黑眸依然睜大,瞬間一片空白的腦袋擠進不甘心的抗議。

跑了這麼久、這麼遠,這男人為什麼還臉不紅,氣不喘?還有餘力吻她?

天曉得,頸項暴起的青筋足以說明駱仲齊正憋著一口氣強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願。

七年了,也許有人會說已經等了七年,多等一會兒又何妨?

但他要說──就是因為等了七年,才連一秒鐘都不想再等!

他已經等夠了!“為什麼、跑?”

“你……又為何呼、追?”一樣氣喘吁吁。

“不要把問題丟還給我!”額頭貼著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間喘呼熱氣。“我要答案。告訴我,說你跑是因為還記得我、是因為不知所措、是因為──還愛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對我、所以你跑!告訴我,我只要這樣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會──”

“假的。於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麼可能還待在紐約?”他的定力只有這樣。“你不會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說你不知道為什麼。”

“我知道。”

“我買下你所設計的大樓,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問,我也知道為什麼。但是你不覺得這樣做很──笨嗎?我只是一箇舊情人,一個曾經在你的生命中晃過那麼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費心惦記,浪費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鐘、七個小時,也不是七天、七個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訴我你從來沒有改變過心意。”

“你有嗎?這七年的旅行當中,你有讓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進你的心裡?”

“我──我沒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為她的感情夠開放夠淡薄,在下一站也許會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開啟另一段萍水相逢的異國戀曲,然後隨著她的離開結束,再在下一個落腳處繼續同樣的迴圈。

但是沒有,之後的旅途,她像聖女貞德似的堅守被自己捨棄在紐約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當情人不行──等醒覺的時候,已經空白了七年。

人說七年之癢啊,為什麼七年後她想的、愛的男人還是他?

“那麼你如何要求我花心?當心裡被一個女人佔滿的時候,怎麼容得下其他閒雜人等?”

凌雲驚奇地看著他。“不要告訴我你能像我一樣斷欲七年。”男人耶!

什麼話都敢說的老毛病不見有改進的跡象。

“你以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個小時的男人還有多少體力考慮情慾的問題?”像她一樣?駱仲齊咧嘴微笑。“凌,原來你這麼愛我,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麼時候說過這種話了?

“承認愛我有這麼難嗎?只是三個字,對你而言真那麼難以出口?”

“你也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