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凌宵不慌不張,從另一邊的口袋裡掏出一枚戒指,單膝跪在地上,拉起她的手說:“我想吃你一輩子。”見她沒有反應,他又說,“不想要嗎?不想我馬上就扔掉。”說著他手一揚。
“要,我要的。”陳可拉住江凌宵的手,急急忙忙表明自己的心態,“我要的,大騙子。不准你扔掉。”陳可拿起戒指戴在手指上。
再也沒有比求婚時戴的戒指更為閃亮的東西,除了愛情。陳可和江凌宵終於修成了正果,她仍沒有回去做她的助理,因為她要做他的太太,替他生個孩子,這是一個比做助理更要的工作。
對於此點,江凌宵沒有任何反駁的理由,他會很努力配著著陳可,造個小寶寶出來。真是太好了……
啊,還有一點,後來陳可找了個機會,把江凌宵手機裡的那張照片給刪了。不過這個時候她已經有另一個把柄在江凌宵手裡,就是她肚子裡還沒出生的小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