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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未必如此減色。”

李:“財源雖廣,無法可開。”

伊:“中國之地十倍於日本,中國之民四百兆,財源甚廣,開源容易,國有急難,人才易舉,即可用以開源。”

……

李:“奏如不允,爾不能去,爾當設身處地將我為難光景細為體諒。果照此數寫明約內,外國人必知交將借洋債方能賠款,勢必以重息要我。債不能借,款不能還,失信貴國,又將復戰,何苦相逼太甚!”

伊:“借債還款,此乃中國之責!”

李:“不能還則如之何?”

伊:“已深知貴國情形為難,故減至此數,萬難再減。”

李:“總請再減。”

伊:“不可減矣。”

……

李:“總之,現講三大端,二萬萬為數甚巨,必請再減;營口還靖退出;臺灣不必提及。”

伊:“如此,我兩人意見不合,我將改定約款交閱,所三隻能如此。為時太促,不能多辦。照辦固好,不能照辦,即棄駁還。”

李:“不許我駁否?”

伊:“駁只管駁,但我主意不能稍改。貴大臣固願速請定和約,我亦如此。廣島有六十餘隻運船停泊,計有二萬噸運載,今日已有數船出口,兵糧齊備。所以不即出運者,以有停戰之約故耳。(威脅)”

李:“停戰期滿,可請展期。”

……

李:“賠款還請再減五千萬,臺灣不能相讓。”

伊:“如此,當遺兵至臺灣。”

李:“我兩國比鄰,不必如此決裂,總須和好。”

伊:“賠款,讓地,猶債也。債還清,兩國自然和好。”

李:“索債太狠,雖和不誠。前送節略實在句句出於至誠,而貴大臣怪我不應如此說法,我說話甚直,臺灣不易取,法國前次攻打尚未得手,海浪湧大,臺民強悍。”

伊:“我水師兵弁不論何苦皆願承受,去歲北地奇冷,人皆以日兵不能吃苦,乃一冬以來我兵未見吃虧,處處得手。”

……

中堂起席,與伊藤作別,握手時再請將賠款大減,伊藤笑而搖首雲不能再減而散。

在談判過程中,李鴻章還開玩笑地提及要聘請伊藤博文當任清國宰相。

李鴻章:“(微笑)願向我國政府建議,禮聘閣下為敝國宰相如何?”

伊藤博文:“(亦微笑)敝人一身已獻給我國天皇。如蒙陛下恩准,不拘何時,亦不拒絕為貴國竭盡微力。”

李鴻章:“如貴國皇帝陛下恩准,閣下能否應我國之禮聘?”

伊藤博文:“博文之區區一身,既已屬於我皇帝陛下,如陛下不允,亦無可奈何,敝人或進或止唯皇帝陛下之命是從。如陛下恩准,敝人將不避艱難,捨身為貴國效力。”

1895年4月17日,李鴻章與日本代表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日馬關條約》。條約規定:清政府承認朝鮮“獨立自主”;割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列島及附屬島嶼給日本;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增開重慶、沙市、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開闢內河新航線;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開設工廠,產品運銷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李鴻章在這份條約上簽字的手,一定是顫抖無力的。在草約上簽字的時候,李鴻章突然想起了他臨行前恭親王率領全體軍機入奏皇帝的奏摺上有這樣一句話:中國之敗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鴻章之故。聽著這句話,李鴻章當然差一點老淚縱橫。

1895年之後,李鴻章像被水淹過的一座土山一樣坍塌了,在此之前,這座山巒曾經氣沖霄漢,巍峨矗立。從某種意義上說,李鴻章猶如一個賭徒一樣,輸掉了自己畢生的積蓄。但李鴻章還是剋制住自己巨大的悲傷,像一個職業外交家一樣,盡力用外交彌補自己的過失。而後,他把自己封閉在冷靜的沉默中,就像一隻受了傷的老虎,一邊舔著自己的傷口,一邊思考著對策,隱忍,等待,夢想著伺機一擊。只可惜,李鴻章沒有等到出擊的那一天。以後的日子更加陰晦,在他面前的,是更多的麻煩和鬱悶;是寒冷,那彷彿來自極地之側的冰寒。

第九章 羞對後生(1)

在馬關,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的見面是第二次了。

這對同時被稱為“東方俾斯麥”的傳奇人物一生中見過三次面。一次是1885年在天津會談朝鮮問題;一次是1895年在日本馬關談判;另一次則是戊戌變法失敗前夕在北京,當時伊藤已辭去了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