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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在莫海右檢驗屍體的時候發現,屍體腹部有極其細小的針孔,脂肪層有被抽離過,也就是說,犯人殺人之後,為了掩蓋屍體本身肥胖的事實,故意抽掉了屍體腹部的脂肪,然後在上面補了一刀,以掩蓋抽脂的行為。

莫海右在檢驗屍體面部的時候發現,臉部也有抽掉脂肪的痕跡,而且,被害者應該是一個禿頂,頭頂中央的殘皮上並沒有生長頭髮的痕跡。這也就是之所以被害者整張臉一側和頭頂上的皮被殘忍地撕扯下來,連帶裡面的肌肉也被劃得慘不忍睹的真正原因:掩蓋被害者的體貌特徵和抽掉脂肪之後導致的臉部歪斜。

一個自以為是,看電影和書看得太多,愚蠢之極的犯人,這是莫海右驗屍之後對嫌疑犯的第一印象。他還從沒有見過這種搞了半天還留給警方一大堆證據的殺人手段,只能說明嫌疑犯的想象力太過於豐富了,以至於把聰明變成了愚蠢。

那麼莫海右是如何把目標鎖定在酒店經理身上的呢?

莫海右從受害者屍體的特定部位,譬如說嘴唇周邊下巴和脖子處還有手腕上臂等經常暴露在外面的面板上面提取的大量的油脂,這不是一般的肥胖者所擁有的特徵,只有那些經常接觸大量油膩物,而且並不會即時清洗的人才會這樣。足以證明他要麼就是經常呆在廚房裡的廚師一類的人,要麼就是飯店裡經常要陪客人吃飯喝酒的管理者或者老闆本人。

但是除此之外,莫海右還有別的證據,就是屍體的手指。大家還記得,屍體被發現的時候十個手指是全部被切斷並且拋灑在身體周邊的。切斷手指的行為,也是在被害者遭殺害之後才進行的。

在做這些事的時候兇手同時還想到了死前和死後出血量不同這個問題,開啟花灑噴淋屍體應該也是為了掩蓋出血量這個問題。

我們現在先不說出血的問題,把思想集中在嫌疑犯為何要切斷屍體手指這件事情上,還有,在雙手周邊拋灑蛆蟲到底是什麼意思?

初步檢驗完現場屍體之後,莫海右就要求一定要找到屍體的十個手指,當時,警方在搜尋的時候,屍體的十個斷指全部都是從現場找到的,說明兇手並沒有把它們扔掉。

那麼兇手為什麼既要切斷它們就沒有把它們扔掉呢?莫海右的判斷是:嫌疑犯可能想到扔掉斷指會導致警方懷疑上面可能有證據,而去瘋狂尋找。所以他把斷指胡亂撒在實體周邊,又在周圍撒上大把蛆蟲,希望他們能蠶食掉遺留在手指上的證據。

我們知道蛆蟲就是蒼蠅的幼蟲,他們不僅會生長在人、動物和家畜的屍體上面,甚至是還活著的生命體因為太過於邋遢也可能招致蒼蠅幼蟲的腐蝕。所以要收集這些東西並不是很困難,莫海右從現場收集到的蛆蟲上面提取到了一些腐爛雞肉的成分,可以證明驅蟲並非受害者本身產生,而是有人利用腐爛的雞屍體來培養它們。

在現場,嫌疑犯可謂是做足了功課,浴室內部無法流通的空氣,嚴重的溼度和屍體本身含水量的大量增加,都大大加速了被害者屍體的腐爛速度,經過驗屍可以證明,這具屍體死亡根本不足24個小時,其腐爛導致的腹部膨脹、綠斑和表層血管網突出都是環境因素造成的。

結合以上的檢驗結果,再加上莫海右從屍體手指上,應該說是從手指甲內提取到的某些關鍵性證據,還有我還沒有說明的他從假的酒店經理身上觀察到的一些特徵證據,結合起來就完全可以證明這具屍體必然是真正的酒店經理無疑。

第一百零三章 場外篇線索整理一:兇殺案及其周邊線索上

從第六十四章開始,出現了場外的第一具屍體描述,並從這裡開始出現了許多奇怪的問題。

當時應該說是從酒店窗戶脫離的惲夜遙第一個發現屍體,這裡涉及到惲夜遙為何要從窗戶脫離飯店房間,還有在場外篇十二里作者的話裡面提到的關於惲夜遙房間號碼錯位的問題。

這裡,是兩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我們從頭開始梳理:

惲夜遙自從在飛機上聽到疑似記者與其同伴的對話之後,就對羅雀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為此他推掉了原本與羅意凡工作室的合作計劃。

這裡也初步體現出了羅意凡方面也有要推掉合作的意向,而之後惲夜遙的猜測是,羅意凡可能要上羅雀屋,並且可能涉及羅雀屋當年的秘密,有被殺的風險。(此處請參考場外篇七之後的分析內容)

之後,惲夜遙直接打車去了羅雀屋,並在半途中發現司機(也就是l山周邊農村的農民其中之一)對於他要去羅雀屋的事,表現出了異常緊張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