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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了吧。我猜他現在正做博士後,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學問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國是這樣,中國也足這樣。現在言歸正傳,說說那天夜裡的事:腳步聲經過我的門口停住了,等了一會還沒有動靜。我無可奈何地轉過身來——果然是小宋。我真不願意看到他——我也不願意看到任何人。夜裡兩點鐘不睡,坐在廚房裡,這不是什麼好景象。他戴著白邊眼鏡,鏡上反著白光,表情呆滯——這也不足為怪,夜裡兩三點鐘,誰不困。他先是呆呆地看著我,然後小聲說道:嗨。我也說:嗨。夜裡兩點鐘,打過這樣的招呼就夠了。但他悄悄地走了進來,在我對面坐下,看看我的樣子,說道:明天考試嗎?我說: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論文。如果他再問,我就告訴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鐘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滾。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滾到了現在。自從插隊回來,很少見到驢,所以很少見到誰這樣翻滾。每隔十分鐘她都要問一句:現在幾點了,聽聲音毫無睡意,所以我才到廚房裡來熬夜。告訴他好一些,免得他以為我們兩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沒有再問,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說道:這本書現在在你這兒了……

有關這本霍夫曼,有個典故。準要是上了數學系的代數課,誰就需要這本書,因為它是課本。有兩個途徑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書店上買一本。這本書著實不便宜,要花掉半個月的飯錢,另一個途徑是到圖書館借。圖書館只有這麼一本,誰先借到準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資格續借,沒借到的人只好去買了。我很不願意回想起這件事:我三十六歲時還在學校裡唸書——這個年齡比爾·蓋茨已經是億萬富翁了——所用的教科書還是借的。排在我後面的人借不到書,就指著我的名字罵……

小宋拿著這本書,看了一會兒(我覺得他很怪:這又不是金庸古龍的小說,是個教科書,有這麼拿著看的嗎?)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聲問道:有喝的嗎?我朝冰箱努了努嘴。於是他找出了那瓶可樂,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別人的飲料就是這麼過癮。下回我也找個由頭到三樓上逛逛,把他的可樂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裡帶實驗課,有學生實驗做不完,他只好陪著,一直陪到了後半夜——這份助教的錢掙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讀博士呢?讀個碩士就去找工作,比受這份罪不強得多——活又說回來,我又何必要念這個霍夫曼,我是讀文科的,學數學系的代數幹什麼……這件事說起來窩心:那年代閒著沒事,修了數學系的代數和數學分析學的時候還明白,現在全忘了,等於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歲,不是二十六歲。要是這麼胡扯,就沒了邊際。還是說說小宋帶實驗的事吧。假如他對學生說:別做了,早點去睡吧。學生必然不樂意:工科的學生實驗要算分的,沒做出結果就是零分。這個毛頭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學費了!美國人在這方面很庸俗,什麼事都要扯到錢上去——既然交了學費,就有權利使用試驗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說:我教給你怎麼做;或者乾脆說:拿過來吧,我給你做!那個不知好歹的東西還要說:不,謝謝你,我要自己做出來。於是你只好眼睜睜地看這個手比腳笨的傢伙在實驗臺上亂捅。在十二點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點以後,你就沒這份心了。你會找東西靠著,睜著眼睛打盹。說起來也怪,我這顆腦袋困得像電冰箱一樣嗡嗡響,冒出來的念頭還真不少。喝完了可樂,他在我對面坐下了,看來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罷,夜裡兩點,真是聊天的好時候。但他又不說話,只管傻愣愣地看著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麼好看的?

似 水 柔 情

我覺得自己是個忠厚的人,但是不如為什麼,滿腦子都是些尖酸刻薄的話。這要怪這個時辰:夜裡兩點鐘好人都睡了,醒著的必是壞人。平常天一黑,我就睡得像個死人。可那天晚上睡不著,因為我老婆在身邊打著滾。開頭我勸她吃片安眠藥,她不肯屹,說是怕第二天沒精神。後來我叫她數綿羊:一隻羊、兩隻羊,最後數出一大群來。想到自己有這麼多羊,就會心滿意足地睡著了。她說她一直在數,不管用。再後來我說:咱們倆幹好事,幹完就能睡了。她說:別扯淡了。最後她朝我大吼一聲:你這麼胡扯八道,我怎麼睡啊!我看幫不上什麼忙,就到廚房裡來看書了,然後每隔一個鐘頭,她又到廚房裡來看我,問我怎麼不睡覺,我說我也睡不著——其實這是假話,我困死了,覺得書上的字都是綠的。我覺得我老婆那晚上的態度十足可惡。小宋看了看我的臉色說:你困不困,我說不困,其實我心裡想的是:我老婆好久沒動靜,大概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