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阿Q九十壽誕(7)
大家一起幹了杯。
過了一些日子,有謠傳:阿Q上訴被駁回,維持死刑原判,不久將要執行槍決的小道訊息不逕而走。
謠言傳到了未莊,鄉親們告訴他的兩個兒子——阿善和念魁,說:“老爺子是活不成了!你們準備去收屍吧,父子一場,收一次屍,也算盡一點孝心!”兩個兒子便爭執起來。
念魁說:“阿善,咱爸從一個要飯花子把你養大,他死了,收屍盡孝心的事,理應歸你!”
阿善說:“你是他的親生兒子。你一回來,什麼好事情爸總是先照顧你。就說這房子吧,你的那個小院蓋的就比我高檔。收屍應該歸你!”
念魁說:“你這個叫飯花子沒有良心!沒有咱爸救你,你早被野狗吃了!”
阿善說:“你,你,你是親生,是老大,收屍的事應該是你!”
兩人爭鬥了好幾天也沒有達成“協議”。
後來,案子“發回重審”的訊息又傳到了未莊。兩人聽說:趙思鄉要回來結清貸款。只要趙思鄉回來說清楚,阿Q老爺子就死不了,把貸款還上,可以無罪釋放。兄弟又爭著拿著“慰問品”去探監。為了爭先見到爸爸,幾乎是同時擠進監獄大門,同時捧著禮品跪在阿Q面前,同時哭眼抹淚地喊:“爸爸,兒子來看你老人家了,你受苦了吧……嗚嗚嗚……”
阿Q想:媽媽的,還是有兒子好!
這事在未莊一時傳為笑談。
趙思鄉不斷來信,說一定回國清算帳目,可是總也不回來。雖然透過外交途徑發出了通輯令,但因涉及到許多國際法律問題,趙思鄉一直不能輯拿歸案。縣法院對阿Q死刑判決,省高法認為證據不足,量刑不準,而且許多涉案人員的問題沒有查清。可是現實情況又沒法查清,多次發回重審,這樣一拖又是好幾年。阿Q鐵窗內的生活,由於受到多方的關照,過得還不錯,又有人替他過了90大壽,他已經把監獄當成了家,日子過得倒也心安理得。
又過了一些日子,風雲突變,因為本地媒體奉命不準報道阿Q的案件;外地一家晚報,卻登出了一篇文章:《阿Q一案的疑雲》,文章在敘述這個案件的經過時分析道:這個案件之所以久拖難判,是因為涉及到不少地方官員。現在發生的貪腐大案越來越多,如果放在別人身上,這麼一個小案,可能不會引起注意。可是阿Q是名人,全國媒體,紛紛轉載,網友的評論如開鍋一般熱鬧。因此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重視,並嚴厲批示:此案必須一查到底,無論涉及到誰,決不得隱瞞姑息。這個批示,縣裡看來是不能再拖了,地委和專署覺得自己所管的地方出了這麼個大案要案,本來就不是光榮的事,如果再不查清,影響就更為惡劣,連省裡也覺得臉上無光。於是立即開會、決議,把阿Q一案又推進暴風驟雨之中。
第十三章 最後的審判(1)
有一天,阿Q正在監獄的院子散步,忽然來了一個戴大蓋帽的人,要審問他。本縣的公、檢、法中人物,阿Q大都認識。可是這卻是一個生人。此人有四五十歲,看氣魄是一個公安系統的高幹。阿Q一被帶進審訊室,他就斥退其他看守人員,既像是審訊,又像是談話,態度嚴厲。
公安高幹單刀直入地問:“趙阿魁,我問你:你知不知道你犯了滔天大罪,罪該萬死,死有餘辜!”
這是“文化大革命”中的語言,阿Q自己造反時說的多了,也聽的多了。阿Q微微一笑說:“我死過好多次了,你嚇唬不了我!”
公安高幹說:“你別當‘滾刀肉’,認為誰也不能把你怎麼的。現在你的案子,中央過問下來了,有很嚴厲的批示,都認為像你這樣的大案要案,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你再不可存僥倖心理了,你再採取過去那樣的態度,必死無疑!”
只要在本縣審理他的案子,他就不害怕,因為他身上拴著好多個“螞蚱”呢。阿Q一聽他的案子引起中央注意並有批示,有幾分緊張。
公安高幹繼續說:“所以這次重新審理你的案子,你得有一個好態度!”
阿Q問:“要怎麼個‘好’法呢?”
公安高幹說:“我問你:在‘文化大革命’中,先是你造反,迫害革命老幹部,後來你反被專政了,你經不起考驗,亂咬一氣,凡是你認識的人,都咬他們是國民黨特務!你製造了兩千多人的冤假錯案,使他們蒙受不白之冤。只‘文化大革命’的舊賬,算起來,你就是死罪!現在我們要老賬新賬一起算,你是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