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蕉罰�汗�厴耍�誄ふ髦辛⒐�蠊Γ��魏煬�喑ぁ⑴懦ぁ⒘�ぁ⑼懦さ戎埃�蒼�郵鹿�ν耪�喂ぷ鰲:煲弧⒍�⑺姆矯婢�崾κ保�杲�26歲的黃克功已是身經百戰的紅軍旅長。紅軍到達陝北後,黃克功進入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學習,隨後留校任職,先後任軍政大學第十五隊、第六隊隊長。這一時期,出生于山西定襄的劉茜(原名董秋月),“憤暴日侵凌,感國難嚴重”,積極響應黨的抗日號召,在黨組織的護送下,冒險透過敵人的一道道封鎖線到達延安,並進入抗日軍政大學第十五隊學習。劉茜在抗大第十五隊學習時,與時任第十五隊隊長的黃克功相識,劉茜的居處又恰巧與黃克功為鄰。黃克功被活潑、聰慧年僅16歲的劉茜吸引,在短期接觸中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
1937年9月,陝北公學正式成立,抗日軍政大學第十五隊全體人員撥歸陝北公學,劉茜也隨隊轉入陝北公學學習,黃克功則被調回抗日軍政大學任第六隊隊長。從此,兩人接觸的機會減少,關係也漸漸疏遠。特別是在交往過程中,他們對愛情及婚姻家庭認識的巨大差異很快就顯現出來。劉茜是個年輕美貌、能歌善舞的姑娘,由於工作及性格的原因,劉茜與其他男性有較多的接觸,這使黃克功心懷妒意,以致無端猜疑,認為劉茜在陝北公學另有所愛,對他不忠誠,就去信責備劉茜並要求立即結婚。劉茜感覺黃克功過於糾纏,漸生反感,在屢次勸說、批評無效後表示拒絕結婚。黃克功認為“失戀是人生莫大的恥辱”,遂萌發殺害劉茜的動機。
第二章
毛澤東揮淚斬馬謖
——延安時期黃克功逼婚殺人案黃克功案1937年10月5日晚飯後,黃克功將心愛的勃郎寧手槍裝進口袋,拉著抗大訓練部的幹部黃志勇向陝北公學走去。就在公學門前的河邊,黃克功遇到劉茜等一群學員,黃克功即招劉茜赴河邊散步,讓黃志勇先行回校。在河灘上,黃克功開始對劉茜另有所愛進行責備,並要求公開宣佈結婚,劉茜予以嚴厲拒絕。當時,黃克功即拔出手槍對劉茜進行威脅、恫嚇,但劉茜並不屈服。惱羞成怒的黃克功失去理智,向劉茜開出一槍,見劉茜倒地未死呼救,黃克功對劉茜頭部又加一槍,導致劉茜當場死亡。
黃克功槍殺劉茜後即回校取水洗足,並自行解下外衣及鞋子浸洗,將手槍擦拭,在劉茜過去談戀愛的信上加填10月4日的日期,以作反證。陝北公學同學見劉茜一夜未歸,10月6日早即到黃克功處詢問,黃克功假作不知。後群眾在河邊發現劉茜屍體,並在河邊撿到兩枚勃郎寧彈殼,始向陝北公學報告;黃克功的警衛員給他擦槍的時候,也發現手槍有剛發射不久的痕跡,給他洗衣服的時候,發現衣服上有新鮮血跡,遂向保衛部作了彙報。領導同志立即找黃克功談話。這時的黃克功已經恢復了理智,承認劉茜是自己所殺,並毫無保留地從頭到尾坦白了自己的殺人罪行並提出接受依法判處。經抗大副校長羅瑞卿同志向中央領導報告批准,高等軍事法院便依法把故意殺人嫌疑人黃克功逮捕收監,準備依法審判。
第9節;嚴明法紀下的“揮淚斬馬謖”
二、嚴明法紀下的“揮淚斬馬謖”
黃克功逼婚殺人事件,一時間在邊區內外引起了很大的震動。國內外一些報刊把它當成共產黨的“桃色案件”,搶先發表,大肆渲染,攻擊和汙衊邊區政府“封建割據”、“無法無天”、“蹂躪人權”。這些叫囂,一時混淆了視聽,引起了部分不明真相人士的猜疑和不滿;邊區社會各界也議論紛紛,看法不一。經黨中央同意,延安各單位圍繞這一案件組織討論。一種意見認為,黃克功身為老革命、老紅軍、老共產黨員,強迫未達婚齡的少女與其結婚,已屬違法,採取逼婚手段,更違犯了邊區婚姻自主原則;他不顧國難當頭,個人戀愛第一,達不到目的就喪心病狂地殺害革命同志,這無異於幫助敵人,實屬革命陣營的敗類;他觸犯了邊區刑律,破壞了紅軍鐵的紀律,應處極刑,以平民憤。另一種意見認為,黃克功犯了死罪,從理論上說應該處以死刑,不過在這樣的國難時期,應該珍惜每一個有用的人才,讓其為國效勞;他資格老,少年參加紅軍,跟著毛澤東干革命,參加過井岡山的鬥爭,經過二萬五千里長徵,有光榮革命歷史;他功勞大,流過血,為革命屢建戰功;當此民族危亡緊要關頭,他殺劉茜,已經損失了一份革命力量,我們不能再殺他,又失一份革命力量;應該免除其死刑,減輕刑罰,叫他上前線去,戴罪殺敵,將功贖罪,讓他的最後一滴血為中華民族解放而流。╋米╋花╋書╋庫╋ ;www。7mi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