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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都市單身女性的隱私:新單身女人 作者:'美'戴特·奧藤

序(1)

那是6月裡的一個溫暖的下午,我和賈尼斯·貝爾蒙坐在公園裡聊天。她是一位畫家、教師,也是一位我多年追蹤採訪的單身女性。她今年五十出頭,看起來更像九年前我們剛剛相識時的那般模樣:身材苗條,外表沉靜,說起話來輕聲細語,一副大大的眼鏡部分地遮住了她那很有吸引力的臉龐,一頭短短的黑髮,髮型時尚又很休閒。1994年她曾參與了我組織的一場討論,討論者有她和另外三個離異卻一直都沒再婚的女性。我問她從那以後她的生活有了些什麼變化。那時,她的生活很不幸福,是一位問題少年的單身母親。她渴望找到一位生活伴侶。現在她還是單身,但是兒子已經大學畢業了,就要進入一所重點研究生院深造,她也成了一位驕傲的奶奶了。

賈尼斯告訴我,多年來她一直都在渴望、一直都在尋找一位可以讓她託付終身的男士。一年前她最終選擇了放棄,準備要像目前這樣生活下去。賈尼斯說:“我現在明白了找到某個人並不意味著就一定能得到幸福。事情往往就是這麼怪,你全身心渴望得到的,到時你卻意識到那是沒有必要的東西。這不是說我決定不要這種男女關係,而是不想刻意去找,也不刻意去想,有一種隨意性,一切順其自然好了。在順其自然中,我體會到了一種真正有樂趣又充實的生活。”

一個五十多歲的單身女人還可能過著充實快樂的生活嗎?如果依照我們接受的文化資訊,就會認為那是不可能的。儘管二十多歲三十出頭的單身女效能夠得到社會關注和認可,可超過35歲的單身女人卻有見不得人的感覺。她們生活在這樣的文化氛圍裡——找到一個伴侶,最好是心心相印的伴侶,才是擁有幸福生活的絕對必要條件。這種文化氛圍還告訴我們,只有在親密伴侶之間,我們才能找到那種令人滿意的感情以及性的和諧,雙方是朋友,彼此有安全感,能夠實現心靈上的溝通。這種觀念強調了浪漫的情侶關係,卻隱含著忽視所有其他型別的人際關係,尤其忽視了友誼,忽視了與包括近親在內的大家庭、同事、師生、鄰居以及社群之間的關係。在所有或一些人際關係中,已經找到親密的感情寄託、安全感、人際間的溫暖並且能夠享受獨處的女性,我們的文化氛圍上卻視而不見。

近年來,浪漫情侶的標準被提升到一個更理想化的高度。2001年的對20到29歲的未婚男女進行的全國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有94%的人找到心靈伴侶才結婚,有80%的人確信自己能夠找到。調查中還顯示,整整有80%的女性更願意找到一位能夠與她進行內心深處情感交流的丈夫,而不是生活條件不錯的人。我發現,這種理想心靈伴侶的理念也在影響著那些年齡偏大的單身女性,並且只要這些女性在尋找心靈伴侶,她們的單身生活狀態就變得合理化,但是這種理念卻否定了存在於伴侶之外其他方式的滿意生活。

有伴侶才能幸福的理念已經帶動了一項數百萬美元的產業,包括網上鵲橋、個人徵婚廣告、婚介服務等。數不清的電視、電影及書籍的故事情節中充滿了這樣的內容,歷經了多年令人不堪回首的、苦澀的以及淒涼的單身生活後,人們找到了自己的心靈之約。如果一個單身女人,不論她多大年齡,或離婚多久,不去找或沒有成功地找到一個合適的人,那麼傳統觀念就認為她一定有問題。雖然“老Chu女”這個詞不再用了,與其相關的一些消極影響還餘音未絕,年齡大的單身女性常常被看做不合群的孤獨者,不幸的工作狂,或者是在婚戀關係中屢受挫折的精神不正常的失意者。

如果你過了35歲還是單身,那麼在這種文化背景下,你就會很容易地被扣上喪失愛的功能的帽子了,精神不正常而且有問題,在家庭和朋友間這種文化資訊會得到強化。2004年1月,單身的專欄作家理查德·羅伊博在《星期日芝加哥報》上寫到了來自他那些有固定關係的朋友的壓力。他收到了兩位長期交往的女友的度假明信片,她們暢想著婚後快樂的生活,還堅信他很快能找到心儀的伴侶。雖然這些話沒有使羅依坡大為不快,但他想象得出如果他寫下類似的信來表達他的世界觀,她們會怎樣消極地反應:“我最最親愛的朋友:我知道你已經結婚12年了,並且聲稱自己是幸福的,但是在2004年我最大的願望就是你要睜大眼睛,面對可能會失去承諾的生活!拋開你的丈夫回到遊戲中來吧!我不想讓你在60歲的某一天才幡然醒悟,才想明白你為什麼不去過單身生活。”三天後,《星期日芝加哥報》的另一位專欄作家尼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