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曾說:“僕自當事以來,閉門卻掃,士大夫公言之外,不交一談。”(書牘五《答司馬王繼津》)又說:“僕近來用人處事,一秉公心,謬持愚見,旁人無所關其說,士大夫公見之外,不延一客,公談之外,不交一語,即有一、二親故,間一過從,不過相與道舊故,遣客懷而已,無一語及於時政。”(同卷《答工部郎中劉公伯燮言用人譭譽》)居正對於自己底生活,不算沒有把握。在操守方面,正因為居正對於政權的熱中,我們更可想象他對於貨利的淡泊。在言論自由的時期,一旦貪汙有據,經人指摘,往往不但成為終身的沾辱,而且會引起政權的動搖。這是一個熱中政權的人所不願意的。然而明代腐化的空氣,已經瀰漫了,腐化的勢力,侵蝕一切,籠罩一切,何況一個全權在握的首輔,更易成為腐化勢力底物件。北京只是居正底寓所,他底家在江陵;居正可以潔身自好,但是居正有僕役,有同族,有兒子,有弟弟,還有父親。腐化的勢力,在北京找不到物件,便會找到江陵。居正也許還能管束子弟,他能管束父親嗎?尤其張文明那一副放蕩不羈的形態,更不會給一個十幾年不曾見面的兒子以說話的機會。
明朝的政治,充滿無數腐化的因素。現代認為不應存在的事實,在當時只是一種習慣。最痛苦的是在未經指摘的時候,儘管認為習慣,但是一經指摘以後,立刻又成為貪汙。因此從事政治生活的人,隨時隨地,都受著物質底誘惑,也就隨時隨地,會蒙到仇敵底指摘。這是政治生活底創傷。隆慶六年,湖廣巡撫、巡按提議為居正建坊。大學士建坊,在明代只是一個尋常的事,但是建坊底工料,一切又落到湖廣民眾身上。居正極力辭免,他說:“敝郡連年水旱,民不聊生,乃又重之以工役,使萬姓睊睊,口詛祝而心諮怨,將使僕為榮乎?辱乎?”不建坊也可以,他們便準備照工料折價,送給張家,這可算是異想天開,不過居正並不覺得離奇,他只說:
若欲給與折價,尤不敢當。家有薄田數畝,足為俯仰之資,僕又時時以其祿入,奉上老親,擊鮮為賓客費,家不患貧。而諸公所饋,銖兩皆民膏也,僕何功以堪之,何德以享之?頃已有書懇控二公,恐未見諒。願公再以鄙意固請,必望停寢,乃見真愛。若不可止.如曏者面凟云云,準作廢府納價,貯庫作數,僕亦受惠多矣。僕雖無德於鄉人,而亦懼叢怨以重吾過。諸公誠愛我者,宜視其所無者而與之,奈何益其所有以滋毒於僕。恃公道誼骨肉之愛,故敢瀝竭肝膽,直露其愚。若謂僕心或欲之,而姑飾辭以沽名,則所謂穿窬之徒,不可以列於君子之林矣。(書牘四《答荊州道府辭兩院建坊》)
我們不能認居正為“穿窬之徒”,但是我們也沒有看到堅決的拒絕。他只是不要建坊,不要折價,而希望以建坊之費,準作廢府納價。在運用的方面,縱使不同,但是接受只是接受,還不是同樣的民脂民膏?廢府即遼王府,隆慶二年遼王憲【火節】被廢以後,張家據為己有,直到隆慶六年,才想起納價的事。《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一,和《明史》原本,稱“居正攘以為第”,指此。居正曾孫張同奎對於此事的否認(見《張文忠公全集》附錄二《上六部稟帖》)只是沒有根據的說話,其後《明史》根據同奎底言論,重行刪訂,便上了一次大當。
建坊不僅是建坊,坊價送到張家,立刻修建第宅,建築工人,由錦衣衛軍士包辦。這個原是明代的敝風,但是在這一點,似乎居正也不覺得離奇。他說;
新構蝸居,三院會計欲有所助。諸公厚意,豈不知感,但僕本心,原不敢以一椽一瓦勞費有司,故雖督造錦衣,亦止便差用借,誠恐驚擾地方也。今堤工方興,疲民無措,公私嗷嗷,困敝至此,豈復有餘羨為僕營私第乎?僕雖無德於鄉人,實不敢貽累以賈怨。且去歲諸公所賜坊價,已即給付工匠,即有不足,以後逐年賜責,及俸入田租,陸續湊辦。需以二、三年,可得苟完矣。若諸公創行此意,則官於楚者,必慕為之,是僕營私第以開賄門,其罪愈重。萬望俯諒鄙衷,亟停前命,俾僕無惡於鄉人,無累於清議,則百朋不為重,廣廈不為安也。(書牘五《與楚中撫臺辭建第助工》)
這是萬曆元年的事。這一座第宅底規模,著實不小。居正自言:“小宅,原擬賜金構一書舍耳。不意錦衣龐君遂摹京師第宅,大事興作,費至不貲。屢屢垂念,給與頻蕃,既乖本圖,復益罪過,赧怍之衷,口不能悉。”(書牘五《與楚撫趙汝泉言嚴家範禁請託》)第宅之中,有堂有樓,神宗賜名為純忠堂、捧日樓,又頒御筆大字二幅,對句一聯,御前銀一千兩。(奏疏三《謝堂樓額名並賜金疏》大字二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