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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老隋和二叔

老隋臉上真紅了,這是昨天到今天我看到最真的老隋。

老隋自己知道,自己那時候也表現得很積極,只是不能和兒子說。

這些年苗小娟總說是她主動的追自己,每次聽到這些,老隋的虛榮心就像澡堂裡的洗澡魚,唆唆一雙雙的臭腳還心神動盪的搖頭擺尾。

老隋不能和兒子說,說他在見到暈倒的苗小娟那刻就動了心的。

他那時就想把屋裡的所有人遮蔽掉,然後自己喂苗小娟藿香正氣水,再然後抱著她等她醒來,不讓電話出現,不讓救護車嗚哇嗚哇的來。

對!那時候就不應該有手機這東西,沒有了手機也就沒有了惱人的救護車。

這些只是老隋在大家都走了以後,心裡狠狠的想法。

他狠狠的撕了一個草莓色的暖寶貼在胸口,覺得還不夠熱,又撕了幾個暖寶,貼滿了他想苗小娟的地方,結果到了晚上胸口被暖貼燙了幾個小泡泡。

他不能和別人說自己的心思,也不能告訴苗小娟。

他很怕苗小娟知道,自己的齷齪的小貓爪,其實早就在苗小娟的臉上摸了好幾下。

老隋和街道上的人一起幫助暈倒的苗小娟時,他就發現這個女孩使用的東西都是粉色的。

這個粉色給了老隋今後的人生裡一個世界。

老隋和二叔一直就像兩個年代裡的人,老隋生活的,愛情的,物件的……都像膠片電影似的有年頭。

他看上去膽小,循規蹈矩的翻著日曆一頁一頁的過,喜歡千年不變的喝茉莉花茶,聽首古風的曲調。

老隋喜歡看著陽光從這個視窗遊蕩到那個牆頭,他喜歡隨遇而安的生活。

二叔的性格就和他養的藏獒一樣,野性十足,放蕩不羈。

時常在院裡一個高處向遠方沉思,不知道自己是草原上的還是森林裡的,更不知自己是野生的還是馴養的。

他的生活和愛情就和吹起的口香糖,由厚變薄,在咀嚼,在炸裂後,一個味兒一個味兒的嘗試。

老隋和老媽結婚時,老媽帶來一箱子的藿香正氣水,她說,這是她這輩子最愛喝的毒藥。

二叔也送了一份厚禮,全套滑雪用具。

當然這套價值不菲的滑雪用具,現在還在他養殖基地的儲物櫃裡放著呢。

二叔和老隋說,快遞公司說物品太貴重,不易託運。

滑雪的雪具是二叔在義大利買的,他那時候正在德國一個牧場參觀,沒有參加上老隋的婚禮。

老隋為這事還很勁的檢討了自己,沒有做到長兄的樣子。

二叔在電話裡卻和老隋開玩笑地說:“幸虧我不在,就我比你還帥的樣子,指不定苗小娟就認錯了新郎。”

就是這個當然,讓二叔的婚姻成了懸念。

老隋很相信二叔的話,當然以為人家是真的不可託運,不過他也沒有再追問二叔,禮物是什麼。

以前老隋的老年化生活習慣,就和文具店前的樹葉似的,哪頭陽光足就衝哪頭猛勁的生長。

後來老媽為了看老隋的桃花眼,幾乎下了班就去文具店。

老隋就把樹葉的勁頭用在了屋裡,苗小娟行走到哪裡,他就使勁的把耳朵生長到哪裡。

老媽那時候不管買啥都放進她的小皮包裡,然後就轉身走,小皮包在她的身後腰間均勻的一顛兒一顛兒。

那時候老媽用的皮包都是粉色的,俏皮可愛的粉。

粉色的皮包被老隋的文具霸佔了很久,終於在我就要出生時下嫁給了門口賣早點的小販。

那個小販的女兒很喜歡粉色,小手拉著皮包死死的不放。

老媽想想就把包裡的東西裝進小販給的一個方便袋裡,把皮包給了那個三歲的孩子。

弄得一旁的老隋桃花眼裡都是簇簇火苗,像要吃人的牛魔王瞪著那個小女孩。

以後在路過那個早點攤,看到那個女孩抱著小皮包稀罕的樣子,他就心裡揪著疼,像看到仇人似的繞開。

因為粉皮包上有一個愛心的粉鑽,那是老隋精心做的,細心粘上去的。

老隋的文具店裡賣的很火的時候,是他整了一個色彩系列的文具組合。

有一個貨架裡清一水的粉色,他自己給這個創造起了一個詞:四季芬芳

我上小學的文具不是老隋拿回來的,都是老媽那時候為了看老隋的桃花眼買回來的,結果一直到我小學三年級都還使用老媽那時買的文具。

單說桃子味的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