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地方獨立師和步兵師。到1976年,全軍總人數比1975年減少。後來,確定的精簡整編任務因受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干擾破壞,沒有完成就停了下來。然而,這一次精簡對軍隊建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二次精簡整編
1977年,鄧小平重新恢復軍委工作後,立即把整頓再次提上軍隊建設的重要日程。而整頓軍隊的第一步仍是消腫,精簡整編,改革體制。在同年年底召開的中央軍委全體會議上,他指出,“腫”的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臃腫的情況還很嚴重。同年12月中央軍委全體會議透過了《關於軍隊編制體制的調整方案》。這個方案,肯定了1975年規定的精簡整編任務。這次精簡,全軍從1978年開始,精簡的重點是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機關,首先是總部和各軍兵種、大軍區、省軍區領導機關;同時,要充實擔負堅守要點任務而人數較少的守備部隊和擔負守備任務的機動步兵師的編制人數,繼續改裝部分步兵師的編制裝備等等。這次精簡工作,是在1978年和1979年進行的。
第三次精簡整編
1980年3月,鄧小平在軍委擴大會議上發表了《精簡軍隊,提高戰鬥力》的長篇講話,不僅闡明瞭“消腫”的必要性、迫切性和精簡的方針、原則,而且提出了軍隊體制的全面改革問題。他說:“我們國家現在支付的軍費相當大,這不利於國家建設;軍隊人員過多,也妨礙軍隊裝備的現代化。減少軍隊人員,把省下來的錢用於更新裝備,這是我們的方針。”為使高階幹部認清消腫的緊迫性,他要大家面對現實,嚴肅地想一想:在當時那種全身臃腫、機構重疊、指揮不靈的狀態下,我們軍隊有沒有戰鬥力?一旦有事行不行?……如果從我們面臨的更強大的對手來說,衡量一下我們的戰鬥力,可靠性怎麼樣?不難看出,鄧小平如此重視軍隊的精簡問題,目的不在於減人,他考慮的是建設一支戰鬥素質很高的軍隊,一支足以抗擊現代化強敵的精兵。這次會議,決定對全軍再進行精簡整編。這次精簡整編的重點是大力精簡機關,改革不合理的編制體制,壓縮非戰鬥人員和保障部隊,部分部隊實行簡編,並將部分部隊移交地方。1982年9月,中央軍委根據鄧小平關於部隊精簡整編要用革命的辦法,用改良的辦法根本行不通的指示精神,報請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在1980年精簡整編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全軍的編制體制,將中國人民解放軍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領導機關縮編為總參謀部的業務部門,各軍區所屬的上述3個兵種領導機關,也作了相應的改編;將鐵道兵與鐵道部合併,撤銷基建工程兵;撤銷省軍區的地方部隊;部分邊防部隊移交公安部門,新組建了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二、鄧小平領導四次精簡整編(2)
第四次精簡整編
進入80年代以後,世界形勢出現了由“冷戰”逐漸走向緩和的趨勢。鄧小平及時做出了和平的力量、制約戰爭的力量在發展,大戰有可能推遲,有可能打不起來的戰略判斷。於是,1985年,他提出了人民解放軍建設指導思想實行戰略性轉變的重大戰略決策,從“早打、大打、打核戰爭”的臨戰狀態轉到和平時期建設的軌道,並且決定裁軍百萬。這一重大決策震動了世界。這一偉大的戰略決策,不僅出自對世界戰略格局、戰爭形勢的科學分析,對中國“四化”建設的正確認識,而且也出自對加強軍隊建設的深謀遠慮。
為了貫徹執行上述決策,中央軍委制定了《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方案》。《方案》提出了精簡原則:精簡人員與改革體制編制,改革有關制度同步進行;重點是精簡機關,直屬單位,尤其是總部、大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機關及直屬單位;減少層次,撤併機構,降低部分單位等級;淘汰陳舊落後的艦艇、飛機和其他裝備,封閉部分軍事設施;陸海空軍部隊裁減一些部隊,多減守備部隊、步兵部隊和勤務保障部隊;精幹編制,減少軍隊的社會性負擔,將可由地方承擔的工作交給地方有關部門;調整軍隊的編成比例,加強一些薄弱環節,加強諸兵種合成;改革體制、精簡整編與提高幹部素質結合,加強幹部訓練,促進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根據中央軍委確定的原則,陸軍組建了合成集團軍,將裝甲兵、炮兵和野戰工兵部隊的大部,編入陸軍合成集團軍序列。為適應未來侵略戰爭的需要,在全軍減少員額的情況下,中央軍委仍決定恢復總參謀部第四部,增加電子對抗部隊的編制,截至80年代後期,人民解放軍已在總部和各主要戰略區先後組建了若干個電子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