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直就是明火執仗,公開搶劫!
還有一張跟白條子沒有任何兩樣的出門簽證單,是這樣登記的:
廠保衛處:
此有我公司廢品粗紗機6臺,細紗機4臺,並條機11臺,馬達14臺,變
壓器5臺以及各種電機廢品共143種,請予以放行。
運載車型:東方牌10噸卡車。
運載車輛數目:4輛。
廢品回收單位:大榆市機械廠回收公司。
……
供應處1991年11月19日
1991年10月份前後,正是國家貸給中紡一億多,中紡技改工程全面上馬的時候!這些企業的蛀蟲們,也正是借這個機會偷樑換柱,瞞天過海,大發不義之財!
沒有公章,沒有簽字,連落款的具體名稱都沒有!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破綻來:市屬國有企業中陽紡織集團公司的廢品,為何要讓幾百裡以外的大榆市機械廠廢品公司回收?而這個大榆市機械廠廢品回收公司分明就是一個個體性質的廢品收購站!
對此國家曾三令五申,多次下過檔案:凡屬國有企業退下來的機器和機器配件,必須作為廢品就地處理,嚴禁私下擴散,不能賣給農村、個體戶、鄉鎮企業,更不能賣給個人,尤其是經過技改工程撤下來的機器和機器配件,絕對不能隨意買賣。不僅不能賣給個人,同樣也不能賣給國有企業。這些檔案裡特別指出的是紡織企業的機械和配件,因為這些機械和配件一旦流失出去,勢必會給假冒偽劣產品的泛濫大開方便之門。
作為一個大型國有企業的主要領導,莫非連這種分明屬於違法亂紀行為的舉止也毫不知曉?
如果說前邊的幾張條子還讓李高成感到有些吃驚的話,那麼另外的幾張條子就實實在在地讓人感到不寒而慄了。
今收到:
高城縣河西紡織機械配件廠織布機技改配件8500件。
收領人:四分廠二級庫管理員馬振海
1991年10月18日
一個縣級的紡織機械配件廠,在前後不到一個月時間裡,剛從一個超大型國有企業里拉走織布機廢品9200件,緊接著又運來屬於技改新產品的織布機成品配件8500件!這種連任何手腳都不做的勾當,於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就這麼幹了出來!
另一個條子同這張條子幾乎一模一樣:
今收到:
大榆市機械廠技改紡織產品粗紗機6臺,細紗機4臺,並條機11臺,馬
達14臺,變壓器5臺以及各種電機產品245種。
收領人:公司大庫管理員劉麗琴
1991年12月2日
11月19日拉出,12月2日拉回,前後還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而且拉出去這麼多,拉回來仍是這麼多,這些大件的出說入竟完全相同,連改都不改!
“李市長,這條子都是我從馬振海和劉麗琴那兒影印出來的,要是有一點兒假,就拿我以法律論處!”王英烈一邊用發抖的手指著這些條子,一邊義憤填膺地說道,“馬振海和劉麗琴說了,這些拉回來的新機器,全都是剛從咱們這兒拉出去的舊機器呀!有的連牌子都沒換,光是刷了一層漆就當做新機器給拉回來了。李市長,幹這樣的事,天理不容,十惡不赦,放到過去是要千刀萬剮的呀!你說說他們怎麼就有這麼大的膽子!要是毛主席老人家還在,他們敢這麼幹嗎!說是不讓搞運動了,可要是真的來了運動,他們一個個的都逃得了嗎!別的咱就不說了,要是再來一次文化大革命,對他們還會只是遊遊街、戴戴高帽子嗎?這些當領導的如今都怎麼啦,咋的一點兒也不知道後怕!就是過去的地主資本家,也還常想著得給自己的兒孫留一條後路呀……”
說到這兒,老人指著另一張條子說道:
“李市長,你再看看這個,你再看看這個,你想都想不出來他們的膽子有多大……”
拿在老人手裡的是幾摞子不同式樣的收據。
在一張出門證的背後,竟然附著17張同樣的車號、同樣的貨品、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單位、又幾乎是同樣的分量的收據:
今收到:
河西鋼鐵公司14公分鋼材10噸,已入庫,空車,車號為076243,請門
衛予以放行。
公司一庫管理員:×××
1991年10月16日
今收到:
河西鋼鐵公司14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