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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姑爺是少數民族,其實對方好歹也是個小王子的說,要現在不知道多少人寧願倒貼也要嫁出國去,咳咳,時代不一樣^_^ 調查結果二人罪名均告成立,雙雙被貶外放。不過褚遂良很快就官復原職(顧命大臣到底不一樣),許敬宗雖然後來也被召回京師,卻只能去弘文館繼續寫他編不完的歷史書,被排擠出決策圈之外。既然政治中樞已無異己存在,自然同心協力,年輕天子初登大寶,自信心嚴重不足,也表現得相當合作,對於兩位輔弼大臣十分尊重,所奏無有不準,“上亦尊禮二人,恭己以聽之”,就是說剋制自己,聽從二人的教導,史家用詞真是精妙無匹,值得人再三回味^_^

不過,長孫無忌和褚遂良確實執政經驗豐富,很有治國能力,政治修明,加之天公作美,故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阜安,有貞觀之遺風,號為永徽之治。特別值得一提的有兩件事,其一是唐律疏議的頒行,其二是五經正義的統一。很多人都知道,唐律不僅在中國,而且在世界法制史上都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西有羅馬法,東有唐律”,作為中華法系的核心,唐律一方面是後世各朝修訂法律的楷模和藍本,之後歷代修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都未超出唐律的範圍,另一方面也對東亞諸國,諸如日本、朝鮮、越南等國的古代法制產生過巨大影響。而我們所稱的唐律,正是於永徽年間制定並頒行的唐律疏議。永徽初年,長孫無忌在《武德律》、《貞觀律》的基礎上,正式完成了基本法典《永徽律》及“律疏”的制定。二者溶為一體,稱為《永徽律疏》,經皇帝批准,頒行天下。此後,唐朝其他皇帝再未做過較大的修訂。因此,《永徽律疏》就成為唐律的代表,後世稱為《唐律疏議》,代表著中國乃至世界封建法律的最高成就。唐律體例完善,結構嚴謹,用刑持平,某些方面比如對變相貪汙受賄罪的認定和量刑甚至到今天仍有借鑑作用,是大唐王朝留給今人的一份極為珍貴的瑰寶。

而五經正義的修訂則是延續太宗朝未完的事業,兩漢經學大盛,然派別眾多,各存門戶之見。至大唐太宗皇帝尊祟儒學,對經學亦極留意,認為經籍文字多有訛誤,為害後學非輕,遂於貞觀四年,命顏師古考定五經,定為五經定本。其後,太宗又以經書章句繁雜;復詔孔穎達撰定五經義疏,名為五經正義,至貞觀之末仍末完成。高宗永徽二年,詔令學士復以考正,於是長孫無忌諸人便就原書加以增補,作為定本,於永徽四年詔頒全國,定為國學,規定科舉取士皆以正義為標準,就是相當於現在公務員考試有了統一標準教材^_^ 要想當官出人頭地,就必須熟悉五經正義了,這是繼漢武帝獨尊儒術之後,把對儒家經典的熟悉程度,直接和文人的仕途聯絡起來,對於意識形態領域的控制進一步加強。而另一方面,自《五經正義》修定後,諸經文字由此劃一,學術思想的定於一尊,也有助於政治上的統一及穩定。

由此可見,永徽之治的出現長孫無忌當居首功,他在立法、行政、文教各方面所作出的貢獻都是無以倫比的。而李治的表現也可圈可點,他繼承了父親善於納諫、賞罰分明的作風,對於吏治,特別是地方吏治,尤為看重,一定程度上糾正了貞觀末期重中央而輕地方的弊端。登基伊始便下令禁絕各州縣貢奉,召集各地朝集使,稱:“朕初即位,如有政令讓百姓生活感到不便的但說無妨,如果時間不夠,可以回去寫奏摺呈上。”之後每天召集刺史十人入閣,詢問當地民生狀況及政令執行情況。另外還值得一讚的是李治的勤政,永徽年間日日上朝,想想年復一年天天四五點鐘就起床,還真要點毅力和幹勁。可是,漸漸地,李治發現,儘管他勤政如故,自己能做出的決定卻似乎越來越少——權力已經不知不覺地轉移到了長孫無忌的手上。

人們或有這樣的疑惑,封建專制制度下不是君主絕對集權嗎?怎麼還會發生大權旁落這種事?這話也對也不對,誠然名義上所有決定都由皇帝下達,然而擬定各項政策的主要還是大臣,宰相為百僚之首,“總百官,治萬事”,其職權範圍涵蓋甚廣。唐代的中央集權,比秦漢又有加強,由獨相制變成了群相制,軍國政事要全體宰相商議透過後上奏,皇帝要做的往往只剩下是批准與否,倒是和現代西方的議會制頗有相似之處。而首席宰相,唐代稱為“秉筆宰相”,輔弼天子,實乃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單以用人而言,宰相有權升遷黜免三品以下官員(當然要報經皇帝批准),考慮到宰相自己也不過三品官,一、二品官多隻示尊榮而無實權,就可以知道宰相的權力有多大了。由此也可以理解為何王皇后舅父柳姡О障嘀�螅�酉呂刺嵐蔚娜勻皇欠炊苑蝦蟮暮�ズ屠醇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