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以志不屈抑為不制也。古“●”字恆書作“●”,故說苑權謀篇“東郭垂”,呂覽重言作“牙”,牙即“●”字之訛。是古籍恆用“●”字也。
至書不備者過半矣,而習者不知。 李注:“本百篇,今五十九,故曰過半。”案:李合後世偽古文尚書數之,故曰五十九。若揚子所言,則指今文二十八篇言,故曰不備者過半。然其說足破漢博士以尚書為備者之妄。
九齡而與我玄文。
李注:“童烏九齡而與揚子論玄。”案:與猶舉也。舉訓左傳襄二十七年“使舉此禮”之“舉”。與我玄文,猶言記誦太玄之文也。李說非。 議其教化。(先知。)案:“議”讀若“儀”。儀為儀型之“儀”,猶言準一其教化也。 修之以禮義,則下多德讓。
案:“修”當作“循”,循與順同。(說文:“循,順行也。”淮南本經訓:“五星循軌。”高注:“順也。”)循之以禮義,猶言順之以禮義也。古籍循、修互訛,說別見。
守失其微。(重黎。)音義:“微或作徽。”案:作“徽”是也。爾雅釋詁:“徽,善也。”書堯典:“慎徽五典。”徽亦訓善,即“媄”字之假。失其徽者,猶言失其善也。宋嘉佑本正作“徽”。
天胙光德,而隕明忒。
李注:“天之所福,光顯有德,而令(當作“今”。)隕之者,明乎秦、楚忒惡之所致。”案:“明”借為“盲”。賈誼新書大政篇曰:“萌之為言也,盲也。”明假為盲,猶萌之訓盲也。與望諸即萌都,●通作(詩墉風載馳毛傳:“,貝母也。”爾雅釋草作“●”。)同例。白虎通八風篇雲:“清明者,青芒也。”亦其證。呂氏春秋音初篇雲:“天大風晦盲。”高注:“盲,瞑也。”則明忒之義與光德相反。光德者,明而善也;明忒者,闇而惡也。言天於明而善者賜以福,闇而惡者覆其位。明忒與光德對文。李說非是。
自令之間而不違。
李注:“自令與始皇並心為無道。”案:“令”與“善”同,“之”與“是”同。自令之間而不違,猶言獨善於無道之朝而不去也。“之間”指秦之朝廷言。
始六之詔。
考異雲:“溫公曰:‘李本作始六世之詔。宋、吳本作始六之詔。’音義曰:‘天覆本作始元之初,今從之。’盧雲:‘宋本作始六之詔。’案:如天覆本,文理最順。但未知李本如是否。宋、吳本尚可通。若監本,則不可通矣。宋刻既與宋、吳同,今姑從宋、吳本。”案:作“始六世之詔”是也。六世者,漢由高祖至武帝,計六君也。詔謂制令之屬。爾雅釋詁訓“基”為“始”,始猶基也。始六世之詔者,言霍光之治以先世之制令為其基,猶言本六世之令也。與賈誼新書過秦篇“奮六世之餘烈”詞例相似。作“始元之初”者,則俗儒不達“始”字之義所妄改也。宋嘉佑本亦作“始六世之詔”。
欒布之不塗。
案:不塗猶言不偽飾。言布哭彭越,順情而發,對於高祖,不飾偽言也。嘉佑本作“倍”,疑後人所改。
◆龍鱗,附鳳翼,巽以揚之。(淵騫。)考異雲:“案:溫公曰:‘宋、吳本作巽以揚之,今從李本。’而今本仍與宋、吳本同。盧雲:‘李本巽作翼。’又云:‘有誤,今姑缺疑。’”(以上考異。)俞雲:“李本無‘巽’字,亦無他字。今各本皆作‘巽以揚之’,蓋據宋、吳本。”案:“巽”字系衍文,即“翼”字訛文之併入者也。今當據李本刪。
忠不足相也。
李注:“相,助也。”俞雲:“相與觀近。”案:“相”當作“●”。晏子春秋雜下:“望之相相然。”王氏雜誌雲:“‘相’當作‘●’。說文:‘●,高?’。”此文訛“●”為“相”,與彼同例。忠不足●,猶言忠不足崇也。 焉可謂之義也。
李注:“義者,臣子死節乎君親之款也。”案:李注“款”字系“難”字之訛,宋嘉佑本正作“難”。
有李仲元者,人也。 案:李仲元見華陽國志,名弘,成都人,志載其事甚詳。又三國志蜀秦宓傳載宓與王商書論嚴君平、李弘立祠事,即其人也。又下文“不屈其意”,華陽國志引“意”作“志”。
或問“泰和”。曰:“其在唐、虞、成周乎!”(孝至。)案:文選曹子建求自試表李注引此文,“泰”作“太”,“乎”作“也”。此係故本。“也”與“邪”同,後人不達其義,改“也”為“乎”。文選注引李注有“天下太和”四字,今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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