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家搜出了無數的奇珍異寶,都是貪贓枉法搶來的,可想而知其害人之多!
來俊臣問斬之後,標誌著酷吏政治的結束。
朝廷大臣們爭相上表彈劾,黨徒也都配流嶺南,原來的制獄被拆,“例竟門”終於不再成為人們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越是**社會,越喜歡攻訐告密者;越是君主獨裁,越喜歡任用酷吏。藉以排斥異己,打擊政敵,維護皇帝威權,漢、唐無不如此。
而到了武則天的大周時期,酷吏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武則天為什麼要實行白色恐怖,為什麼會寵信這些酷吏?
她以女主臨朝,在正統朝臣眼裡,她只是一個僭位者,她的承繼大統在旁人看來有奪取李唐江山的嫌疑,朝野上下人心不服,無論是當時的還是以後的政治對手都還很多,她不能容忍這些反對勢力的存在,她需要人人自危,需要為虎作倀者把恐怖的高壓政策進行到底,讓反對派在戰戰兢兢中難以自保,並逐漸向她靠攏,她太需要在這張劍拔弩張的氣氛中營造她的權威和地位了!
於是酷吏應運而生,這些朝廷的鷹犬和高階打手們為了效忠主子,狐假虎威,他們滅絕人性,大興冤獄,為羅致罪名無所不用其極,創造性的發明了許多令人談之色變、觸目驚心的酷刑,他們在刑具方面的發明蔚蔚大觀,似可居世界之首,那一幅幅血淋淋的人間地獄圖讓人膽戰心驚。
黑色地贊一個:中國人的智慧,用在什麼方面都是無與倫比。
兵法我們第一;
美食我們認了第二就無人敢稱自己是老大。
刑具是獨步天下!
……
時人程行諶曰:“周朝酷吏來子、萬國俊、王弘義、侯思止、郭霸、焦仁、張知默、李敬仁、唐奉一、來俊臣、周興、丘神、索元禮、曹仁哲、王景昭、裴籍、李秦授、劉光業、王德壽、屈貞筠、鮑思恭、劉景陽、王處貞二十三人,殘害宗枝,毒陷良善,情狀尤重。”
酷吏招致天怨人怒,而武則天的政治智慧超人,一旦宿敵廓清,她又顯現出她的精明來,於是諉過這些酷吏,毫不猶豫的將這些天怨人怒的酷吏們一腳踢開,她的馭下之術得心應手,而倒黴的則是那些昔日呼風喚雨,飛揚跋扈的狗腿子們。
酷吏無一個有好下場,最後全都死得很慘,所謂“積惡之家殃有餘”,這也算是冥冥中的一種報應了。(有的酷吏被摘出,如吉頊,也害了一些人,但他站隊準確,所以沒被清算)
……
大亂之後方有大治,七月初七,駙馬都尉韋上表賀七夕節,表達美好願意,曰七夕節代表生機,生與人命相關,人命關天,人力珍貴!
他上奏道:“……臣在西方,人煙稀少,百里內無一人!
有人,方有社會,才能擁有一切。
臣願陛下,慎刑!”
然後他表奏曰:“自我朝以降,太宗皇帝確立’三複奏‘和’五復奏’當可堅定實行。”
唐太宗規定了“三複奏”和“五復奏”兩種,即地方的死刑案件適用“三複奏”,京師的死刑案件適用“五復奏”。司法官員不奏或者奏了未批而擅刑者,要受刑事處罰和撤職。
但對犯有“惡逆”(即毆及謀殺祖父母、父母,殺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以上罪者,以及身為賤民的部曲、奴婢犯殺主人罪者,則實行一復奏後,就可動用死刑。
韋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更實用可行的死刑方法,有立決(立即執行)和秋後決(秋後執行)兩種形式。
前者為“斬立決”、“絞立決”,後者為“斬監候”、“絞監候”。凡是性質特別嚴重的死刑案件,如謀反、大逆、謀叛及殺人、強盜罪中之嚴重者,要立決,一般死刑則待秋後決,不再是隨報隨斬。
秋決還有一個好處,皇帝想要特赦時,那麼有時間緩衝,殺的人可以更少。
“死者不可復生,萬一冤枉了,雖嚴咎有司亦不可辭其過也!”
“因此,須當九卿畫押,皇帝勾決!”韋擲地有聲地道,引起了朝臣們注意,仔細聆聽。
所謂九卿畫押,即死刑案件,一般先經刑部審定,御吏臺參核,再送大理寺審允。
每一個判處死刑的人,必須經過刑部尚書(武周朝為秋官)、刑部兩侍郎;御吏臺的御吏中丞及臺院、察院兩長官;再有大理寺正卿和兩個少卿共九個高官一起畫押,少一個人簽名,這死刑就處不下去。
九卿畫押完畢,還得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