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荒淫時代
作者:衛君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反映深圳的大雜燴小說,涉及開始的出租屋、純真的愛、黑手機業、黑隨身碟、官場、電視臺女主播等等。小說其實很寫實,並不荒淫,推薦。
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他們還未惡貫滿盈。
正文
第一章 強盜生涯
我是一名強盜。我姓衛,叫君,小弟叫我衛哥,老家山東聊城, 30歲。
沒有人生下來就是強盜,我也不例外。我缺錢花,思來想去,只有做強盜來錢最方便最直接,計劃了許久,就幹上這個行當了。
1) 強盜計劃
做強盜前,我不名一文,天天貓在深圳市上沙村一個20平方的出租屋裡。那是2005年深圳天氣漸漸熱起來的時候,每天中午下去到馬路邊的小超市裡面買泡麵和雞蛋充飢。吃完後把碗一丟,倒在床上抽菸。我過去經常抽的煙是雲南玉溪產的恭賀新禧,7塊5一包,後來錢少了,改成紅河,現在呢,變成了大重九,雖然燒嘴,但是夠勁。
抽菸煩了我會猛地彈起來,衝進衛生間,對著牆上的鏡中的自己喃喃自語,更會伸出手指,指著自己大罵——我討厭鏡中的自己,有一次我拿了一把水果刀對著自己的脖子比劃了半天,滑了一下,幾個血珠冒了出來,很痛,於是趕忙去找創可貼。
閒居的日子最無聊,每天我都在半夢半醒中睡去,中午才醒來,下午則對著一份當天的《深圳日報》翻來覆去的看。
門外傳來“噗哧噗哧”的拖鞋聲音,這時我的心跳都會快上100個百分點,透過門上的貓眼偷偷地去看是否是房東大娘上來收房租了——房租500塊。天天一個人在家黑白顛倒,日子總是容易記不清楚,儘管我覺得我還要10多天才交房租。
當時我的經濟收入只剩下過去做水貨手機剩下的一點兒尾貨,放在樓下小賣部裡面幫忙處理,隨時都有彈盡糧絕的危險。
我做過工程師,做過買賣,做過N多想賺錢致富的事情,但最後離發財都差著十萬八千里。我的夢想是成為百萬富翁,並制定了種種致富道路,但現在看來任何一條道路都走不通,唯一剩下的似乎只有去做強盜了。
我下定了決心去做強盜。殺一個人是殺人犯,殺一百萬人就是民族英雄了,賀元帥殺第一個人的時候,我想他肯定也沒有想過他日後的命運會成為襠和國嫁的領導人。
做強盜需要什麼條件呢?我在一張小紙片上盤算了半天,列舉了如下幾條:1。 要有做強盜的動機
2。 要有幫手
3。 有詳細的計劃
4。 有完善的工具裝置
下面我逐一實施:
1。 要有做強盜的動機
做強盜合理嗎?做強盜合法嗎?就像歷史是人寫的一樣,做強盜成功的,似乎也可以揚名立萬,我需要錢,需要成功,這個無需掩飾。
2。 要有幫手
幫手在哪裡?我的鐵血同學都在家鄉,我獨自闖蕩廣東,認識的只有一些同事、生意上的夥伴、一些姑娘們。我一直認為我同利益衝突比較大的同事、生意夥伴、姑娘們的關係很難把握,我能讓一個有家有口的工作穩定的朋友來幫忙打劫嗎?不可能!那找誰呢?
首先,誰想做強盜?
像我這種不成功則成仁的不想白白浪費國家糧食的人算一個。其它誰和我一樣有做強盜的動機?
強盜世家,或許有先天性的作劫匪的遺傳基因,但我不認識。
我想到了農民工,簡稱民工,雖然他們沒有先天做強盜的動機,但他們有做強盜的壓力。誰生下來就像做民工呢?他們不屬於這個城市,只是過客,他們不被尊重,他們沒有談戀愛的錢,沒有結婚的錢,沒有養孩子的錢,沒有瞻仰老人的錢,他們……大多數人像狗一樣的活著。嗯,我要尋找我的民工朋友。
我有多少關係比較鐵的民工朋友呢?我拿出原來的電話薄,細細尋找,確定了三個山東同鄉:小方、張向、小毛。這三個人都得過我的恩惠,對我印象比較好,來深圳時間不長,除了力氣,沒有任何長處,單身,窮光蛋。
接下來我一個一個去找。
小方在福永鎮同富裕工業區的一個做自動化送料機的香港企業裡面上班,具體工作是在生產線上作配料員,月工資600元,加班費2元/小時,管住宿,但不管飯。記得小方過去最開心的事情是等著過年時香港老闆給他發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