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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部分

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谷事。黃合主簿錄省觽事。'二'

注'一'漢書音義曰:“正曰掾,副曰屬。”

注'二'應劭漢官儀曰:“世祖詔:‘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核,選擇英俊、賢行、廉絜、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又舊河堤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幷州兵騎定天下,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漢官目錄曰:“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

令史及御屬二十三人。本注曰:漢舊注公令史百石,自中興以後,注不說石數。

御屬主為公御。'一'合下令史主合下威儀事。記室令史主上章表報書記。門令史主府門。其餘令史,各典曹文書。'二'

注'一'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御屬如錄事也。”

注'二'應劭漢官儀有官騎三十人。

司徒,公一人。'一'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遜順、謙儉,養生送死之事,則議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課,歲盡則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視濯,大喪則掌奉安梓宮。凡國有大疑大事,與太尉同。世祖即位,為大司徒,'二'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三'

注'一'孔安國曰:“主徒觽,教以禮義。”

注'二'漢官儀曰:“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質漢儀曰:“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府有四出門,隨時聽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國每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倖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並存。每歲州郡聽採長吏臧否,民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之舉謠言者也。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大較皆取無名勢,其中或有愛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踐周、召之列,當軸處中,忘謇諤之節,憚首尾之譏,縣囊捉撮,無能清澄,其與申屠須責鄧通,王嘉封還詔書,邈矣乎!”

周禮有外朝,幹寶注曰:“禮,司徒府中有百官朝會殿,天子與丞相決大事,是外朝之存者。”

注'三'漢舊儀曰:“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郡國守長史上計事竟,遣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讀□畢,遣□曰:‘詔書殿下禁吏無苛暴。丞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

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撓奪民時。今日公卿以下,務飭儉恪,奢侈過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謹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詔書無飾廚養,至今未變,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漏敗,牆垣阤壞不治,無辦護者,不勝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聽。’十年,更名相國。”案獻帝方,董卓自太尉進為相國,而司徒不省。及建安末,曹公為丞相,郗慮為御史大夫,則罷三公官。荀綽晉百官表注曰:“漢丞相府門無蘭,不設鈴,不警鼓,言其深大闊遠,無節限也。”

長史一人,千石。掾屬三十一人。'一'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本注曰: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二'

注'一'漢官目錄曰三十人。

注'二'*(漢)**'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復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九年十一月,詔司直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從事三人,書佐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