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希望自己的女兒婚後自組小家庭,不與公婆同住,甚至最好是離遠些,僅逢年過節才見面。可是自己卻要守著兒子媳婦,人心是多麼地自私呀!
聽說日本目前盛行父母與女兒女婿同住,而不和兒子媳婦住在一起,我想這樣可以減少家庭失和的問題,畢竟母女的生活習慣及觀念思想比較一致,且岳父母與女婿間的關係也較婆媳之間處得好。
有位媳婦侍奉生病的婆婆而有了一個感觸,就是將來要疼媳婦甚於疼女兒,因為出嫁的女兒僅是偶爾回孃家探病,而媳婦卻是日夜辛勞地看護照顧。
我認為人當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推己及人”的胸襟,我想將來我不願我的女兒嫁到怎樣的婆家,我就不讓我的媳婦遇到那樣的婆家。
莫邪敬上
莫邪女士:
天下一切問題就是出在用兩個標準評斷一件是非,私事私情如此,是因為個人的自私心理。國與國之間也是如此,對於友邦,責之甚苛;對於敵人,反而不置一詞。譬如美國朝野對於友邦的民主程度,一定要用他們自己的尺度去衡量比較,對於極權暴政的國家卻噤不敢聲。這些當政的袞袞諸公,用兩個標準評斷是非,也是為了其本身的利益。若非有所畏懼、期待,便是譁眾取寵。那麼對於目光如豆、只顧私情的婦人女子,我們也不應該用兩個標準去加以深責了。
聖人教人處世待人,只是“忠恕”二字。忠是把心放在中間,不偏不倚;恕是將他心比己心。所以說以責人之心責己則寡過,以恕己之心恕人則全交。這本是人人皆知的老套格言,可是見諸實行,卻為自私自利所矇蔽,倒行逆施,自誤而又損人,最後大家受害。能夠把非常簡單的待人接物原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時常放在心中,便可達致忠恕之道。若將自私自利擺在眼前,不但事實上並無所得,而且小則惹煩惱、大則招災害。
我們希望別人善待我們的女兒,我們便應該善待自己的媳婦。我們身受過婆婆的歧視和虐待,我們便應該不要欺負媳婦。
我們生兒育女,就應該知道父母養育恩深,便應該感激愛戴公婆或岳父母養育自己的丈夫或妻子的深情。我們希望我們的兒女長大成人、嫁娶之後,仍然對父母有眷戀的孝心,我們便應該如此對待我們的公婆和岳父母。
不為別人,只為自私自利著想,須知我們的孩子們是會用同一個標準——我們的榜樣,去決定他們日後自己的行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才是最聰明、目光最遠大的“自私自利”。
葉曼答
本書精華已連載完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