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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天下人跪拜崇敬嗎?就是手中握著“足以將世界化為斷垣殘壁”的飛彈發射鈕的大總統,也可能會有一邊和國會議員通電話,卻一邊叫助理幫他吹簫的私生活存在。萬人之上的“人”也許有他的過人之處,及值得尊敬的地方;但是說穿了還是血肉之軀!有私慾、有貪念、但至少我認為那不是“罪過”;我討厭把它定義為“原罪”。何罪之有?生物的進化如果不是有“驅策著自己活得更好、更快樂”的意志,以及繁衍後代的渴望,何來今日人類的繁榮?只是群居的社會結構複雜化了,讓我們必須處處考慮別人的存在;為我自私的人,會自然的被社會所唾棄。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一個人只能為了別人存在,一條命要來又有何用?

重要的是,宗教對社會的存在、對失意人的存在、對病患的存在,都有正面的意義與價值;然而我卻不喜歡許多宗教的一�精神──壓抑與禁慾!“必要的壓抑”是人生在世所要學習的重要功夫,沒有人喜歡不忍小忿的人、沒有人喜歡一天到晚跟人倒垃圾吐苦水的人……但我喜歡的是“昇華”──宣洩於創作之中、宣洩於練武的一拳一腳中;讓沒有答案的問題歸於無解,即使忘卻不掉過往晦暗的陰霾,我仍是可以選擇今後要活得快樂。但是教義與教條,規範人們什麼不可以做,甚至什麼不可以“想”!對我而言那叫洗腦。創造出一群只有效終思想的“神兵”,也就是我筆下的賽蘭魔導帝國。一切的一切,構築在“神意至高無上、不可揣測”的公設之上,雖曰“天意不可違”或“神者誠難明”,說穿了還不是造化弄人?常聽長輩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我往往在心中補了一句:

“天是在看,問題是他不一定有揚善懲惡的‘義務’,那是人們自己奢望的。他看你殺人放火,說不定也是冷笑一聲:‘與我何干?’”

能互助的是人、能創造正義公理的也是人。真實的世界,你也許會天天期待壞人被雷劈、被車撞,有時卻也會很遺憾的發現:他有成為壞人的本錢──天賜的好頭腦。那是機率與意外,並不代表天站在惡勢力的一方。也許我們看著“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卻加了一句“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但遺憾的是,如果有一個犯人懂得控制自己的貪慾,做“能力負擔範圍以內”的壞事,而且下手利落、不帶半點良知,是有可能創造真正的“完全犯罪”的。不是因為“天理”,而是因為“常理”!夜路走多,才會撞鬼。

話說回來,我不喜歡遙不可及的神,卻敬拜祖先。因為他曾照顧我們,或是我們的先人。我相信人一定要先產生“因緣”,才會有“照顧”的事實發生。你如果得到了意外的好運,可能是天賜的,卻也是“意外”;正如同你掉了一片面包屑在地上,卻可能因此餵飽了一隻撿便宜的螞蟻……也因此,我有著“信鬼不信神”的奇怪思想。小時候我們總被教導著,魔鬼就是註定誘惑人、陷害人的。但是……是誰賦予他們這樣的“定義”的呢?或許有一些吧,有些人認為做了鬼就會擁有超越人的力量;因此在受盡欺侮的人間無法超脫,便會想化身厲鬼復仇……但是鬼是人變的,也就會有人類也有的良知良能。我從不相信人可以全好全壞,也不認為被怨念驅策的鬼會亂拿無辜的人開刀。

為了符合奇幻世界的設定,我將“鬼”的概念,衍生成了夾在人與神間的“精靈”,但是卻替他保留了“好兄弟”的名字,做為他是“善良的鬼”這般的暗示。有沒有人發現“巴迪”的英文發音就是Buddy呢?嘻嘻,那意思跟“好兄弟”、“哥兒們”是等同的呢。總之,人在無助的時候就會求助於虛幻,這就是宗教正面的存在。只是我希望接近我心的人,不要帶著無上卻虛假的威嚴,不要帶著充滿漏洞的法條……因此我希望他是“人”,而不是“神”。我其實有著實質上的信仰與信念,正如同我對老師曾教我的一切堅信不移……那也帶給了我不可思議的力量,我卻討厭流於形式與儀式的信仰,我覺得那令人盲目。因此,我將一個被顛覆的神權世界當成了故事的主軸,寫下了神愚弄人而終敗於人的情節……其實我所諷刺的,應該不是原本就不存在我心中的神,而比較接近腐敗的神職人員和利用天威愚民的宗教團體……

~總結~

最後,做個總結吧。

“剛龍破神錄”是我虛構的故事,卻也是“我的真故事”……或許這便是它雖不足以堪稱酣暢明快,卻能意外的吸引一些讀者的原因……壓抑、彷徨、自卑、瘋狂、愛慕、執著……不斷變化的錯綜情感,構築了這篇故事,也構築了現世中的我。

小時候時的我,執著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