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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曖昧是你這個年齡段的人所特有的感情狀態。仔細分析一下便可得知:年輕的女孩,大部分一次性批發給婚姻,新生活剛剛開始,沒心思瞎琢磨別的男人。未婚的年輕女孩,含蓄點的去給男人做紅顏知己,瘋狂的就直接零售給大款做小蜜。而你這樣的“熟女”因為年事已高,婚姻基本穩定如磐石,感情基本寡淡如白開水,所以恰是做曖昧物件的黃金年齡。
曖昧,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暗戀的升級版。它說起來有點不清不楚,界於道德和理性之間,其實卻是已婚男女之間感情的至高境界。現在是離愛情很遠,離曖昧很近的社會。男人和女人在愛與不愛之間還有一條路可走,甚至可以走很久,那就是曖昧。
現實中,婚姻生活久了,激情平息,浪漫不再,尤其當一些情感變得可有可無,生活的枯燥便難以忍受了。男人可以肆無忌憚談論女人、講葷笑話,可以去酒吧、夜總會,甚至可以找按摩女、小姐,來排解無聊和寂寞,可眾目睽睽下的女人卻不能。在狹窄的空間中生存久了,難免想找個男人來曖昧。在我看來,這種曖昧是調節婚姻沉默狀態的良方,可以給婚姻注入一定活力,增加生活的情趣,給當事人帶來開心和快樂。
你和程風的感情,就是在這種狀態下萌芽的。所幸的是,在初級階段你們一直配合得很默契。愛得很安靜,有禮有節。但當程風和你誰也不願先把心交託出來時,曖昧就只能是曖昧了,成就不了一場美好的廝守,久而久之,舊的“曖昧”又會被新的“曖昧”所替代,不斷更替著,卻永遠離愛情有一步之遙。
有人說,曖昧是一種情調。是啊,那種互猜心思的感覺是很奇特,很微妙。但是曖昧是有一定的限度的,首先曖昧的物件自己要喜歡,自己不喜歡,最後來個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把別人勾搭進去了,要死要活的,自己卻站在水邊,只能說這種人無德。
其次,曖昧需要一個好對手。他或者她既不至於魅力四射到讓你無法自持,也不會平淡無奇寡而無味,讓你提不起精神。太有魅力的異性,我們難免奮不顧身地愛上,徹底喪失理性。太沒魅力的異性,我們確實也看不上眼,雖然我們本身可能並不出色。記得以前有人評價,說梁朝偉和張曼玉的最高境界,就是曖昧。曖昧也要默契,比愛情還難得的。
曖昧,可能是一生的,也可能是一段的。不管時間長短,它讓人獲得了從別處無法獲得的安慰和愉悅。因為你不是我的誰誰,我也不是你的誰誰,所以一旦曖昧結束,至多隻是一聲嘆息,而不會像愛情散場那樣催生出大量流了淚還時刻準備再流血的痴男怨女,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曖昧始終不是愛情。兩個人再如何好也不要改變既定的和諧,也別幻想著角色的轉換,否則只有痛苦和失望。
但即使這樣,人們還是對曖昧樂此不疲,尤其是女人。喜歡浪漫的女人估計只有在曖昧階段才能真正地體會到那種樂趣,一旦確立關係了,相互的心思都明白了,沒有什麼好猜的了,樂趣也就沒有了。再者,世間哪有那麼多的模範男人?已經基本到手的魚誰還會去餵食,男人都明白在感情中女人一向都是投入多的一方。所以啊,還是曖昧著比較好,永遠讓對方摸不著頭腦。
看你現在心裡狀態,我感覺你有點向“小三兒”(即第三者)的趨勢發展,大有想要逾越曖昧的界限的勢頭。要知道,做老婆的有做老婆的責任和義務,被老公當成老媽子使喚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做情人有做情人的風險,時刻有可能被人打上門來,被罵成狐狸精給打成原形也是分分秒秒可能發生的事。只有曖昧,看似無關風月,卻不動聲色地愛過。
其實,曖昧就應該點到為止,過了界的曖昧就演變成愛情或者偷情了。點到為止的標準就是最多隻是眉目傳情,簡訊傳情,最多也就一個擁抱而已。談情說愛,扯下那層紗說我愛你是使不得的。比友情多一點,比愛情心跳慢一步,可你在眼波流轉中分明感受得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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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雖是美酒讓人沉醉,但是不能多飲。而且必須遵守遊戲規則,堅持到底就變成錯誤,抽身而退就是遺憾。其實曖昧有時候就是一種感覺,一瞬間快樂的感覺。
祝你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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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是我的大學同學,和所有的校園情侶一樣,我們的戀情從眉來眼去、月白風清到如膠似漆,最後到一起過同居生活。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我們都是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