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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乾佑三年(公元951年),郭威發動兵變,滅亡了後漢,建立起後周王朝。趙匡胤因戰攻被提拔為東西班行首,負責宮廷禁衛。

趙匡胤一共做了兩年的東西班行首。在這兩年中,就趙匡胤個人而言,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只是後周廣順二年(公元952年)春天的時候,杜氏又產下一女,是為趙匡胤惟一的妹妹。

在趙匡胤做東西班行首時,郭威的養、開封府尹柴榮經常出入宮廷,趙匡胤的英武、器識、風度給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於是徵得郭威的同意,將越匡胤調到自己的手下,讓其擔任汴梁府馬直軍使。石守信、王審琦和高懷德等人都成了越匡胤手下的軍官。

後周廣順三年(公元953年)秋天,郭威病危,北伐暫緩。柴榮因要代郭威臨朝處理政務,於是就把府內最為棘手的刑事交由趙匡胤全權處理。

雖然只是代柴榮處理汴梁府刑事,趙匡胤也引以為自豪。從柴榮的手裡接任務的當天,趙匡胤回到家中,得意洋洋地對父母炫耀道:“爹、娘,孩兒要辦案了!”

弄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趙弘殷滿臉狐疑地盯著趙匡胤問道:“胤兒,你也會辦案?”

杜氏不樂意了,衝著丈夫一瞪眼道:“我說,你怎麼老是懷疑胤兒的能力?我告訴你,我們胤兒不僅能夠上陣殺敵,也能夠坐堂斷案!”

“夫人,”趙弘殷重重地對杜氏言道,“我不是懷疑胤兒的能力,我的意思是,審案斷案之事人命關天,如果胤兒稍有不慎,豈不影響到他的前程?”

杜氏淡淡一笑言道:“你真是太過操心了!胤兒如此穩妥持重,豈能稍有不慎?”

聽起來,杜氏對趙匡胤辦案充滿了信心,可趙弘殷剛一離開,她又這麼對趙匡胤言道:“兒啊,你爹的話也不無道理,辦案之事常常關乎人命,你一定要慎之又慎啊!”

趙匡胤當即肅然言道:“娘放心,孩兒不會拿別人的性命開玩笑的,更不會拿自己的前程開玩笑!”

趙匡胤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在代理汴梁府刑事期間,他經手了數十宗大大小小的案件,每次審案斷案,他都廣泛徵求他人的意見,很少有獨斷專行的時候。不過,也有幾起案件是他自己拿的主張。其中,有兩起自作主張的案件,他十分滿意。不僅他自己滿意,連柴榮也稱賞不已。而石守信、王審琦和高懷德等人則透過這兩起案件,對他趙匡胤就更加地欽佩和折服了。

第一起案件是殺人案。汴梁城內有一家很大的客棧叫“安樂窩”。客棧老闆是一個姓李的半大老頭。李老闆雖然一把年紀又其貌不揚,但仗著有錢,卻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為妻,人喚李夫人。有一天下午,客棧裡住進了一位很有錢的客商,黃昏的時候,李夫人獨自回孃家去了。第二天早晨,那有錢的客商離開了“安樂窩”。客商走後不久,客棧的夥計們便發現李老闆死在了床上,胸口有一大灘血跡,是被刀子捅死的。夥計們趕緊報官,並說那離開的客商身上就有一把鋒利的短刀。官差連忙追出城去,將那個客商捉了回來。客商身上果然有一把短刀,將短刀從鞘裡拔出,刀刃上還有斑斑血跡。於是官差一口咬定客商就是兇手。客商開始百般不承認,但一番刑訊之後,客商終於承認是自己殺了人。因事關人命,此案最後移送到了汴梁府。

趙匡胤對此案本不是太在意,因為此案已經審結了。但又因為這是一樁命案,他不敢忘記父母的叮嚀,所以他就有意無意地開啟了這樁案件的審訊記錄。將記錄看完,趙匡胤的心中油然生起了一個疑團:記錄中為什麼沒有客商的殺人動機?換句話說,那客商與李老闆素不相識,為什麼要殺死李老闆?

趙匡胤這樣想:如果客商沒有任何理由要殺死李老闆,那客商就不可能是兇手,而客商如果不是兇手的話,那兇手就另有其人,兇手是借客商的刀來殺死李老闆的。

趙匡胤覺得自己所想有理,便與石守信、王審琦和高懷德等人一起重新提審那客商。待見了那客商的面,趙匡胤劈頭就問道:“你為何要殺死李老闆?快快從實招來!”

客商一楞,繼而號啕大哭道:“大人啊,小人是冤枉的啊……”

客商說,他那天下午住進客棧以後就開始喝酒,一直喝到晚上,然後上床睡覺,一覺醒來,已是第二天的早晨,他付清了吃住錢之後就匆匆地上路了。客商委屈地大叫道:“青天大老爺呀,小人根本就不知道那李老闆住在何處啊。”

將客商押走之後,趙匡胤問石守信等人是何看法。石守信說不能聽客商一面之辭。王審琦沒有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