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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我是1977年結婚的。還記得結婚前夕,我帶岳父岳母到我家去見爸媽,那時我們那幢友蚋的稻草泥巴糊房子還是沒有裝電燈,看起來非常貧窮落後。只見岳父眉頭深鎖,但踏出我家大門以後,還是堅定地拍拍我肩膀說:“小蔡,以後我的女兒就交給你了。”

以房子報得知遇之恩

我聞言之後又是感動又是感激。感動的是岳父並不嫌棄我家環境不好;感激的是,一向對女兒呵護有加的岳父,竟然願意把他的掌上明珠嫁給我這個窮小子。

說來有趣,我賒的那些早餐錢,後來因為和妻子結婚,變成一家人,也就沒有還給岳父了。但是,為了報答他們一家人,我第一次買房子時,懷著感恩的心,不僅將名字登記在妻子的名下,還在門口貼上大大的“徐寓”兩個字。

對傳統的臺灣男人來說,或許會覺得我這種行為很丟臉,簡直像是入贅到老婆家一樣,但我卻不這樣想。

我認為有恩就要報恩,更何況我自信有能力可以再為我家買一棟房子,所以第一間房子登記給妻子,並沒有什麼好計較的。而且,每次當我想到我曾經在岳父岳母溫暖的早餐店裡度過一整年美好的晨光時,我就非常感謝他們對我的付出。

或許,岳父之所以願意把女兒的終身託付給我,是因為看中我有一股堅忍的毅力。但無論如何,在我還什麼都沒有的時候,岳父和妻子能夠對我抱持著這樣的想法,對我來說,也未嘗不是一種知遇之恩。

感謝上天給我的恩賜,讓我有幸能夠和妻相伴一世。在人生的旅途中,她常在我需要鼓勵的時候,開玩笑地告訴我說:“至少,豆漿店裡永遠會留給你一口飯吃。”這句話讓我在衝刺事業時,像吃了定心丸一樣,不會害怕萬一要是失敗了應該怎麼辦才好。

這就是我的豆漿姻緣,雖然平凡,卻有一種冥冥中註定的奇妙感覺。我不知道別人對於幸福的定義,但是,對我來說,岳父母以及妻子對我無言的肯定與關懷,還有那一年多熱騰騰的早點,大概就是所謂幸福的滋味吧!

掙扎有舍才有得

因生計沒機會到臺大讀書,但我還是拿了美國碩士回來。

我和大弟相隔只有兩歲,但我身為大哥,總是像父親一般照顧他。我習慣以照顧者的角度和他相處,他則習慣接受我的照顧。

奇怪的是,雖然我沒有三頭六臂,不過大弟似乎總是覺得我很行,好像我沒什麼做不到的事一樣。就是這種弟弟對哥哥奇妙的仰慕,讓我在人生的路途中一直十分堅強,什麼重擔都靠自己一肩扛起來;也使我忘記我才比弟弟大兩歲,其實很多事情是不用把那麼多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的。

就像我考高中那一年,本來我都已經直升基隆中學了,也以榜首考取臺北師專和臺北商專;同時,更被臺北工專的化工科,以及成功中學錄取。雖然我很想再念書,而且想念準備升大學的普通高中。無奈事與願違,為了家裡,我只好忍痛放棄,到黑暗的礦坑裡工作。而等到第二年,我仍然以第一名又考進臺北商專時,才又開始繼續我的學業。

我在第二度就學時,曾經考慮過要念普通高中還是專科學校。在衡量普通高中的課業繁重,可能會讓我沒有餘力賺取學費或家中花費時,我便忍痛放棄了普通高中,唸了一個當時屬於第二順位的選擇。

為了家人屢次放棄人生的好機會

我的一生中,為了父母和兄弟姐妹,我總是可以放棄對我來說比較平坦的路和較為順利的選擇。弟妹們就比較幸運了,我記得在我專二那年,弟弟也考上幾所學校,同樣要到臺北來唸書。同樣的家庭困境,而且當時可能家中的經濟狀況比我放棄學業時還要更糟一點,但是,大弟卻堅持他要念普通高中。

或許,是我這個做大哥的過於犧牲奉獻,弟妹們才會比較放心任意地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但是,我卻很少抱怨什麼,或者和弟妹們爭執責任的歸屬,因為除了身為大哥的使命感,我還篤信“能者多勞”的道理。

我在很苦的時候,總是激勵自己:“沒辦法啊!這樣艱鉅的任務交給弟妹,他們可是一點也做不來的。”說也奇怪,每當我這樣想的時候,似乎就會有很多潛能源源不絕地冒出來,讓我達到另一個體力和耐力的巔峰。

弟弟不像我凡是走一步路,就會考慮到家中老小會不會頓失依靠,會不會受到我的影響。在商專畢業後,我因為考上財務預官,在臺北縣(埔觧)軍事管理學院裡的財務學校裡服役,教學生會計和珠算。因為是當預官,所以我會有上下班時間。當時,父親還躺在榮總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