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個回到宿舍後,將這件事告訴了褲兜,褲兜大為驚駭,氣的說不出話來,他指著傻大個說:你,你這傻子,你要成殺人犯了,知道不,警察會把你當殺人犯抓起來。
傻大個說:我沒殺人啊,就是幫忙。
褲兜說:現場有你的指紋和鞋印,你說的清嗎?
褲兜平時就愛看刑偵推理類圖書,比較瞭解警察的偵破手段。他為了幫朋友洗清嫌疑,要求傻大個擦掉垃圾桶上的鞋印,把鋼琴線取回來扔掉,傻大個趕在警方來到現場之前,就做好了清理工作。
兩個人訂立了攻守同盟,所以面對警方詢問時,沒有露出什麼馬腳。
案發幾天後,傻大個上吊自殺了,特案組不明白他為什麼選擇在18樓自殺,褲兜表示,18;可能代表十八層地獄。傻大個即使找遍十八層地獄,也想找到自己的母親。褲兜說,傻大個根據書中寫的“見鬼十法”,挨個的嘗試過,但都失敗了。那些方法也許不管用,但是最後一個方法肯定能夠見到鬼,見到去世的母親——死亡!
此案告破之後,大廈物業管理部門更換了新的電梯,在電梯井道里,安裝除錯人員看到18樓下面的牆上有一扇門。
蘇眉和保安褲兜被困在18樓電梯裡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牆上的門。
這是一扇畫在牆上的門。
畫在牆上的門呈現淡紅色,不仔細看難以辨認,很像是有人在很久以前用鮮血畫上去的。
第三卷 薔薇殺手
待我成塵時,你將見我的微笑——魯迅
一個小學生在作文中寫道:如果我是城管,看見媽媽在街邊賣紅薯,我就慢慢趕她走。
另一個孩子在請假條中這樣寫:
吳老師,因為我媽媽前天被城管打傷,現在還在東南醫院shu ye,早上我要去看護,特此請假半天,此致,敬禮。
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2008年10月24日,《城市新聞時報》刊載了一則新聞,選摘如下:
昨日,一個73歲老翁趕著驢車進城賣紅薯,他告訴本報記者,紅薯是自家地裡種的,兒子癱瘓在床,賣紅薯只為了給兒子掙點醫藥費。老漢趕著毛驢車走了8個小時,早晨在開發區解放路市場路口剛剛停下車子,突然來了一輛城市執法車,下來一幫兇神惡煞般的人,罵罵咧咧就開始摔紅薯。
一名圍觀群眾聲稱,老漢駝著背,極力護著自己的一車紅薯,老伴跌在地上流淚。
一家商戶對本報記者說,老漢上前扯住一名城管的衣服,一個勁的央求,那人像是個小領導,估計是副隊長,他扭過身,連扇老漢的臉,扇的啪啪響。老漢跪下求饒,那人依然掌摑不停,並且怒罵道,滾,不許在這裡賣,再賣還揍你。
市民趙女士也目睹了這一幕,她說,唉,看著心酸啊,那老人比他的父親年齡都大,那人怎麼就能下的去手呢,當時有不少人圍著看,其中有人喊“把城管的車給砸了”,群情激憤,打人者坐上車就跑了,要不是跑得快,我一個女人也要上去把車給掀翻,太過分了。(記者王文濤實習生 陳廣)
這則新聞迅速被國內媒體轉載,網路新聞排行榜中也佔據頭條,一時間成為時事熱點。
三天後,開發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副隊長被人殺害,一名早起的晨練者發現了屍體,屍體側躺在死者平日上下班的單位門口,晨練者以為是個醉漢,翻過來後發現死者的嘴巴里塞著一隻手,那正是死者自己的手。
屍體周圍還有薔薇花瓣,被風吹散,零落一地。
副隊長橫屍街頭,手被人剁下來塞到了嘴巴里,這個爆炸新聞立即傳開,街頭巷尾,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都有人在談論這事,老百姓以訛傳訛,最終給殺人者起了個文縐縐的綽號:薔薇殺手!
老百姓有著高超的文學水平,每一個談論此事的人都參與了創作,坊間的故事版本最終定型為這樣——薔薇殺手武功高強,曾在少林寺學藝十八年,下山後除暴安良,劫富濟貧,只殺貪官和汙吏,每次殺人,都要留下一朵薔薇。
沒有人知道薔薇殺手是誰。
當地警方調動了大量警力對此案進行偵破,然而沒有發現任何線索,執法大隊人人自危,領導開會決定懸賞緝拿,對提供破案線索者獎勵人民幣十萬元。
一天過去了。
政法委焦書記問道:有多少人撥打了舉報熱線?
電話接聽員失望的說:0個。
很多大案中,只要警方向社會公佈案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