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3P文
一個天才歌唱巨星穿越時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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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夜月風,男,今年17歲,身高180CM,體重65KG,是當紅的實力派偶像歌手。
音樂就是我的生命中唯一能讓我感興趣的事。
俗話說的好:人紅不需要理由(有這句話嗎?)。沒錯!!我夜月風紅透半邊天自然也不需要理由~!出道以來我一直是除了唱歌,其他什麼通告啦,廣告啦,公益活動啦,替某雜誌拍封面啦,拍電影啦
等等都別想有我的份,就連一些頒獎典禮都懶得出席!什麼?你問我為什麼?原因很簡單~你們不覺得那些事都很白痴嗎??臉都要笑僵了,還要在那裡裝出一個很謙虛,很盡業,很樂意的樣子~!哼!想我出席?門都沒有!!我幹嘛要做這些事來利人不利己,老子不屑!於是乎,本大牌又多了一招牌代名詞~就是那些粉絲還一個勁兒說的什麼神秘!!
反正就是因為我的這些原則得罪了不少人,要不是我紅得掉渣,我想沒人會受得了我吧!?呵呵~!管他的!我既不殺人又不放火,活得高興就好了~!!
目前為止唯一能讓我提起興趣的就只有唱歌了!嘿嘿!讓我自豪的是,任何有感情的人聽我唱歌都會陶醉其中,久久不能回神。我唱抒情歌時,所有人都會哭得淅瀝嘩啦~,唱火暴的歌曲時,任何人都會不由自主隨我的歌聲舞動自己的身軀。
至於其他的學習、生活、戀愛啦,哼!兩個字:無聊~!
不是我太用功,只能說上天特別眷顧我;不但給了我一張完美的臉蛋,連智力(IQ)都高得嚇人~~!180耶!以至於學任何東西,做任何事都得心應手,15歲為止我就拿了好幾個博士學位了。戀愛嘛~,切~!不管女人男人都是一樣麻煩,就知道和跟屁蟲一樣追這我不放,說詞都是千篇一律,什麼“你好帥哦,好漂亮哦,唱歌好好聽哦,好迷人哦,我好喜歡你哦……”哦哦哦哦……哦你個頭啊哦~老子一腳我他們踹到西班牙去!!我那經紀人開一個勁勸我不要那麼衝動,要對歌迷好點,他們可是我的衣食父母啊~!老子才不甩他!!結果呢?那堆跟屁蟲反而跟得更緊了,還說什麼我真有性格,我真酷!!!??弄的我哭笑不得,真是一群花痴!!
“啊!~~~~~~~~~~~~~風~~~~~~~~~風~~~~~~~~~安可!安可!安可!~……”
不要懷疑,這是在我的演唱會上。
真是煩死了!!安可安可安可……要幾個安可啊~~??!!雖然老子喜歡唱歌,但為什麼一定要唱給你們聽~??還要聽那麼多次??累死了~~!!老子不幹了!!!!
“安可安可安可……!!!”
媽的!還叫!!你們叫破喉嚨老子也不出去了!!
“風……呃……這個,你就出去唱一下嘛,我跟你保證!這絕對是最後一首了!”經紀人滿頭大汗得勸著我:“真的真的,你看,現在你不唱他們都不捨不得走人。我想我們出不出得了大門都是個問題。所,所以……”他的話消失在我的怒瞪中。休息室內工作人員大氣都不敢喘一下,彷彿都變成了等待法官宣判的犯人。
外面安可聲仍舊不斷持續著。
“媽的!老子去就去!!”我怒髮衝冠地跳起來,衝上舞臺,明顯聽到後面一大群人鬆一口氣的聲音。
“你們全部給我閉嘴!!!!!!!!!!”
倏地,幾萬人全都安靜下來,頃刻後又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和歡呼聲。
我清楚的感覺到我額上青筋的暴起。
“給我閉嘴!!!!!!!!!!!!!!!聽到沒有!!!!!!!”
會場再次鴉雀無聲。
我深呼吸幾下,感覺青筋緩慢縮會後才開口道:“聽著!!這是我最後一首歌!!我唱完後你們立刻給我安、靜、走、人!!!”
“好……”
“還有!!我唱歌的時候你們要是發出任何聲音我就直接走人~!聽到沒有??!!”
“聽到了……”
於是,千呼萬喚才駛出來的歌聲終於從麥克風中傳遞到了會場的每個角落。
我唱的是我專集中的一首悲情歌曲……《從開始到現在》。(嘿嘿!抱歉!就是我們情歌王子張信哲的那首,小R我很喜歡這首歌。當初第一次聽的時候就被感動得淅瀝嘩啦的。所以這次就借來用用咯,如果自己寫歌詞真的很麻煩也很難嘛。希望各位大人們不要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