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子,不交錢,就說這地方窩藏通緝犯,有指紋有‘證人’,讓你生意也做不下去。”
“死無對證,一面之詞,”駱聞舟說,“其他證據呢?”
“第一是法醫的驗屍結論,顧釗死前確實和羅浮宮的負責人發生過肢體衝突,種種細節和目擊證人證詞對得上。”
“第二,是我們在顧釗值班室的儲物櫃裡找到了一打一樣的指紋模子。”
“第三是人證,老煤渣一個人說的,老楊和我們都不信,但我們在火場現場的殘骸裡找到了一個沒燒完的筆記本,是顧釗平時貼身帶著的那本,燒掉了大半,上面隱約能辨認出幾個地名和人名,人名都是線人的代號,地名則應該是顧釗近期走訪過的商戶――我們把這些人全都給叫來問了話,只有一個商戶老闆可能是怕惹麻煩,一問三不知,不肯作證,除了他以外,其他人都招了。”
駱聞舟心裡一沉:“證人都是備過案的職業線人?”
線人有很多種,有為了賞金起鬨的,有零零散散“打零工”的,有戴罪立功的,還有就是職業線人,這些人在警隊裡有備案資料,跟警方合作過不止一次,有時候幾乎就像警察的臥底,信任度高,關係非常密切。
證據鏈不夠無懈可擊,可當事人已經死了,證人又都是這種……
“顧釗生前為人仗義,和線人關係好是出了名的。”陸有良說,“他們的供詞,我們不得不慎重。最早出現盧國盛指紋的酒吧監控沒拍到盧國盛,酒吧的工作人員對盧國盛沒印象,卻有一個調酒師指認了老煤渣,老煤渣後來承認,盧國盛的指紋是他偽造的——也就是說,這個失蹤一年的通緝犯在燕城出現的事,完全是人為捏造、子虛烏有。”
仔細想想,一個在本地製造了轟動案件的通緝犯,能藏匿一年之久不被發現,還大喇喇地在外面喝酒,這件事本身就讓人充滿疑慮。再加上顧釗對這事非同一般的工作熱情和執著,與他獨自行動、甚至藏藏掖掖的行為……駱聞舟感覺,單以局外人的眼光看,他已經快被這個結論說服了。
“但是說他索賄,索賄的錢呢?存放地點在哪?用途是什麼?”
“錢在他家裡,現金,床底下搜出來的,總共有五十多萬,數目跟證人說的大體對得上——他母親得了癌症,老太太自己都不知道,診斷書在那堆錢下面壓著,顧釗家境很普通,父母是農業戶口,父親沒得早,家裡人丁也不興旺,母親在他們鎮上一個百貨公司工作,工作是臨時工,公司也不正規,早些年人都沒有交保險的意識。一場大病下來,這些錢恐怕都還不夠。”
動機明確、物證昭昭,鐵打的證人言之鑿鑿。
別說顧釗死了,就算他還活著,也說不清楚。
“當時的社會環境沒有現在寬鬆,網路也不發達,市局出了這麼大的一樁醜聞,當事人又死了,所以領導們的第一反應就是捂住不許再提,現在你去資料庫裡查,是查不到的……十四年了。”
十四年了,真相來得太遲了。
駱聞舟沉默了好一會,忽然說:“陸局,有一點我覺得很奇怪。”
陸有良抬起眼,正對上駱聞舟從後視鏡裡折出來的目光。
“咱們破案率不是百分之百,總會有些案子是沒結果的,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就得按著輕重緩急暫時擱下,但專案組撤了,案子還在,只要不違規、不跟其他工作衝突,相關負責人繼續追查,一點問題也沒有。”駱聞舟說,“顧釗當時為什麼非得獨自行動?”
即便他是不想給別的同事增加負擔,選擇單獨調查,但一旦查出些進展或者有新想法的時候,他就必須要找同事配合——因為按規定,警察私下行動,在沒有知會任何人的情況下取得的證據是不合規的,拿回來也是僅供參考,沒有價值。
陸有良短暫地沉默了下去。
駱聞舟緩緩把車停在路邊,車頭對準了市局正門,公安標誌上碩大的國徽折射著正午的日光。
“陸叔,”駱聞舟低聲說,“這裡就您和我,該說不該說的,不會流進第三個人的耳朵。”
陸有良垂下眼睛,終於幾不可聞地出了聲:“對,如果顧釗是冤枉的,那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們的隊伍不乾淨。”
車裡只有空調的“嗡嗡”聲,陸有良有一下沒一下地敲打著自己的膝蓋。
陸有良:“意外發現盧國盛的指紋後,我們在原本的懸賞上又加了五萬,公示後,幾次三番接到舉報電話,說是在某地見過類似的人。不管多快趕過去,都是一無所獲——後來這也成為通緝犯一事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