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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待編目和保管,如何利用這批資料尚不明。關於四川巴縣檔案,總類目尚得

不到,可是研究者已開始利用這批資料。關於國立臺灣大學所藏清代淡水廳

和新竹縣檔案,戴維?C.巴克斯鮑姆著《1789—1895 年淡水和新竹審判層次

上的民事訴訟程式和實務的若干方面》〔《亞洲研究雜誌》第 30 卷第 2 期(1971

年 2 月)第 255—279 頁〕有所涉及。近代地方行政的發展可在南京中國第二

歷史檔案館開始研究,該館藏有 1911—1949 年的資料,但利用那類館藏資料

尚有限。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和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都已開始按某

些主題大批出版館藏資料。例如,晚清立憲制度的地方自治部分可以利用中

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出版的《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進行研究。

晚清以來地方政府研究的規範性基礎,可在如《大清光緒新法令》之類

彙編和在費正清和劉廣京著《近代中國》書目 3.2 下所列的類似書籍找到。

問題是發現這些法令應用於實際到什麼程度。就這一用途來說,政府機關的

公報特別是地方行政機關的公報,表明政府如何反映地方具體情況。《江蘇

省政府公報》之類出版物,在餘秉權等編《關於 20 世紀中國的研究資料:中

國研究資料中心出版物註釋目錄》第 71 頁以下各頁中述及。政府年鑑往往可

用於相同用途。

擴大的地方社會調查包含地方政府如何運作的豐富資料。日文的地方實

地調查成果在約翰?揚著《南滿洲鐵道會社調查活動,1907—1945 年》中有

介紹。最好的第一手資料大概是從 20 世紀 40 年代初在河北和山東某些地方

進行的逐村調查,中國農村慣行調查刊行會編《中國農村習慣調查》。除訪

問記錄外,編入晚清以後關於地方政府的原始資料。這些資料的政治方面,

已由普拉森吉特?杜阿拉著《鄉村社會中的權力:華北農村,1900—1940 年》

加以研究。這個主題的日文研究著作,也在杜阿拉的著作中被廣泛研究。30

年代中央政治學校地政學院所編實地調查報告簡編包含很多地方政府資料:

《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

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中國現代化區域研究的主要共同研究計

劃專案(已在上面提到),揭示清末民初許多地方行政發展的環境。也可查

閱刊載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六集(1977 年)中的文章:張

玉法著《清末民初的山東地方自治》和王樹槐著《清末江蘇地方自治風潮》。

地方士紳政治化研究應從張朋園著《立憲派與辛亥革命》和肖邦齊著《中

國名流與政治變革:20 世紀初期的浙江省》著手。關於地方自治運動,孔斐

力著《民國統治下的地方自治:控制、自治與動員問題》整體地對它進行研

究,該文收入魏菲德和卡羅林?格蘭特編《中華帝國晚期的衝突與控制》。

近代時期地方名流如何與政府相互影響,在芝加哥大學出版的《遠東研究中

心論文選》第 3 集和第 4 集(1978—1979 年)中有所論述。特別是見之於艾

愷、蘇珊?曼?瓊斯和孔斐力的論文(如在書目所列)。有影響的帝國背景

研究專著是和田清著《中國地方自治發展史》,該書 1939 年初版,1975 年

再版時附山根幸夫所編的重要新書目。蕭公權著《農業中國:19 世紀的帝國

控制》和瞿同祖著《中國清代地方政府》是仍然有價值的清代背景入門書。

關於地方區域政權制度,留有許多卷大多是綱領性的、自吹自擂的資料。

不過可以看出這類集子的很多言外之意,如山西村政處編《山西村政彙編》,

該彙編編集 1916—1927 年山西省從省發至縣的檔案。關於廣西,見李友華著

《地方和國家:1925—1937 年中國政治鬥爭中的桂系》。

國民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