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戒尺打手心。
但這麼些年,真能用到家法的時候,昭昭記憶中只有一次。
那是因為,她和人打架。
那時候昭昭才七歲,來這裡的第二年,還不如現在這樣穩重。和她打架的那一位,是先帝的公主,天子的姐姐。後來賀容予把她嫁去了蠻夷之地和親。
昭昭年紀小,力氣也小,沒打過,還受了不小的傷。起因是那位公主罵她,說她是野種,是賀容予帶回來給自己的童養媳。她維護賀容予的名聲,也維護自己,憤然出手。
賀容予訓斥了她,拿戒尺在她手心裡輕敲了下。昭昭本以為,他要罵她和人打架。結果賀容予說的卻是,以後打不過的時候,不要選擇打架這種方式,即便真要打架,也要挑那些看不見的地方打。
他愣了愣,又說,不必要為他爭辯而去打架。
昭昭,二哥可不需要什麼好名聲。
關於賀容予的那些壞話,她從各方聽到許多,自己也親眼見過他某些決策手段。
如果她是別人,她或許會相信那些,譴責賀容予。但是她不是,她是賀容予的妹妹。她只會無條件相信賀容予,站在賀容予這邊。
有人相信公道,有人相信律法……但賀昭昭只信賀容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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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二次。
賀容予說完之後,起身離開。昭昭坐在原地許久,直到燈火都冷下來,她才慢慢滅了燈,回床上躺下。
被罰抄書,也不是什麼大事。
二哥為此生氣,也不是什麼大事。
書嘛,寫完就好了。
二哥嘛,這種事,她哄哄就會好的。不會真的和她生分。
但還是沮喪。
每次她被二哥訓斥都很沮喪,但今天的沮喪之外,還摻雜了些別的東西。
她由戒尺家法,想起一些回憶。並由此再次審視,她對賀容予變質的情感。
也許……早有預兆……
之後幾天,昭昭老實待在院子裡抄書,老實吃藥。賀容予說的懲罰,三天便能結束。不是很長。
待昭昭抄好了書,興高采烈去找賀容予求和。卻在門口從常叔那兒得知,關於相親一事的最終結果。
賀容予隨便從那裡面指了位姑娘,說,就她了,不挑旁人,不論她為人如何,便如此決定下來。常叔極為高興。
昭昭心跌到谷底。
她拿著自己抄好的經書,在賀容予書房前停頓許久,才抬手叩門。
“二哥。”聲音悶悶的。
賀容予道了聲進來,她進門將東西遞上,整理好情緒,擠出一個和往日一樣的笑容。
“我抄好了,二哥別生氣了,我已經知錯了。”
賀容予嗯了聲,接過東西隨手放在一邊,“知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