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66號總統令,授權軍隊可以將“有關人等”從軍方指定的“軍事地區”內趕走,“安置”在其他地方。雖然這項行政命令沒有明文使用“美籍日本人”一詞,但實際上在西海岸被廣泛抓走的就是他們,與別的民族無涉。
拘留日裔美國人的政策得到了廣泛的支援,右翼的赫斯特報系和專欄作家威斯特布魯克。佩格勒一類的種族主義者在報紙上寫道:“我們為什麼要對日本鬼這麼好呢?他們佔了我們的停車位,他們在郵局排在前面,他們在公共汽車上佔了座位。把他們攆到窮山惡水的地方去受苦捱餓吧!一個都不留!”
甚至在新聞史上有著標誌地位的瓦爾特。李普曼那樣的開明人士,以及左派人士加萊。麥克威廉姆斯、威託。馬克安東尼奧和**的《每日工人報》及《人民世界報》的主編們,都對於這樣的政策表示了贊同。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也將拘留政策視為合法。儘管幾十年後,該聯盟將日裔拘禁定義為“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侵害公民權事件”。。。。。。
對於這樣的政策,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同樣無一反對。道格拉斯法官對其是否違憲避而不談,而雨果。布萊克法官則認為。加州一直受到入侵的威脅。軍方的權威就是最高的權威。內閣裡沒有一個部長表示反對。參議院裡沒有一名議員反對,地方州長當中也沒有一人出面維護日裔美國公民,使得他們的處境比歷史上還要悽慘得多。。。。。。
第9066號總統令只有48小時執行時間。也就是說,日裔只有這點時間來料理家務,結束他們經營超過半個世紀的產業和生意。他們只准攜帶個人衣服,私人投資和銀行存款都要沒收,甚至連剃刀和酒都被充公,沒有上訴和抗議的權利,其財產總損失高達數億美元。。。。。。
總統令頒佈後的首個星期一,德維特的命令就好像防疫通知書一樣一張張貼在日裔的家門口,不久卡車開來,士兵們在人行道上喊:“日本鬼滾出來!”歷史學家寫道:這個命令叫起來就像在荷蘭的人行道上聽到德國士兵叫喊“滾出來!猶太豬!”一樣令人心驚膽戰。
美國大兵對待那些嬰兒,只是簡簡單單地一人一張標籤,就像對行李一樣處理。這其中包括只有14個月大的邁克。本田(日文名本田實)。他的家庭祖上來自熊本,在洛杉磯附近經營一家雜貨鋪,家族產業瞬間化為烏有。離開世代居住房屋的那晚上,他們和幾千日裔家庭一起住在一座賽馬場的馬廄裡。
日文版的行政命令,刊登在《羅府新報》上,隨後這家報紙就被關閉,其編輯和記者們加入了被拘禁者的隊伍中。。。。。。
在其後的半年時間裡,有超過15萬名日本人被運往加州到阿肯色州一帶荒無人煙的各大拘留營。這一帶都是“以前沒人住過,以後也沒人住過的”不毛之地,好幾所幹脆直接設在沙漠中。在這個過程裡,日裔首領以毋庸置疑的命令要求全體日裔妥協,他們以身作則,帶頭舉家遷入。。。。。。
拘留營周圍都是帶電的鐵絲網,還有武裝哨兵巡邏,瞭望臺的槍口一律對著營內。人住的是“長排長排的用油毛氈搭起來的小木頭屋子”,室內只有一個爐子、一盞吊燈和一張張鐵板吊床。可以說,再也沒有任何私人生活和空間可言。
被關在拘留營中的日裔美國公民必須自己勞動,開墾荒地,為了把環境弄得更人道一些,他們種了花,用廢木料做傢俱。在嚴酷的環境中,一些年老體弱者死去,有人絕食或者試圖逃跑並被射殺,但更多的人則展現了一種驚人的堅忍。如果歷史不變的話,絕望的他們會在美國政府日後調整政策後如同“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患者那樣變得對美國更加忠誠,但是在這個時空,一切都不同了。。。。。。
這種拘留營被稱為強制收容所,羅斯福總統一次都沒有去過,但是有一次他將其稱之為“集中營”,這樣的集中營在全美有11所。後來美國的歷史書中這樣寫道,“那些年輕的日裔們,過著中產階級的生活,土生土長,在公立學校中接受教育,從衣著、講話、舉止習慣都和白人無二,就這樣被自己的“同胞”趕出家園,當作罪犯一樣嚴加看管,或許正是因為這樣的不公,才會釀成日後那場更大的悲劇。。。。。。”(未完待續。。)
第六百四十八章 FW190B戰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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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反日浪潮雖然很不人道,但中國政府才無心為那些日裔說話,甚至很多中國人心底裡還拍手叫好,畢竟當初抗日戰爭雖然打贏了、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