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局民警早就對王輝的行為看在眼中氣在心中,舉報王輝勾結周娜貪汙公款違法亂紀的信件,寄到縣檢察院,寄到了地區檢察分院,甚至擺到了地委書記的案頭。查,誰敗壞了公安形象就對誰不客氣,地委書記指示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隨後檢察機關對周娜貪汙問題進行調查,證實其有犯罪嫌疑。
1997年1月14日夜,濟南,天上飄著紛紛揚揚的雪花,周娜和李某帶著一夥工人裝修他們準備結婚的新房忙了一夜。天剛透亮,屋外守候一夜的檢察官推門而入,一聽那熟悉的縣城口音,周娜頓時感到渾身血液都凝固了。檢察官宣佈對她拘傳時,她企圖反抗,抽身進衛生間,被迅速跟進的女檢察官戴上手銬、檢察官搜查了周娜的住處,查出存摺5個,共計27萬元。隨後,她被帶上警車押回縣城。苦苦追求幸福的周娜還沒有來得及走進結婚的洞房,卻被押進看守所的牢房。
周娜被檢察官押走後,李某趕忙打電話告訴王輝,王輝意識到周娜案發會牽連自己,立即通知分管局長、刑警大隊長到局長室,就私分公款事情商量統一口徑,訂立攻守同盟。
周娜到案後,坦白交待問題,並檢舉王輝等人的經濟犯罪問題。很快,王輝落入法網,並牽出了縣公安局政委田某、副局長路某、刑警大隊長牛其犯罪分子。
六、兩個貪婪的公安局長
姜正成私慾膨脹,以安排工作和提升官職為交換
條件大肆索賄。比起吳偉虎,姜正成乃“小巫見大
巫”。兩個公安局長,過不了金錢關,當然也過不了法
律這一關。
先講第一個:姜正成。
翻開姜正成的履歷表,記載著這樣一段人生經歷:1956年出生,1978年華東工程學院火炮系畢業後分配至江蘇省軍工局8511研究所任技術員,1981年始任沐陽縣縣委辦公室秘書、團委書記,以後又任沐陽縣劉集鄉、南關鄉黨委書記,鄉鎮企業管理局局長,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等職,直到1995年9月,即他39歲那年,任中共沐陽縣縣委常委、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警督)。縱觀姜正成的人生歷程,可謂“芝麻開花節節高”。平心而論,從一個普通的大學畢業生成長為領導幹部,姜正成確實付出了許多。按理他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崗位上大顯身手,幹出一番事業,實現自己人生的輝煌。然而,在他當上縣外經委主任後,他開始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看到別人輕而易舉地賺了大把鈔票,心中產生了不平衡感,能撈則撈,隨波逐流的心態漸漸地佔據了他的心靈,從此,他不再腳踏實地安心工作,變得貪圖享受,不思進取,陷入了紛繁複雜的“關係網”、“人情網”中難以自拔,終至在反腐倡廉的大潮中跌到無情的法網之中。
1993年3月,姜正成讓某遠房親戚陳某幫忙物色操辦買地建房,後在沐陽縣西元新村購買了2。3分宅基地和偏房兩間。姜以家中定期存款未提取缺乏現金為由,請求陳幫助其臨時墊付2。3萬元。陳本是外地人,一直想在沐陽找一個穩固的靠山,他早已看中了姜正成這棵“大樹”,對姜自然是有求必應,不幾天,2。3萬元現金便如數送到姜正成手上。事隔數月,姜正成雖兩次口頭提及償還欠款,均因陳別有用心地明確表示“不要了”而作罷。投之以桃,當然要報之以李。心領神會的姜正成在其當上縣外經委主任期間,果然“重用”了陳,將其調至外經委下屬的中江公司任副經理,主持工作。姜在任縣公安局局長後,又將陳調至公安局下屬的沐安公司擔任經理兼公安汽車修理廠廠長。
如果說姜正成初次溼腳時還心懷忐忑,一線良知尚存的話,那麼透過以下幾則犯罪事實,我們不難看到他在強烈的金錢佔有慾的支配下,在“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替人辦事,拿人錢財”的精神安慰中,大搞權錢交易,從而一步步地滑向罪惡深淵的危險歷程。
沐陽縣砂礦工人黃志生為謀取更滿意的工作,以姜正成的兒子的名義存款8000元后,於1994年10月一天的晚上,將該存款單送給了姜正成的妻子,其妻收款後將此事告訴了姜正成,不久,黃即被調到公安局沐安公司任總賬會計,後又被姜正成提拔為金盾招待所所長,縣公安局經濟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兼現金會計;1995年7月,姜正成收受了退伍軍人耿某現金5000元,並將其安排至金盾招待所任炊事員;1996年春節前,沐陽縣湖東鄉黃某為給自己即將退伍的兒子安置工作,送給姜正成現金5000元,姜如數笑納後親自寫信到縣安置辦,接收黃某之子到金盾招待所工作;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