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俊儒是綿竹××啤酒廠在眉山的代理經銷商,他懂得名牌產品廠家領導的心理。說進口生產線上能出‘死鼠啤酒’,就像說咳口痰能咳出死老鼠一樣叫人不可信。但多數企業的領導是絕不會讓‘死鼠啤酒’的‘新聞’張揚出去的,絕不會去冒有損名牌聲譽的風險的。白俊儒懂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他是‘死鼠啤酒’的幕後策劃者,應是鐵板上釘釘,跑不脫的事。”
只可惜“死鼠啤酒”案的關鍵人物白俊儒跑了,抓獲白俊儒,此案才會真相大白。
檢察官秦正銀是不是這起“死鼠啤酒”案的內幕知情者?目前還沒有證據說明這一點。說他不是,但五星廠“死鼠啤酒”索賠他是既得利益者,藍劍“死鼠啤酒”案他又出了面,一次偶然,第二次還是偶然嗎?
秦正銀因涉及伍忠田案在1998年4月上旬被當地新聞媒介曝了光,因而引起了眉山地、縣兩級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他們在初步調查核實情況後認為,儘管秦正銀被曝光後,在領導的一再追問下,向組織上交回了用5000元“質量監督獎”買來的手機,但是作為一個政法幹警,在兩次“死鼠啤酒”事件中,喪失了應有的警惕,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給檢察機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已不能繼續履行法紀科長的職責,所以於4月29日決定秦正銀停止工作,接受進一步的調查。
三、“反腐敗要案”的真相
副縣長和縣人大副主任涉嫌經濟犯罪,被列為“反腐敗要案”,沒查
出所謂的“腐敗”證據,理應無罪釋放。然而此案不偵不訴、不審不判,
拖了整整4年。
戴了近4年“腐敗分子”帽子的山西省長治縣副縣長景起水和該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貴章,分別被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宣告無罪。至此,一起涉案金額不大、案情簡單卻久偵不訴、久審不判的所謂“反腐敗要案”,總算有了結局。
1993年10月至11月,長治市紀委根據舉報,對由長治縣副縣長景起水任總指揮、長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貴章任副總指揮的長晉二級公路(山西長治到晉城)指揮部財務進行檢查,但未發現問題。
隨後,調查組對長晉公路沿線涉及拆遷補償的鄉鎮有關賬務進行審查,查出長治縣城關鎮土地辦土管員兼會計閻忠保經管的賬簿中,有3張城關鎮分管公路建設的副書記蔣秀英塗改過的單據,存在將3000元加“0”變為3萬元從中貪汙的問題。此後,蔣秀英、閻忠保開始接受審查。長治市檢察院也很快介入此案。問及錢的去向,蔣、閻二人起初難以說清。後來蔣稱是挪用與個體老闆張正健做鋼材生意了,他還找到閻忠保和兩個村支書及個體老闆張正健訂立“攻守同盟”,商定由張正健打假借條以承擔責任。後張正健持蔣、閻交給的現金和“借條”向市紀委、檢察院“退款”。此後,檢察機關又查出蔣秀英、閻忠保與幾個村幹部合夥貪汙的問題。
據一位曾經協助市紀委調查組查案的同志透露,查出上述問題後,調查組對蔣秀英、閻忠保進行審查,當時,市紀委一個辦案人員這樣訊問蔣秀英:“你們貪汙這麼多錢,是送人了還是自己花了?你和景起水是親戚,送了老景多少?”蔣秀英說沒有,問閻忠保,也說沒有。
蔣秀英、閻忠保被審查40多天後的1994年1月1日,當日正出席護林防火工作會議的景起水被帶到長治市二輕招待所接受審查;郝貴章也被帶到此接受審查。之後,二人一直被“監視居住”到2月4日。
1994年4月15日,山西長治市召開反腐敗鬥爭新聞釋出會,公佈長治縣副縣長景起水、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郝貴章各“收受賄賂”1萬元,分別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建議有關部門撤銷2人職務,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事實上,1994年1月13日,景起水、郝貴章已由長治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2月4日景被撤銷監視居住,經檢察院決定,由長治市公安局逮捕;2月5日,郝被撤銷監視居住並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延長1個月仍不能終結的,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審查。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最長為一個半月。然而,這起備受長治人關注的“反腐敗要案”,儘管案情簡單,所謂受賄數額也不大,直到1996年2月,才由長治市人民檢察院指令其所轄的壺關縣人民檢察院向壺關縣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