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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離開前,我跟大舅媽說明,我正在臺北辦理身份證更正手續,必須證明“紀琛不是章孝嚴生母”,把母親欄位空出來後,方可再填入“生母章亞若”的名字。最能被採信的證明,就是將大舅媽和我的DNA做比對,所以需要她幾根帶有發囊的頭髮回臺北化驗。紀琛一口答應,由美倫現拔兩、叄根頭髮,交由在場“駐洛杉磯辦事處”的兩位組長放入事先備妥的小信封袋並加封,然後用公文送臺北“內政部”處理。當晚美倫忘了戴眼鏡,她有深度近視,在拔大舅媽一兩根頭髮時,一不小心拔了一小撮,大舅媽還忍痛只輕輕“喲”了一聲,美倫連聲說抱歉,真過意不去。

“內政部”接獲“洛杉磯辦事處”函轉數根大舅媽的毛髮後,並派員到我辦公室拔了幾根頭髮,立即交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進行DNA比對,九月叄十日報告出爐:“經DNA…STR 驗,確認紀琛女士非章孝嚴之生母。”

提出經由冗長過程始獲致上述必要檔案後,再與臺北市大安區戶政事務所和“內政部”多次公文往返,由“內政部”約集“法務部”及臺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會商,復經“司法院”專案研議等慎重程式,方於二○○二年十月獲得通知,同意為身份證之更正,全案才算確定。

臺北市戶政事務所原通知十一月初即可換髮新身份證,但我刻意延遲一個多月,到十二月十二日才去申領,因為那天是我和美倫的結婚紀念日。

叄十年前,我和美倫交往一段時日,論及婚嫁時,她才知悉我的身世。我一直對婚後未能讓她成為名副其實的蔣家媳婦而耿耿於懷。當今天終能把身份證依法更正為“父親:蔣經國”、“母親:章亞若”時,這份喜悅當然要和美倫分享,以彌補幾十年來的缺憾。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午由“立法院”王院長出面辦了茶會,既是結婚紀念,更與友好慶賀歸宗的實質完成 根據身份證之更正,我可以大聲說:“蔣經國是我父親!”

堅守對孝武孝勇的承諾

很少有人知道在領取新身份證之前,我曾要求戶政事務所同意我暫時保有母姓。戶政事務所在通知我換領新身份證時,原依有關規定,要求我同時改從父姓“蔣”,我基於特殊考量,並提交一份“從母姓決定書”,陳明“本人辦理戶籍資料父母欄更正登記申請手續,志願仍從母姓,不改從父姓。特此宣告為證”。我才得以維持“章”姓。我之所以這麼做,有我的苦衷和思考。

一九八八年父親經國先生過世後,我和孝勇和孝武兩位同父異母兄弟才開始有了較多的接觸。我和孝武走得更近,他不只一次主動和我談到,並問我有關“認祖歸宗”的事,我只能說:“這是多年的願望,但不急。”他說:“這本來就是合情合理的事,但是,可不可以等到我母親百年以後再處理,我還可以協助。”我說:“當然!我很瞭解也非常謝謝。”孝勇和我談到這件事時,持同樣的說法,我也表示同意。我把他們的意見當面轉告了孝慈,他沒說什麼,只淡淡回應一句話:“都等了五十多年,還有什麼好計較的了。”

千萬沒料到,一九九一年七月叄十日孝武突然過世,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孝勇又病逝,而且都比他們母親蔣方良女士走得還早。孝慈也在和孝勇同一年的二月十四過世。蔣家第叄代凋零之速,令人無限感慨。我面臨的環境,和幾年前又完全不同了。在“歸宗”這條路上有直接關係和能幫上忙的人,都一一不在了;有時深夜沉思,我真不能確定上天會特別厚愛我幾年?連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孝慈都猝而病逝,凡我能掌握的生命,都是上天特別的恩賜,我要自己一天當兩天用,活出它的意義來。一種責任呼喚,讓我在二○○○年啟動“認祖”的第一步,因為我不知道這件事到底辦不辦得成?更不知道這條路到底要走多少年?但是我會堅守對孝武和孝勇的承諾,“歸宗”的完成,一定要等到他們母親百年之後。

這是為什麼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取得新身份證上的“父親”欄已改正為“蔣經國”時,但我仍要求保留母姓的原因。

蔣方良女士於二○○叄年十二月病逝榮總,她出殯當日,為示尊重,我攜美倫刻意離臺,避免出席或不出席的尷尬,以及媒體的議論,而造成對她的不敬。在她老人家過世之後,我才再次與臺北大安區戶政事務所蘇素珍主任聯絡,提出改從父姓“蔣”之申請。俟蔣方良女士過世滿“七七”四十九天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我始換領真正象徵“認祖歸宗”圓滿落幕的那張新身份證,除本人依法改名“蔣孝嚴”外,配偶及子女亦均得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我把改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