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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如今,這把琴已經跟隨何小兵一年多了,何小兵每天練琴四個小時以上,晚上睡覺也要抱著琴睡。開始是彈著彈著睡著了,後來便養成習慣,抱著琴睡覺踏實。有時候何小兵去朋友家玩兒,一想到今天還沒練琴呢,無論多晚,也要回家,直到彈夠了,才睡覺。

手指尖的皮被磨掉一層又一層,十指連心,有時候按琴絃,不僅手疼,心也疼,但當想起那些振奮人心的音樂時,何小兵竟然能從手指的疼痛中獲得一種快感,耳邊響起鏗鏘的重金屬節奏,何小兵愈發賣力地練習,任手指被琴絃劃破、撕裂。慢慢地,皮不再掉了,長出趼子,摸著變硬的指尖,一種成就感油然而生。

一次,削蘋果的時候——當然是給夏雨果削,水果裡,何小兵覺得只有西瓜皮是吃不了的——不小心切著無名指了,何小兵仍堅持練習,直到琴絃和品位上染了血。

何小兵不會每天洗臉,但每天都要擦拭吉他,保證面板光潔,琴絃不生鏽。睡覺的時候,把吉他放在裡側,寧可自己從床上翻下來。他專門準備了一塊擦吉他的純棉毛巾,這塊毛巾,比他洗臉的毛巾還貴、還乾淨。

這次搬家,主要是出於保護吉他的目的。如果地下室不發水,何小兵還真樂意在這兒待下去,他習慣了這裡的黑暗、這裡的潮溼、這裡人們的無秩序,每次上到地面,看著明晃晃的太陽,和湛藍的天空,都覺得未來充滿希望。

何小兵在選擇往哪兒搬時,考慮的另一個因素是,要遠離學校。過去的這一年裡,何小兵的地下室就沒消停過,經常有同學過來玩兒。有人因為喝酒喝得太晚了,宿舍樓鎖門了,窗戶也關上了,進不去,便來何小兵這兒過夜。何小兵再討厭一個人,當這個人沒地方睡覺的時候,也不能把他拒之門外。還有人來的時候會拎著啤酒羊肉白菜豆腐芝麻醬,知道何小兵這兒有電爐子,特意來這兒涮火鍋。也有人就帶著女朋友和床單來,問何小兵什麼時候不用房子,借用這裡溫存片刻。看到慾火中燒的男女站在眼前,何小兵也無法無動於衷,只好出去轉轉,成他人之美。轉回來後,發現兩個人已經走了,泡麵也少了兩袋,煮完面的鍋都沒有刷,但是多了一筐雞蛋,還留個條:雞蛋以示謝意,慢慢吃,擇日再來送。總之,經常是何小兵有了感覺,拿起吉他,剛想寫個歌的時候,門就響了。

為了能安心創作,免受打擾,何小兵決定搬到離學校遠點兒的地方,那些人總不能為了那點破事兒,坐一個小時車來找何小兵,犯不上。或者說,原來正因為知道何小兵那兒有地方,所以他們才喝到宿舍鎖門、才想吃火鍋、才想親熱。如果方便的地方沒了,他們也就不想了。

最終選擇搬到鼓樓的衚衕裡,一是因為出行方便,二是離夏雨果的學校近,兩站地就到了。

雖然夏雨果不想讓學校裡的人知道她在跟何小兵談戀愛,但還是沒能阻止人們知道這件事情。一個人,戀不戀愛,不一樣,無論如何掩飾,別人也能看出來。跟考哪所大學相比,中學生們更熱衷議論誰在搞物件,慢慢地,夏雨果的老師和父母也知道了這件事情。

夏雨果的父母問起這事,夏雨果一口否認。這是最簡單的處理辦法,如果承認了,會招致更多麻煩。父母只是道聽途說,沒有足夠的證據,並不能為此就限制夏雨果的自由,但又認為無風不起浪,也不能讓夏雨果完全自由,所以夏雨果再出去跑步的時候,她媽媽就陪著,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晚飯又吃多了,正好跟著你跑跑,消化消化。”

於是,每次夏雨果出現在操場上的時候,後面都跟著一箇中年婦女。原本這是夏雨果跟何小兵約會的時間,但是現在,何小兵只能坐在看臺上和夏雨果神交。夏雨果每次跑過看臺的時候,都衝何小兵一笑,何小兵也衝她笑笑。時間久了,夏雨果的媽媽說:看臺上坐了一個傻子,我總感覺他在衝我笑。

有一次,何小兵坐不住了,索性跟著跑了起來,一次次超過夏雨果和她媽媽,並趁夏雨果的媽媽繫鞋帶的時候,偷偷拉了一下夏雨果的手,親了她一下,夏雨果笑著捶了何小兵一拳,何小兵又跑遠了。回到家後,夏雨果的媽媽說:今天那傻子不坐著傻笑了,開始跑步了,跑得還挺快。

夏雨果並沒有因為跟何小兵談戀愛而耽誤學習,相反,還進步了,由班裡的前五名上升到前三名。夏雨果一直認為,不談戀愛並不意味著影響不了學習,心裡成天想著這事兒,思念暗戀的物件或者想著該找個什麼樣兒的,說不定更耽誤學習。而一旦談上了,就踏實了,該看書的時候心思就在書上,不會亂跑,跟老話說的一樣,不怕賊偷,就怕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