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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潘�

未聞。豪竹是任性和溫情的結合體,既感性又野性……

西門豪竹並不是想把對方的告白倒背如流地記憶下來之後當作訛詐的籌碼,他只是想從生活中尋找一點真實的素材,來

潤色他醞釀中的作品。他實在不喜歡去某些企業蹲點,儘管只是蹲點上班,可他依舊不合群,他也不怎麼喜歡被“責任

”這東西壓著,太累。可他總得上哪兒弄點錢來餬口。

他想做藝術家,但不想當窮藝術家,那樣人們就會有理由說:“藝術是個屁!”

現實很奇怪,也很不樂觀,除了失敗,還是失敗。一個自己都不快樂的人,又怎麼能給別人帶來快樂?編輯總是會挑剔

地拿著稿子對他說教:“現實已經夠叫人吃不消了,你就不能給人一點光明的幻想嗎?不要試圖去揭露什麼,那不是你

的職責範圍。你要頌揚人間的真、善、美。對!真、善、美,你懂嗎?像你這麼寫下去,會把小孩都教壞的!那這個世

界就真的沒希望了!就算又哄又騙,也要把還沒變質的心靈,往正確的道路上引導,明白嗎!何況現在的人吶,都不喜

歡看你這些了。魯迅已經是過去的事了,現在周作人的行情比他好!你再看看影視界,那種結局不都是騙人的嗎?好人

一定會有好報?誰都知道這是扯淡!可觀眾就好這一口!如今這世道,誰能把謊話說得天花亂墜,誰才是佼佼者!”

編輯說的的確很有道理,西門能夠理解。他不是不想寫得美好一點,也不是故意擺清高,清高?他是偏愛清高,但他還

配清高嗎?還清高得起來嗎?在這個早已變質的社會里,清麗與高潔這樣幽雅的字眼都被那些烏合之眾當作垃圾一樣唾

棄得不堪一提了。但無論他們怎樣鄙棄這個詞,它在西門豪竹心中仍然是一塵不染的聖土。人啊!有什麼資格去辱罵這

清凌凌的意境?

每次提起筆,都不由自主地寫到沉重。直到有一天,他無法再次狠心拒絕齊絕群約計兩年的不斷告白,他才想,該為這

個人做些什麼?才學著拋棄自己,逼迫自己。因為有了所愛的人,就必須給他幸福,最淺顯的方式就是為他積蓄一大筆

錢財。人,為了愛,才變得貪婪。

西門豪竹換了一個筆名,換了一家報社,開始大行其道。他描繪男女間纏綿悱惻的愛情,令編輯與讀者皆砰然心動,編

輯自然近水樓臺,暗想著要約這個筆名香甜的小說家出去聚一聚,西門豪竹在信中謝絕了他的邀請,為了表示歉意,以

及對方長久的支援,西門特意寫了一首小詩。因為他很少寫詩的體裁,所以馬上就在沒有徵得他同意的情況下見報了。

這是西門意料之中的,他心底裡也希望它能刊登,因為這是他成名以來唯一一篇用自己的真心去寫的東西,是寫給那個

愛著他,卻對他大動肝火的齊絕群的。

西門發覺自己在認識絕群的時候犯了一個錯誤,也是他從前總是失敗的原因之一:他應該自己觀察對方表白時的情態,

如果沒有這個作為輔助,文字就沒有感染力了。他還犯了一個錯誤就是齊絕群確實是個急驚風,但同時又很有耐心和恆

心,否則豪竹就把他當作那種玩世不恭的遊戲者了。

齊絕群的性格不是西門欣賞的那種,甚至帶著不屑。他總是想把西門變成專屬於自己的所有物,不准他違抗自己。總是

因為西門故意的俏皮話怒不可遏,經不起任何玩笑。他只懂得對西門說愛、愛、愛!愛得死去活來,愛得無法自拔,愛

得茶飯不思!有時候西門不明白,他一直這樣對自己說愛,到底是什麼意思?也許他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愛情吧?只能用

這麼直白的話來欺騙自己,也欺騙西門。

絕群還是太孩子氣了,他的職業是模特,靠臉蛋和身材吃飯的人,外界有意無意的流言蜚語滿世界地吹,所以他的脾氣

不會好到哪裡去。西門點了一根菸,這樣安慰自己。

寫了太多的言情小說,他自己都掉進了這個怪圈,懷疑自己究竟有沒有獲得愛情?為了錢,他寫著自己不愛寫,而別人

卻愛看的東西,他和妓女又有什麼分別呢?所以他又怎麼會諷刺絕群呢?可是絕群還是誤會了他的意思。畢竟,凡是出

賣自己的人,他的心都是自卑的,太容易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