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愛過!
都是,利用!
蕭旗英親眼目送警察帶走陳鬱鈞。
他轉回頭,想要聽接下去的宣佈。
肖老懂事看一眼悲傷過度的外孫,肖讓,從來就沒有那個意願,想要得到旗盛的意願,所以,老人家再次問自己的外孫,“肖讓,你真的決定放棄,股權了嗎?”
肖讓點頭。
他已經交出了合同。
律師作證,在場的所有人作證,然後,拿到一份資料合同的蕭旗英,也作證,肖讓轉股權,給了肖海明。
這是他的不明之處。
肖讓並沒有多看一眼那些合同,他一個人出去。
他心裡很痛!
陳鬱鈞被帶到警察局,警察問不出,因為,當事人,一問不答。
他,連眼皮都不抬一下。
而他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
陳鬱鈞頹喪的低下頭。
他心,很痛!
蕭旗英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
他呆呆的坐著。
他在想,肖海明。
肖海明拿著那張偽造的協議,他笑,錢,是最好的出路,用錢打通人,最得利!
而人,為了錢,也可以做傷天害理的事。
這就是錢與權的魅力所在!
蕭旗英回家陪媽媽,兩兄弟陪著母親坐在客廳裡,很久很久了,他們已經很少這樣坐在家裡,而且是沉默的坐著。
肖讓跪下的時候,蕭旗英轉開頭。
蕭夫人再次哭。
肖讓在怪自己,他怪自己,為什麼,要愛上那個人。
他的親生父親。
他愛的人!
蕭家。
蕭夫人說不出話,她想說,不是你的錯,但是,那些被人說成的事實,就是擺在那裡,被那麼多人懷疑並期望被認定,然後成事實。
很多人都認為,是副總裁想要在旗盛佔得一席之地,才出那樣的事情。
也許,那天早上,董事長找副總裁去批評了,很多人都懂得,董事長是位祥和的老人,
他不會過分的批評手下的員工,尤其是像副總裁這種有能力的人。
他們如此認定,陳鬱鈞是因為不滿副總裁的指責還是什麼,才做出那樣的事。
利慾薰心的事,誰說得清!
警察局。
陳鬱鈞拿起筆,他簽下字。
有人保他出去。
五天後,他站在陽光下,抬頭看著刺眼的陽光,眼角溼潤。
外面的世界。
“你有什麼打算?”
身後的人問他。
陳鬱鈞不回頭,往前走,他走了幾步,身後的車子開過來,車裡的人說,“上車吧。”
陳鬱鈞看著車裡的男人,五十多歲,老男人。
他就是當年陳鬱均爸爸的情人。
“你想去哪兒,我帶你去,還有,我有件事要告訴你。”
老男人還在堅持。
陳鬱鈞不想理會這種人,搶走了一個女人的丈夫,一個孩子的父親,他倒是理所當然的支助他們母子那麼多年。
陳鬱鈞站在十字路口,他看著來來往往的車輛,想到自己身無分文,還是選擇了上車。
老男人輕描淡寫,說出這個震天動地的事實,“其實,你爸爸,在你五歲那年,就已經去世了。”
陳鬱鈞的容色出現了裂痕,很大的裂痕。
“鬱鈞,我知道,你恨我,也恨你爸,你一定恨他,為什麼不曾回去看過你一次,可你不知道,他在離開你們母子倆一年後,就因為生病去世。”
“我和你爸,也許你不認同,可你呢?”
老男人反問一句。
愛一個人,到底,有錯嗎?
陳鬱鈞終於抬起眼皮看著開車的男人。
其實,愛真的沒有錯,錯的是不知道怎麼愛,才不會讓身邊的人受傷,以及身在其中的人受傷害。
開車的老男人說,“想要去看看他嗎?”
陳鬱鈞沉默,他沉默了很久,才說出蕭家的別墅。
其實,就算去看,也看不到。
開車的人問,要下去,甚至進去看看嗎?
陳鬱鈞說,走吧。
他說,我爸,他的墓地在哪裡?
他決定,離開這座城市。
☆、第三十四章 他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