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糊塗心》(又名《我的美麗獵物》)BY:龍千歲
1
上官文央,我的名字是上官文央。
良好的教養使我有著與這個文雅名字相稱的良好風度。
當然,我能有這樣風度其實應該歸功於嬌貴的少爺生活。
經過二十多年的薰陶,這種風度成功地滲入我的骨子裡。
就算是一塊爛石頭,被水流不斷沖刷,也會圓潤生光。
“就算沒有Giorgio Armani,你依然性感。”女人們說著。
我不知道Giorgio Armani本人對性感二字有何解釋,我個人更喜歡Cerruti。
我很懶,懶到不願意汲汲尋覓所謂的個性。
名牌的最大好處,就是能把一隻癩皮狗改造成杜賓犬。
看中幾個牌子,理所當然地成為擁有白金卡的忠實顧客。
我實在懶得變化。
優雅的做派,旖旎的氣氛,一切都離不開錢。
我比她們所以為的更加俗氣。
我很幸運,一出生就不必為錢發愁。
我該愁的,是如何讓我的錢更快的花出去。
奇怪的是,雖然我本性懶惰,個性乏味,在別人的眼裡我似乎完美無瑕。
公司裡,我是談笑用兵的英明總裁;
酒會里,我是瀟灑不羈的翩翩公子;
臥室裡,我是技巧嫻熟的狂野情人。
我為人大方,送給女友們的禮物永遠能令她們驚喜尖叫。
這些大家閨秀並不想你想象的那麼難伺候。
嚴謹的家教使我能夠自如的控制情緒,我永遠溫柔體貼,風度翩翩。
讓女人哭的男人不是一個成功的男人。
我永遠是被甩的那一個,坐在燈光柔和的餐廳,聽眼前端坐的佳人委婉地表達去意。
一個鼓勵的微笑,一份精緻的禮物,即使分開亦是朋友。
既然沒了新鮮感,就沒有必要再玩下去,沒有人會為這個撕破臉皮。
這是貴族式的矜持,即使是在情人之間。
我對時間的掌握一向有自信,在預定的時段被人溫柔的拋棄並不太難。
我讓每個女人都滿意離開,作為一種補償。
如果有能讓人口吐真言的藥水,她們一定不敢當著我的面喝下去。
我是一個冷血的人,這是第一個女友給我的評價。
她很聰明,沒有和我浪費太多時間。
我實在應付不來愚蠢又痴情的女人,還好在我們這個階層,那樣的傻瓜並不太多。
愛情……到底是什麼?
我曾經嚴肅地思考過這個問題,答案是無解。
既不能幼稚地歸功於魔法,也不能教條地得出全是化學作用的刻板結論。
它到底是什麼東西?
眼看著家裡的一位親戚為了所謂愛情尋死覓活,我實在不明白他為何如此瘋狂。
為了一種虛無縹緲的感覺,就要放棄整個世界。
你真是個傻子。
我可不想當傻子,我很現實。
沒有錢,什麼花前月下都是狗屁。
正因為我養尊處優地活了二十三年,我才更不會傻到去冒險。
我不是從底層爬上來的能人,我沒受過這樣的生存教育。
我要滋滋潤潤地活下去,雖然已經有些厭倦一成不變的生活。
可能出去探險,但我一定會回到這個溫暖華麗又狹窄的牢籠。
建築在半山腰,視野良好,名家設計,附帶泳池的牢籠。
我是訓練有素的杜賓,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反叛。
如果……沒有看見他的話。
他代表了兩個字:生命。
矯健修長的四肢,健康的小麥色肌膚,協調靈活的動作。
這一切其實並不容易奪走我的注意。
我不小心看到了他的眼神。
野性的眼神,那樣的明亮,幾乎要把我灼傷。
一頭美麗的動物。
他應該在非洲的草原上,追逐驚惶的羚羊,肆意展示優美的身姿。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身邊放著快遞包裹,怒氣衝衝地盯著我的雕花大門。
傭人的一時疏忽,竟帶給我這樣的驚喜。
張嬸急匆匆跑到門口,好像在連聲道歉,還要讓那隻獵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