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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部分

第二百三十三章 怨怒

在這種前提下,人雖然有上下尊卑的分別,但是,不同的等級和人群之間,卻有尊重和善待。至少,承認下級有受到善待的權力。而不僅僅是奉獻的義務。

所以,中國從來都是皇上與士大夫共治天下。一旦士大夫階層發現這個皇帝很不合自己心意,那麼這個皇帝就危險了。士大夫階層完全可以用天子無德這個藉口,來廢黜皇帝。所以,謀權篡位這種事情,在中國曆朝歷代,從不少見。

而日本則不然,當日本上層,特別是天皇學習了中國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後,去掉了上層對下層所應承擔的責任,只是片面強調上層的權柄和下層的義務。所以,日本的天皇,可以綿延數千年不絕。所以,在古代日本,在以血緣為紐帶的“家”中,父親即家長,是有絕對的權威的。

古代的日本將兒女視為家長個人的私有財產。家長不但如同中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有絕對的權力決定子女的終身大事。而且,還有權力在缺錢的時候,將子女典押、販賣,甚至是自產自銷。

自古代的日本,由於窮人眾多,並無多餘的錢財繳納賦稅,娶妻生子,所以,在民間將子女賣掉或者抵押,用來繳納貢賦的事情屢見不鮮。而因為窮的沒法娶妻,近親通婚的情況,也很常見。這種寬容甚至一直延續到後世。

因為兒子要留著傳宗接代,維持香火。所以,被販賣和抵押的主要物件,還是家中的女兒。這些女子被家長賣掉後,就會成為和後世慰安婦從事一個行業的失足婦女。而這些失足婦女,從此以後,便成為家中的經歷來源。用皮肉換取的錢財,需要供給家中的父母兄弟。

而因為日本在學習中國文化時,全然去掉了子在家中的權力,所以。這些女子被灌輸的觀念,也就成了——為了供給父母兄弟,犧牲自己是應該的。而這些女子也不會受到社會的鄙視,相反。日本人認為武士為領主、大名家服務是奉公,僕人為主人服務是奉公,而女人出賣**同樣也是奉公。在當時,有一個賣身奉養母親和弟弟的女子,還因為“孝心奇特”而受到了日本官方的表彰。

與日本人相比。中國的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還真就算不得什麼了。

這種習俗在日本持續的時間有千年之久,即便到了明治維新,日本人全面學習西方文化的時候,也沒有什麼改變,只不過是換了一個稱呼而已。在明治政府於一八七二年,十月二日公佈“牛馬解放令”之後,買賣不再明目張膽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出賃”。願意“出賃”女兒換取日元的人,並不在少數。

這些父母在和經紀人談好價錢後,經紀人就會付給女子父母一筆錢。從此。這個女子便要依靠自己的服務來賺錢。這便是“出賃”。每“出賃”一次,這個女子就會得到極為微薄的收入,需要在天長日久的“出賃”後,才能逐漸還清這筆債務。除非有人願意花大價錢為這個女子贖身,帶回家中。而這幾乎是這些女子不可企及的夢想。

而這種社會現象,也被日本上層默許,自從德川幕府制訂的“遊廓政策”開始施行後,就沒有改變過。明治維新時期,明治維新的元勳、敲詐李鴻章的伊藤博文,在回答英國《每日新聞》記者提問的時候。也坦言不希望廢除遊廓。伊藤博文的理由是——站在道德角度來說,做失足婦女是高尚的,這些失足婦女是為了盡孝道才去從事這個行當的。

有了日本上層的默許,遊廓產業發展壯大的速度不容小視。據史料記載。在一**四年甲午戰爭之時,十萬日本兵集結在日本廣島。而這十萬日本兵,因為忙裡偷閒的遊廓,而於一年之內在廣島留下了兩千多個私生子。

在日俄戰爭時期,遊廓的人數更是多的驚人。據統計,在吉原遊廓的門前。一個平常的日子裡,從晚上八點到九點這個時間段,便有一千九百人出入。其中,大部分是十七到二十四歲的年輕人。甚至有一部分十四歲一下,毛還沒長齊的日本人。據那個時代的人回憶,那時的遊廓,簡直就像是上廁所。

有了這個文化基礎,日本人在走向世界的過程中,實行慰安婦制度。實在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明治時期,為了順利的推行“殖產興業”,快速實現日本的工業化,所以日本政府的扶植力量大量的向工業,和近代化的經濟體系傾斜。這個過程中,日本原本的自然經濟,迅速解體。大量的農業人口迅速失業。這其中包括大量的女性。

而日本人所做的,並不是給予這些破產者以一定的照顧和福利,而是向其灌輸為國盡忠的思想,並將其派往海外。而其中,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