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描越黑。”
說到這裡,他苦笑一聲,道:“雖然其他罪名無關緊要,但是他們只要咬死了這兩條……這次我就很難全身而退。”
文四海卻搖了搖頭,道:“秦國公,這次可不是很難全身而退那麼簡單。弄不好,您就得被削去一切職務。再嚴重點,還得被下獄問罪,就是掉腦袋都有可能。”
“不會吧?怎麼可能那麼嚴重?”
“還就是有那麼嚴重。不錯,以大人的聖眷來說。哪怕是第二條和第五條都坐實了,也遠不到被削去一切職務的地步。不過,真正對您威脅最大的可不是這兩條,而是第九條和第十條!”
“與民爭利?不過是和道德有關,難道陛下會因此治郭某人的罪?”
“這可不僅僅是和道德有關。秦國公,您的所作所為,已經違反了大唐律令!”
“大唐律令不準官員經商?”
“正是。大唐律令中有這麼一條,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親,自執工商,家專其業,皆不得入仕。換句話說,就是本人或者大功以上親屬從事商業,就不能再擔任官職了!”
“這……這怎麼可能?那些皇親貴戚,達官貴人,有多少是靠朝廷的俸祿過活?大家都做生意,無非是有大有小罷了!要是嚴格按照此條執行,我看朝廷九成以上官員都得被開革了!”
“您這話說的倒是沒錯。這條律令自從制定出來之後,根本就沒多少人遵守。不過要是有人較起真來,非要陛下按照大唐律令斷案,您說陛下該怎麼辦?”
“不對呀!既然大家都這麼幹,那把這個蓋子揭開,就是犯眾怒的事。五大士族用這個理由對我進行彈劾,難道就不怕兔死狐悲,遭到所有朝廷官員的敵視?”
文四海卻說道:“五大士族此舉,被一些朝臣反感,很有可能。但要說遭到全體官員的敵視,就有些太過了。秦國公,您和其他人完全不同。”
“你是說我和五大士族有私仇?”
“那倒也不是。文某人的意思是,別人做生意,都是委託親信之人打理,從來不會赤膊上陣。但是您就不同了……”
“該死!”聽到這裡,郭業就完全明白了。
福兮禍所依,禍兮福所伏!
想當初自己以同名同姓之人的身份,和李泉簽了買賣五十六座玻璃工坊的協議。
當時,自己對這個計策還非常得意,認為是神來之筆。
沒想到,到了現在,這件事竟然竟然成了自己失敗的導火索!
更別提,一個月之前,在長安府衙上,眾目睽睽之下,自己親口對李延青表示,這份文契是自己所籤。還好死不死的,連寫了幾個名字給他!
這不是自己把證據送到敵人的手裡嗎?
還是太大意了。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想到這裡,郭業嘆了一口氣,道:“看來這次是郭某人作繭自縛了。不過,要是以此為理由,要求郭某人致仕,雖然在大唐律法上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恐怕難令天下人心服口服。”
“秦國公,這次您又想錯了。您注意到沒有,所謂的第九條罪狀和第十條罪狀,可是分開的。您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郭業躬身一禮,道:“倒要向文先生請教。”
“這說明,您犯的律法不是一條,而是兩條!官員經商,不得入仕這是第一條。”
“那第二條呢?”
“嚴禁官員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經商!咱們大唐律法有規定,違反了這條,即便是買賣公平,也要笞五十。如果顯失公平,就要按照貪贓枉法論處。”
還有這規定?
郭業聞言,心中不由得叫了一聲佩服!制定大唐律法的長孫無忌等人,真乃人傑也。
這條規定有道理不?簡直太有道理了。在職官員,在轄區內兼營商業,無私亦有私,無弊亦有弊。
你說你買賣公平,在商言商?誰信呀!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利用權勢,巧取豪奪。
身在紅旗下,長在新中國的郭業,對這條簡直太理解了。這不就是嚴禁領導幹部以及配偶子女經商的規定嗎?
沒想到,這條律法,在千年之前的大唐,就已經誕生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佩服歸佩服,理解歸理解。這條規定雖好,但若是管到了自己的頭上,那就令當別論了。
郭業心裡邊委屈!
自己和李泉的交易,雖然不是沒有瑕疵,但要說利用職權巧取豪奪,那也太不靠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