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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3部分

。”

趙鐵雲想了一下再補充說:“對於很多人來說,回報的多少和方式是一個大問題。不過,我們可以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解決的方案,例如,一個商人,如果他做的好事多了,我們可以對其免除一部分的稅務,如減少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十的稅收,相信對其也是一個巨大的回報了。對於一些平民來說,做的好事多了可以用來得到社會上的一些有價值的回報,如在教育、工作中的優惠等,具體的方案我還沒有想好,不過,父親應該有所想法。”

韓文正笑了笑說:“不錯,我們可以採取積分制。一個人做了一件好事,就可以獲得相應的社會貢獻積分,而這些積分可以用來兌換一些特殊的獎勵。如鐵雲剛才所提到的可以兌換到修行資源。商人可以用積分來減免部分的稅收等。我們更可以擴大到一些行業。例如。一個人要想開工廠,開商鋪,我們就要看他的社會貢獻積分,如果達不到一定的數字的,我們就不許其從事商業活動。再如報考公務員,達不到一定的社會積分的,就不允許其報考之類,利用社會貢獻積分來給一些特殊的行業制定一定的門檻。讓人們主動去獲得社會貢獻積分。只有社會貢獻積分多者才能夠獲得更多的**力和利益回報,這是最根本的原則。只要我們掌握了這條原則,就能夠定出具體的條文,就能夠讓整個社會都走上健康的大道。”

孫鐵劍卻是提出疑問了:“父親所提議的積分制的確是好事,但是,很多好事是極小極小的小事,並且,這樣的小事我們是很難監管的,例如,一個人早上起來。在小區中為大家打掃一下樓梯,這也算是好事。但是,卻沒有任何人看到他打掃樓梯,那麼,我們如何給他積分呢?再者,我只怕我們的法律不完善,到時候,有積分的好事就有人去做,沒有積分的好事就沒有人去做,那就變得麻煩多了。”

趙鐵雲卻是微笑說:“老三所考慮的有道理,不過,卻也不難。就如你所說的那個例子,幫大家打掃樓梯,這是好事。我們也很簡單確定是其做的好事,但是,我們可以用法律的形式將其定為一種固定的積分制啊。例如,幫大家打掃樓梯,可以獲得一個積分,這樣,全小區就能夠按任務來招標,誰想獲得這個積分的就報名,只要完成了就可以獲得這個積分,如果不能完成的就扣積分。把這種小好事變成一個小工作任務,這樣應該就沒有問題了。當然,我們不可能把所有的好事都用小工作任務的方式來確定,但相信也能夠確定很多方面,至於實在是無法確定的,我們也可以透過舉報的方式。如甲做了好事,不留名而去,如果乙能夠確定是甲做了好事,並且提供了證據,那我們就可以給予甲積分獎勵,並且,也可以獎勵乙一定的積分,相信這樣的情況下,做好事的人一般都會獲得積分的。”

孫沁梅卻是潑丈夫冷水了:“大哥所說有道理,只不過,要想實施起來非常的不容易,首先,法律的條文要非常的嚴謹。其次,要有一個執行機構來監管,並且,這個機構要有公信力才行。再次,當大家都搶著做了好事之後,只怕就有些人輪不到做好事的機會了,勢必會產生很多的問題,到時候就是人們為了做好事而打架,麻煩會更大。”

趙鐵雲已經想過這個問題了,胸有成竹地答妻子的問題:“這一個並不麻煩,第一個就是法律的制定,相信只要我們集中所有的法律專家和學者,再加上部分的平民參與,這一個不是問題,我們一開始並不要求能夠把法律制定到非常完善的地步,只需要一步步地完善就可以了。其實,講到立法賞善的問題,我想,最重要的並不是賞的實質,而是一種精神,一種提倡大家去做好事的精神。只要用法律的形式確定做好事有回報,做好心人會有好報,那自然就會有更多的人去做好事。古之聖人制禮,只不過是為中人而設。對於上人來說,禮已經在他們的心中,根本就不需要禮這個東西,而對於下人來說,禮根本就不存在,他們也不需要,所以,只有中人才需要禮這個東西。現在,我們只怕也是如此,例如,對我們兄弟來說,這個法律對善所賞的東西根本就不重要。而對於一個天生邪惡的人來說,不用說立法賞善,只怕就是給予他們再大的利益,他們也一定會去壞事的。真正需要的就是一般人,如果做好事沒有回報,只怕他們都不太想去做好事,反過來,做好事有好的回報,他們就能夠爭著去做好事而不想去做壞事。這個群體的人只怕佔到我們全社會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只要這個群體向好的方向發展,那整個社會的風氣不不再是問題了。”

第五卷九十五、立法賞善(下)

韓文正哈哈一笑說:“鐵雲總算是掌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