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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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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第一章

在四歲到十二歲,人們在提到王楠的時候,總是要加一句可憐。

這倒不是王楠缺胳膊少腿,或者臉上有什麼不可挽回的慘狀,再或者得了什麼治不好的病,相反,王楠雖說不上多健壯,但也一直沒什麼大病,普通的感冒發燒,哪個小孩沒有?就算他經常了點,但那也不是什麼大事。而且這孩子屬於巧里長,充分繼承了爹媽的優點,鳳眼高鼻尖下巴,很是清秀。當然,他四肢也是健全的。

人們說他可憐,是因為他爹媽離婚了。

那還是一個相對保守的年代,離婚還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特別是在小孩子中間,誰爹媽離婚了,那簡直就像是世界末日,而那個爹媽離婚的小孩,好像也成了異類生物。

而在大人裡面,對於王楠爹媽的離婚,也很有點不屑。

本來嘛,王楠的爹媽都是普通人,王楠的媽還是一個掃大街的。在那個年代,掃大街不像早先是光榮的環衛工人,也不像後來是旱澇保收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一個崗位出來,恨不得有六七個大學生去爭。

那時候,掃大街的,就是一個掃大街的,一個就算大家不說,也會刻意與之保持距離的活兒。

而且,王楠的媽姜小蓮長得……還很不怎麼樣,也說不上醜,但她每天三四點鐘就要起來掃大街,風吹日曬,自然很是憔悴,她底子又不怎麼好,本來就發黃的面板更是被弄的黯淡無關,不到三十歲的人,看起來就像是快四十了。

在人們的觀念裡,這樣的女人,那自然就要本本分分的過日子,不被丈夫嫌棄就是好的了,還提著要和丈夫離婚?難道她離了婚後能找個更好的?還是已經找好了?

因為這件事,那一段附近的鄰居間可是真不缺話題,什麼姜小蓮半夜掃街的時候被人強、奸了,什麼姜小蓮一大早去掃街,其實不是掃街的,而是和外面的野男人有勾連等等等等……

這些話傳的有鼻子有眼,那是有地點有時間有人物有事件,完全符合敘述文的四要素,於是人們看著王楠,那也就更多了一份懷疑的憐憫。

當然,不管人們怎麼傳,姜小蓮還是和王楠的父親王金貴離婚了,人們不知道姜小蓮在這場婚姻中得到了什麼,不過那時候,大家也都沒什麼財產。王金貴是機械廠的職工,因此有一套集資房,兩室一廳的格局,在現在來看,廚房衛生間都小的可憐,但在那時候,已經是相當好了。

不過這個房子,是機械廠的家屬房,姜小蓮自然是沒資格住在這裡的,離了婚,她也就帶著王楠回到了自己的孃家。她父親早逝,上面有一個哥哥兩個姐姐,不過也都結婚搬出去了,孃家也就是她母親一個,守著三間總共三十平方的磚瓦房,她回去了,雖然有些擠,倒也沒什麼矛盾。

機械廠的家屬房在東郊,她孃家在南邊的大前門,隔了幾公里,那流言一時倒也傳不過來,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姜小蓮回去後,就是照顧母親孩子,老老實實上班,既沒有和哪個男人特別親密,也沒有買衣服做頭髮,那些流言,也實在沒什麼市場。

王楠那時候小,對於這些都不懂,但是他也能感覺到周圍人看他的眼神有了變化,而且,他也不時的能聽到:“王楠那孩子怪好的,一看就長了個聰明樣,就是……怪可憐的……”這樣的話。

那個時候,王楠還不知道可憐到底是什麼,他只是本能的不喜歡人們這樣說他,本能的不喜歡人們這樣看他,但是他無能為力,不管他多麼不喜歡,他吵、他鬧,他去和別人打架,也不能改變他媽是一個掃大街的,也不能改變,他父母離婚的事實。

不過就算他的家庭和別人不一樣,他也和別人一樣上了幼兒園,上了小學,然後就在他小學五年級的時候,他的生活又一次有了變化——他媽再婚了。

姜小蓮再婚的物件是一個修腳踏車的,就在他們家的街道口旁邊擺了一個攤子,王楠每天上學的時候都會看到那個人,知道他的左腿有些瘸,他沒有腳踏車,對這個人也沒有怎麼留意過,怎麼也沒想到,這個人有一天會成為他的繼父。

這個時候,他的姥姥已經去世了,他們娘倆住那三十多平方,廚房放在院子裡,廁所是公共的,住宿條件倒是可以的,但他娘一再婚,這房子就又變成了三個人住,不過姜小蓮夫妻自然住一個屋,對於王楠倒沒什麼影響,只是吃飯的時候,桌子上多了一個人罷了。

那個人對王楠,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王楠對他,也沒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