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52頁

因此,在我的續書《黛玉之死》和《寶玉出家》裡,安排了北靜、忠順二王爺在抄家時,發現了襲人收藏的大紅汗巾子。那原是茜香國女國王進貢之物,北靜王賞給了蔣玉菡,玉菡情贈寶玉,寶玉又換給襲人的;忠順王爺派人來賈府索要琪官時,曾發問“既雲不知此人,那紅汗巾子怎麼到了公子腰裡?”可見也是知道這茜香羅之事的。於是,二王爺同時意識到襲人乃是寶玉心愛之婢的事實,北靜王有意保全襲人,故意藉口此人病重,著令家人領出府去,意思是想等事情過後再送給寶玉,免得被官府變賣了;而忠順王爺也猜到了北靜王的心思,有意阻撓,提前一步派人往花家提親,將襲人嫁給戲子了。花自芳不敢違逆,只得順從。等到寶玉從獄神廟放出來,黛玉已死,襲人已嫁,也只得無可奈何了。當然,這也只是我的猜測,但求與脂批相契合而已。若有不合情理之處,還望紅友們指正,共同切磋。5琪官的真實真份在大多的《紅樓夢》版本中,琪官的身份只是忠順府的一個家班戲子,然而在列藏本中,卻獨有一段與眾不同的文字——那長史官便冷笑道:“我們府裡有一個做小旦的,名叫琪官,那原是奉旨由內園賜出。只從出來,好好在府裡住了不上半年(他本作”一向好好的在府裡“),如今三日五日不見了。各處去找,又摸不著他的道路,因此各處訪察。這一城內,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說,他近日和銜玉的那位令郎相與甚厚。下官輩等聽了,尊府不比別家,可以擅入索取,因此啟明王爺。王爺亦云:‘若是別的戲子,一百個也罷了;只是這琪官乃奉旨所賜,不便轉贈令郎。若令郎十分愛慕,老大人竟密題一本請旨,豈不兩便!若大人不題奏時,還得轉達令郎(此一段為別本所無),只是這棋官隨機應答,謹慎老誠,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斷斷少不得此人。’故此求老大人轉諭令郎,請將琪官放回,一則可免王爺負罪之恩(別本作”可慰王爺諄諄奉懇“),二則下官輩也可免操勞求覓之苦。”琪官的身份竟然是宮裡的御用名優,是上賜之物。而忠順府拿人亦是口口聲聲藉著“奉旨所賜”唬人,又用“老大人竟密題一本請旨”將賈政逼入死角,情形相當險惡。但是這樣重要的一段文字,卻在大多版本中被刪去了,為什麼呢?我猜,是因為這一段故事暗喻的痕跡太重,作者三思之下,為了謹慎起見,遂作刪減,這同將林紅玉改名小紅一樣,都是不肯太做直筆、追求曲折含蓄之效的緣故。那麼,這段文字、或者說琪官的身份隱喻的意義何在呢?琪官的大名叫做蔣玉菡,又作“函”,諧音“將玉含”。誰都知道寶玉是銜玉而生的,而琪官亦名“將玉含”,豈不成了寶玉的替身麼?菡即“菡萏”之意,即荷花,又稱芙蕖。黛玉佔花名之時抽中的乃是一枝芙蓉,而玉菡將來所娶的襲人,又與黛玉同一天生日——難道僅僅是巧合嗎?又或者,此時的琪官男代女身,暗示了黛玉的身份?書中凡是名中帶玉的,都必有深意。可以肯定的是,琪官的故事,與寶、黛愛情有大相關處。琪官乃是皇上賜與忠順王的,而寶玉私與交結,遂使忠順府登門問罪,導致了一場“不肖種種大承笞撻”的戲目,而賈政更說出“明日釀到他弒君殺父,你們才不勸不成!”這樣的狠話來。弒君殺父,何其重罪!一個不務正業、不問仕宦的寶玉,如何竟會與君父相逆呢?有些紅學家猜測,寶玉的罪名是因為寫了《姽嫿詞》,詩中有批判之意。然而這詩是賈政命他寫的,眾清客都在旁邊聽著,果然有逆君之辭,他們又何以不加阻止,反而齊聲讚揚呢?那賈政素向最小心的,他會聽不出來嗎?又有人說寶玉因為結交柳湘蓮這些反抗朝廷的義士,所以招致抄家大罪。然而書中從未涉及政治,更不曾寫出柳湘蓮有什麼抗清義舉,後文又如何會寫出寶玉因為反清而入罪呢?便不從情理論,只從曹雪芹的寫作手法而言,這種推論也是不成立的。寶玉若有過錯,只能是情禍。就像他曾向黛玉說的:“我便為這些人死了,也是情願的。”說這話時,“這些人”指的是琪官,是金釧;而將來有一天真正大禍來臨,“這些人”,則只能是黛玉,因為黛玉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第一人,也只有黛玉才能使他闖下彌天大罪來。寶玉當然不會真的去“弒君殺父”,那麼他又會為黛玉犯下什麼罪過呢?又為什麼會犯罪呢?答案仍要從琪官的故事裡找。賈政說過:“那琪官現是忠順王爺駕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無故引逗他出來,如今禍及於我。”——此時寶玉因同忠順府爭奪琪官而禍及於父,他日則又是同誰爭奪黛玉而終致殺父呢?只能是君王一流的人。曹雪芹為了避諱,未必會直書寶玉當真與皇上爭妃子,但是若同某位王爺爭妃,也就同“弒君”是同樣的罪名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