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說,那天是嫣紅死後的百天紀念,正好是七月十四鬼節,如果我只是假裝失憶,隱瞞殺死嫣紅的真相,那一定會大驚失色,卸下偽裝露出真面目的。“但是……”小新說,“我一直在暗中觀察著你,終於確定你是真的失憶了,終於確定,那場車禍真的只是一場意外,你能活下來,只是幸運而已。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在自己殺死的人的鬼魂面前保持鎮定。”5嫣紅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她跟了父親,而同胞胎的妹妹跟著母親去了異地,這件事情一直是她心底的一道傷,從不跟別人提起,只在一次生日酒會時喝多了,才對我無意中說起過。所以在那天走進咖啡館之前我就猜到,等著我的只能是她的妹妹嫣眉。落座之後,我即發現,對面的人果然不是嫣紅,儘管她與嫣紅的容貌一模一樣,但她的耳朵上卻有一個小小的耳洞,而真的嫣紅從來沒有打過耳洞。其實,我從來就沒有失憶過,我記得所有的事情。一年前,嫣紅從我的身邊奪走了小新,五個月前,週刊要開長篇連載專欄時,我剛剛完成的長篇小說卻因為電腦中毒不翼而飛了,而在此前的一天,嫣紅才剛剛用過我的電腦。如果說小新對我的情感的背判只是一次偶然,那麼當嫣紅用過我的電腦後,我的小說就不見了,這件事情就不能也是一個偶然就能解釋的了,因為那時她的長篇才剛剛寫了開頭的三分之一,而有能力與我競爭連載的也只有她。但是,沒有證據,即使立刻與她翻臉,我也無法挽回所有的損失。當她自由行的簽證下來後,在臨出發的那一刻,我在街頭捏著鼻子,冒充醫生,打公用電話給小新,說他的父親撞車進了院,將本來要去機場送別嫣紅的小新騙去了醫院,然後,自己開車送嫣紅去機場。在路上,當車速到達120公里的時候,我突然向嫣紅髮問:“你為什麼要刪掉我的稿子?”嫣紅見我突然翻臉,也就實話實說:“因為我想在你之前先發連載。”“那麼,你也就在我之前也先去死吧。”然後,我就把車徑直向路邊的一個電線杆撞了上去。嫣紅坐車時,從不繫安全帶,正是這個小小的不良習慣要了她的命。車禍發生的瞬間,我也暈了過去,不過在被122事故車送往醫院的途中,我就已經清醒了,那一天一夜的暈迷,還有後來的選擇性失憶,都只是一場戲,甚至連母親也不知道,那一場車禍發生的原因僅僅只是一次預謀的報復。6整個設計最大的破綻就是那個騙小新去醫院的電話,所以他一直懷疑騙他的人就是我,所以從我出院的那一天起,他就開始監視我。為了打消他的懷疑,我一直假裝失憶,假裝在渾然不覺之中替嫣紅續寫著她沒有完成的長篇,假裝我與嫣紅一直都是最好最好的朋友,甚至假裝自己沒有認出在超市裡和他在一起的那個女孩子就是四度空間咖啡館裡的一個服務員……直到在墓地裡遇上嫣眉時,再次假裝自己的遇上已經死去的嫣紅的鬼魂。我以為可以一直這樣假裝下去,但當我走出安靈苑時,等在大門口的卻是一輛警車。車禍發生前,警覺的嫣紅早已經偷偷按下了手機上的錄音鍵,我和她的對話全被錄了下來。撞車的剎那,手機飛出車外,落入了路邊的草叢中。直到昨天,也就是七月十四的下午,才被一個路人拾到,並順手交給了一個正在巡邏的民警。當手機上的錄音與機主的死亡聯絡到一起時,我所有的假裝即被揭穿。我本以為這世上的鬼故事都只是騙人的鬼話,卻沒有想到,有些鬼故事其實是真的。就像七月十四,在嫣紅死後的第一百天,我被一隻手機終結了剩餘的人生。☆、心慌慌你記得也罷,最好你忘記……心慌慌由佳1我小心翼翼按著鍵盤,已經習慣了盲打的我,此時卻不得不盯著按鍵上的符號,一下一下的,汗如雨墜。“記者/小朵”。我已盡了力,可螢幕上出現的卻仍是那觸目驚心的兩個字。小朵、小朵、小朵……已是第三年,每年的今天,我總會寫錯自己的名字。不!一個人怎麼會寫錯自己的名字呢!況且還是一個女人的名字。不是我,不是我的錯!我由驚慌轉為憤怒,恨不能把鍵盤、滑鼠、顯示器通通砸碎,但最後只有頹然無力地癱軟在椅子裡,呆呆地盯著那個名字。我記得她,三年前,她因一場事故死去。這事當時在報社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她就死在報社的樓下,據說那夜的風很大,一扇廣告牌鬆動倒塌,她死得很慘,不成人形。說是據說,是因為當時我遠在海南參加新聞年會,臨近末尾,我卻突然發起高燒,病痛中接到主編的電話,沒聽完,就昏睡過去。關於那年夏天的記憶,印象深刻,南方潮溼的雨季,我的心也長滿鬆軟的苔蘚,很長時間的渾渾噩噩。一個年輕的生命倏地消失不見,我也經歷了有生以來最嚴重的病痛,不得不孤單地躺在異鄉的病床上,無所依靠。後來聽醫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