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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他也只能走路回家。立秋其實已經過了很久了,只是天氣一直不涼爽,使得他們習慣地稱這樣的天氣為“夏天”。到了真正的深夜,風還是漸漸冷了的。尤其是不久前下過雨,空氣中溼冷的氣味沒有褪盡,裸 露在外的胳膊有了一些寒意。天開了。因為抬頭,可以看見閃爍的星光。如果不是這樣深的夜,那些本來存在的星光也無從注意到。太陽,月亮,哪怕是街燈,隨便的怎樣的光,都能輕易奪走星夜的浪漫。謝敏不禁想,愛情之於人生,是不是就像星夜之於所有的時光一樣,不過是可有可無的存在?死生病痛,人生有太多不得不關照的事情,太多不可以忽略的情感,於是覺得有矛盾的時候,它時常會被輕易放棄。何況比之其他的情感,它本身就容易自己粹滅。父親和母親的相識,母親曾經向還年幼的他提過,也就是朋友的聚會上,因為共同的朋友,就相識了。相識後發生了什麼,母親沒有說。但謝敏想想,一定也是經歷了可以被稱為愛情的東西,才會導致二人的結合。然後,一起生活,然後生下孩子,再然後,離婚了。阿嬤以前會跟他說起父母的事,說是繼母勾引了父親。她比父親小了十四歲,當時剛二十歲多一點,在五彩巷賣衣服。年輕漂亮。父親和她好的時候,還沒有和母親離婚。後來她懷孕了。阿嬤說是父親說要離婚的。當年阿公阿嬤苦苦勸他為了孩子不要離婚,父親不願意聽。但是母親什麼話也沒說,就簽了離婚協議。阿嬤每每說到這裡,都會抹眼淚,說:我可憐的孫。那時的謝敏只能陪在阿嬤身側,輕輕摟著她,也不知能對她說什麼。阿嬤說起母親,總是說她是個好妻子,好媳婦,為人大方。總說父親對不起母親。謝敏覺得小時候他也並不覺得父母有什麼太深的矛盾。偶爾吵吵架,不過多久就能好起來。謝敏一直以為,父母是在相愛的。倘若愛情是這樣的話,那愛情的結局最終不過是分別。作為男人,他並不是不能理解父親,有時候男人的愛和欲,可以分得很清楚。但是時間久了,這二者的界限一定也會變得模糊。謝敏其實並沒有吳晨那樣的自信:對我來說,除了那一個人外,和世上任何的人在一起,都是一樣的。今天有的,明天就會沒有了,那麼有再多又有什麼用呢?原來在那麼早以前,他就把所有的未來都計算清楚了。然後方方正正地畫出該屬於自己的那一塊位置,毫不反抗地站在那裡。原來那句話的意思是:謝敏,就算我一生都不變,你覺得你也能那樣嗎?謝敏,你會結婚,會長胖,會生孩子,什麼也不用思考地擁有一個幸福家庭。然後,你們一起給你父親養老。謝敏,正是因為這樣,我寧可藏著你的照片近二十年,穿著你送我的鞋十年也不丟棄,獨自等待著時光將你帶走,也不願意告訴你,你在我心中到底有多重要。因為比起期待過後的失望,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期待。那個孤單到了骨髓的眼神,那個淺笑地揮著手的樣子,原來想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只是容若,你真的以為,假如那個只能在夢中不斷看見你那雙眼睛的我,能夠有那樣的幸福嗎?走到家裡,回到房間裡,謝敏在自己的床上坐著。點燃了一支香菸。半躺在床上,慢慢吐出一口煙氣,想起父親的那個表情。很多事,就算將來會後悔,當時還是不能不做。做與不做,都有人要受傷害。容若,你高估我了。這個世界上,我最不想讓他受傷的那個人,不是父親,也不是你。而是我自己。 第二天一早,謝敏就做了些稀飯到父親的病房,看到父親在病房的陽臺上活動身體。這麼一看,發現父親最近幾年確實長胖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