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可能。美國的科學家說,即使今天就培育出能夠抗病的美洲慄樹,即使今天就能夠種植同樣數量的樹苗,要恢復當年的東部森林景觀,仍然需要幾百年的時間。
我們的鄰居、78歲的傑米老頭說,一旦培育出了抗病的美洲慄樹,他一定要立即去買一棵栽在自己的院子裡。他雖然看不到重新站起來的慄樹林了,可是,有人會看到的。
我說:是啊,我們也要種一棵。
第二部分 走路(二)居所
“居所”這個詞兒,看著真是再簡單再直白不過了。它顯然就是指人類的“居住場所”,或者說是“棲身之所”。可是,就這麼一個簡單概念,卻一直和人類文明發展史這樣一個複雜沉重的東西掛在一起。這麼一掛,居所二字也就變得含混曖昧起來。
於是,居所問題,有時會變成經濟問題。例如,在今天,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積,怎麼說,也算是一個起碼的經濟指標。居所又跑不了成為一個現代社會學命題,在發達國家,無家可歸者,也就是居無定所者的數量和狀況,不僅是社會學家,也是全社會嚴重關注的物件。
冥冥之中,居所的定義都在隨文明的發展演變。就說穴居,它曾是我們祖先最正常的居住狀態。可是今天,誰要說是找個石洞,或者刨個山洞就住進去,他自個兒怎麼說冬暖夏涼都不管用,沒人會承認他解決了“居所問題”。他至少得把那個棲身之洞來點加工,再簡單也得加工到今天中國陝北窯洞的文明程度,才會有人認賬。
更不可思議的是,一個簡單的居所比較,甚至會引發出所謂文化比較這樣的重大課題。嶺南大學奠基人陳序經,就曾以其1924年對美國居所的考察,將我國“城市的達官貴人的住宅”,“與美國的一般工人、農夫的住宅相比較”,前者竟“相形見拙”。他以典型的居所比較作為重要的實證依據之一,構築了他相當土氣的“全盤西化”的文化主張,他直言不諱的理論,直到今天讀來還讓人們飽受驚嚇。
建築不僅僅是居所,可是居所屬於建築的範疇,這顯然沒有爭議。因此,居所一向被建築理論和建築歷史學家看作是自己當然的囊中之物。在傳統的建築研究中,居所落在建築的住宅部分。它雖然從一開始就在建築史上露頭,但卻遲遲撐不成一個大角色。其原因是傳統的建築理論研究,偏重於藝術風格和建築結構的發展,以及文化內涵的表現。面對古典主義和新古典主義建築,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建築,甚至建築的典雅主義、粗野主義、浪漫主義、折衷主義,這樣很“主義”的莊嚴表述,我們就比較容易理解,住宅建築為什麼被迫謙虛,為什麼它很難與公共建築的這樣的大塊文章相提並論。
在漫長曆史中,宗教建築、紀念性建築,甚至帝王陵墓建築,以人類在它們身上所奉獻的時間和金錢、智慧和信仰、才華和想象,已經耗盡心力,再沒有多少餘力去關照自己的居所。公共建築自然地吸引了建築研究者的主要目光。也許有人會說,皇宮算個例外。可是,就拿北京故宮來說,眼看著滿朝文武呼啦啦地跪了一地,誰又敢說,這不是一箇中央王朝的政府象徵,而只是皇上的一個“居所”?
在中國餘姚河姆渡村,距今六七千年前,已經有了榫卯結構的住宅。可是漫漫幾千年,人類的居所似乎還停留在一個距河姆渡不遠的水平,它只是一個避風雨的庇護所。居所開始有藝術風格,變得功能複雜,發展成為“住宅建築”,是在人對自身的重視和肯定時開始的。人們常常以為,居所簡陋是因為沒有實力改進。從整體能力來說,長期的居所落後並不是財力不夠。只是人類把錢投向了權勢與莊嚴。個體的人本身既被忽略,也就更談不上他們容身的居所。
居所本身的發展,幾乎沿著人的尊嚴發現的走向。在對文明發展靈敏的城市,總是帝王神靈領先,然後是總督貴族,再是市民社會發展後的市民。這條線索是陣發性的,掀起一個個住宅風格發展的小浪潮。例如中世紀到文藝復興後貴族府邸的一波波浪潮,以及市民住宅的溫情發展。而與此同時,另有一條穩定線索,就是在靜穆鄉間,人在與自然和睦相處之中取得自信和尊嚴,逐步創造出與自然相容的居所風格。這條線索發展緩慢,沒有一個個明顯如西方的巴洛克時期、洛可可時期,這樣的時髦浪潮的推動。但是它的發展卻堅久而平和。鄉間居所風格以地域為界,脈絡清楚。是在特定的自然環境中,生長起來的蘑菇。
今天我們站在21世紀的開端,回首100年前,在人類走到20世紀初時,居所,從住宅建築的角度,可以唱的重頭戲都已經唱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