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二字太沉,我受不起。
也許我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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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戴小克對我有個評價:簡森看著志向高遠喜歡飛來飛去隨風而行,其實根本就是那種把活著最大的追求定義為“去王二家偷瓜能順帶拐走李四家媳婦”的人。我不以為然。哪怕是那些與風最為親密接觸的動物也不見得活的多有追求,無論燕雀還是鴻鵠,都要吃喝拉撒,都要生兒育女,不給它蠅卵樹籽不讓它交''配,它一準急得拿椽啄你,再也不惦念什麼一飛沖天的崇高理想。
我走進一間茶樓飲茶。那棟古樸的小樓處於市集中央,坐北朝南風水正佳,過來人車一覽無遺,盡收眼底。一簇一簇濃釅輕綠的茶香裡,由遠及近的漸夏春光分外柔腸百結。這麼安謐舒暢的時刻,偏偏有些二楞子要敲梆鑼唱反調。我看見街上人頭攢動雞飛狗跳,幾十個壯丁將一個男子團團圍住,嘴裡還罵罵咧咧地叫人不得清淨。從高處探身觀摩了一會兒,我知道了,這是個相當爛俗的山賊強搶民女的故事。
不過,這個人有趣極了。
他功夫如何我雖不知道,原本卻大可不必如此狼狽。方才一箇中年婦女正趕著豬羊當街而過,要我說搶來竹竿,揮打一氣,便很有機會趁亂逃走。只怪他心眼太實,居然傻不愣登地朝那婦人遞上了一大定黃燦燦的金子,口中還振振有詞,“大嬸,我這回下山來置辦紅事的物件,怎知道一個粗老爺們到底是摸不透姑娘家的心思愛好。就當買下了你這些豬羊,你可否替我將那些不識好歹的睜眼瞎攔上一攔。”
那位大嬸一把金子揣進兜裡,卻尖厲個嗓門破口嚷道,“你糟蹋人家大好的姑娘,我可不敢相幫!犯不上為個不相干的人吃上幾年牢飯,捱上一頓板子。”
捱了一誆的山賊不急不惱,反倒大笑幾聲,“也對也對,是我考慮不周了!大娘恕罪,我這就走人,決不將你牽連在內。”
然後呢他沒走掉。
我早知道,萬萬不能與更年期的婦女商榷買賣,那不比與虎謀皮來得安全和容易。
這人的出現,恰似一道晴光將我昨日陰霾的心情捋得非常平順。我仔細看了看他,見他上身裹著一件灰不溜秋的貂皮小襖,這樣朗日當空的天氣裡,除了捂痱子啥也幹不了。下身卻是條極不匹配的露了半截毛腿的大褲衩,跳進河裡便能摸魚撈蝦,甚至溼不了褲腿兒一邊縫。平心而論,故事的男主角身板不錯,個子很高,應該還算蠻帥的——如果那張臉沒長歪而且也不像下多了鹽的醃黃瓜,大概就更帥了。而且他腦瓜頂部的髮量稍顯寒顫了些,像稀稀拉拉的害了病的玉米穗子;裸出的大塊頭皮更是光可鑑人,彷彿是在腦門上糊了一層包臘肉的油紙;鼻樑聳得如同張滿了的弓;兩條八字眉擰在一起,耷拉在額前。
這般全副扭曲的尊容,使他看上去似乎隨時隨地都在腸絞痛。
起先我以為該山賊是一個殺人越貨辣手摧花的流氓,結果越聽越不得勁,整一個欺世盜名只知把豆秸當山參吃的盲流。原來他半路劫了新娘的花轎,強取豪奪了新娘的鳳冠霞帔,把剝得只剩肚兜的新娘扔進一間破廟,自己卻拍拍屁股走人了。這種行為簡直比□還不負責任,還罪大惡極。回家以後新娘子思來想去覺得實在太沒面子,花轎都被人劫了卻沒遭□和左鄰右舍親朋好友的,都不好交代。
我們來換位思考,如果你是一塊肉,被狗一口叼走,眼見要吃進嘴裡,結果他嫌你太老又給吐了。你鐵定也不會樂意。況且這快被事實擊垮的痛不欲生的肉來頭還不小,完全可以縱使家丁當街行兇,私設公堂。看見那狗便將他就地正法,亂棍打成一堆稀泥。誰讓丫這麼沒有鑑賞力!
不知是不是這類強扭不甜瓜的事情山賊同志本就不屑去做——就我所知,採花大盜在盜這一行比較沒有地位,最容易遭人唾棄與白眼。
壯漢們看跟前的傢伙插翅難飛,竟然同時仰天狂笑,白花花的唾沫四濺而出:“淫賊!我家小姐的清白無端端毀在了你這惡徒手中,看我們今天不當街拆了你的淫骨扒了你的淫皮!”
山賊同志面頰漲紅,青筋暴起,大喝一聲:“你們這些人怎地無端端毀人清白?!我明日便要成親,若是被我那未過門的妻子聽見怎好?!我不過是見你家小姐的鳳冠霞帔煞是好看,借來一用罷了,也沒說不還,怎的如此糾纏不休?!”
“淫賊,休要狡辯!劫去花轎,必是你覬覦我家小姐貌美。幸而是我家小姐拼死保住了清白,你下手不成才得作罷。”來人的臉色也不太好看,分明在說:就是沒毀在你的手上才叫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