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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府上下都不敢有人對他示好了果然他就這樣被逼到如此絕境麼?

兩個家丁帶著豔陽走出地牢,開始了他為期三天的遊街示眾。

然而,拖著一條斷腿,又如何能長時間行走?如此一瘸一拐的遊街,自然比正常人更要拖延時間——這樣緩慢的程序,無疑也延長了豔陽受苦的時間。他的罪名儼然昭然於世,正所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此刻豔陽在大街小巷裡遊街,難免會遭遇圍觀百姓的唾罵甚至扔東西砸他。

嚴寒冬季,可憐豔陽卻只穿了一個遮羞布,幾近光、裸的身體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莫要說小半輩子受到的儒學教養被徹底顛覆,就連最基本的尊嚴也幾乎完全喪失。

在這條條街巷裡,他劉豔陽是什麼?

他的罪名昭然於世,圍觀的百姓們恨他、厭他、憎惡他,用言語唾罵他,用爛菜葉、雞蛋砸他,乃至有人甚至將一桶惡臭的糞水潑在他的身上

無數的謾罵、折磨、侮辱迎面而來,無數的輿論、白眼、鄙視壓得豔陽抬不起頭。

三天,這樣生不如死的遊街示眾,竟整整持續了三天。豔陽斷掉的那隻腿已經痛得沒了知覺,被枷鎖壓彎的腰也再無力直起,纏在腰間的遮羞布早不知丟到了哪裡。身後跟著幾個頑劣的孩童,手拿著小石塊不斷地砸在豔陽的身上,一些石塊個頭打了些,打在豔陽的斷腿上,讓他禁不住摔倒在地。斷腿碰觸地面,何等鑽心劇痛,直疼得他哀聲嚎叫了起來。

然而,卻偏偏無人憐憫,皮鞭變本加厲的抽打下來,催促著他快快站起身繼續前行,絲毫不顧忌他根本站不起來。

他劉豔陽,到底是什麼?

他,還算是人麼?

什麼尊嚴、廉恥、自愛,經歷了這三天的遊街示眾,他還能有麼?他還敢有麼?周圍這些人,王府的人,過去的那些人,都早已不把他當成人來看待那麼他自己,又何必再把自己當個人看?

把自己看成是人,只會徒添痛苦。

倘若就此麻痺下去,也許尚且還能略有解脫,若是受苦,大概也不會那麼清醒、那麼難過。只是——豔陽一想到此處,本就悲苦的心情愈加增添痛楚——只是他不把自己當人,他若刻意麻痺下去,他離香兒,也就愈加遙遠而不可及了,甚至遙遠到,連恨都恨不到、記也記不起的地步。

他甚至尚未對她說過一句流露好感的話,就這樣,淹沒在麻木的奴性中。

而當他果真將自己包裹在麻木的奴性中,他便恍然發現——為奴,其實不過是一件極簡單的工作——他是王府裡最下、賤,最低等的奴隸,任人指派,他們要他作什麼他依照去做就是。沉湎在麻木中,也就沒了思考、沒了痛苦、沒了自尊、沒了糾結,不出兩三天,豔陽就很快學會了絕對的服從和完全的麻木、遺忘。

忘記自己是高貴的公子,忘記自己曾何等冰清玉潔,忘記自己是多麼孤高自傲。只記得自己是個奴,認命認打認罰,他們要他挨鞭他便趴下等著,他們要他掌嘴他便真的動手打自己,他們要他卑賤他便脫了衣服任家丁洩、欲。

不會擦洗地板不要緊,皮鞭和打罵會很快教會他如何跪在地上將每一塊磚擦得鋥亮;不會挑水燒柴沒關係,當火紅的拔火棍抽打在身上燒焦肌膚,他立即就學會了這項粗活;沒力氣搬運重貨也無所謂,運貨的家丁才不管他有沒有力氣,只管像給騾馬堆積貨物一般壓在他身上,踹著他趕著走,爬不起來也能強行揪起來。

日子過得很快,豔陽也很容易就這樣麻痺了自己。只是當他作為一個行屍走肉的奴隸漸漸投入的時候,卻意料之外的迎來了自己頭一次的例行責罰。

有因必有果,當年雪夜在塢堡每月都要受一次大刑責罰,等到此時,簫遠楓自然會將這殘忍的一幕奉還給豔陽。每間隔兩個月的初十五,都將要豔陽翻牌選擇要受的刑責——而初次翻牌,豔陽就竟翻了一個拶子、一匹木馬、一張釘床。

“得了,這頭一次受罰,這賤奴想必定會銘記終生。”監刑的賴總管嗤笑了一聲,隨後擺了擺手,命人先拿了一副拶子前來套在豔陽那十根修長白皙的手指上,繼而道,“此刻就要你好好想想,你是為何受罰,做錯了什麼,日後要如何改正!”

豔陽看著手指被嵌入這恐怖的木棍裡,心中湧起一陣陣恐怖,而這恐怖,是不論怎樣自我催眠、自我麻痺都抑制不了的。他自幼喜愛琴棋書畫,尤為喜歡音樂,在笛子與箏琴的造詣更是令人刮目相看而他,也領教過拶子夾手指的厲害,昔日嚴刑拷打,已經讓他的雙手受傷,如今傷上加傷,拋去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