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也跟著幾人恭恭敬敬的跪在堂下,“天子曾有明旨:但凡拐賣婦人孩童的,賣給他人當奴婢的,絞死;賣給他人當手下的,流放三千里;賣給人當妻妾子孫的,判三年徒刑。而這幾人摸入村子不光拐了人,而且還傷了人,論律法該罪加一等。”
說實在的,縣丞大人也惱火啊,桃溪縣多少年沒碰上過入村明目張膽拐賣人的事兒了。最多不過是偷雞摸狗,或者是成芝麻爛穀子的事兒,幾句呵斥也就過了。可現在,牽涉到了他的頂頭上司家千金名節問題,還傷了人犯了眾怒,怎麼可能讓他不惱?
這樣是處理不好,指不定讓上頭人怎麼看他呢,要是影響了效績考核,他還怎麼能得了上頭看重?
想到這裡面的種種,再加上眼前還有個開口說話有理有據的讀書人,縣丞大人心裡頓時有了主意,當即深呼一口氣,把驚堂木一拍開始審案了。
因著石老漢三個進村傷人偷搶孩子是眾人所見,所以毫無疑問的就定了拐賣的罪名。接下來,就該依著他們拐人的目的判刑罰了。本來幾個人還耿著脖子不說,可等大刑一擺上來,三人就都慫了。
就這樣,縣太爺家所謂的管家,也就是春兒的大哥就被逮了過來。這管家自然是死不承認誘騙的事兒,直說是石家老兩口應下了親事,甚至不承認有春兒這個妹子。
於此同時,另一邊差役也回來了,見到縣丞大人只說春兒跟其家人失蹤了。而且縣太爺家的僕人也證實,那春兒只是小姐院子裡一個粗實丫鬟,只是跟著小姐出過一兩趟門罷了,壓根不可能拿到小姐的貼身之物。
甚至,她也並不是管家的妹子。
事情到這裡,反倒是進了死衚衕。可案子卻還是要審的,想著石老漢跟兩個動手的男人是要拐了招娣給管家做外室也就是妾,所以就各自判了三年。而那管家卻因誘騙之罪,被打了板子,順便又因縣太爺的意思治罪後趕出了家中,也算是罪有應得。
至於石大勇,一來以前當差役時候也算是盡忠職守,為人也不錯。二來石家的事兒縣丞大人也有所耳聞,索性斥責一番就放了人。
本以為事情就到此為止了,卻不想不過半日,石家老太邱氏就哭哭咧咧讓人抬著被打傷的兒子來了衙門。哭天搶地的喊著冤枉,引了一群人圍觀看熱鬧,偏生她還豁出臉皮來從懷裡掏了個大紅的海棠肚兜出來,喧嚷著是跟她兒子有了首尾的縣太爺千金的貼身衣物。
如今她兒子受傷,男人被下了大獄,縣太爺就嫌棄了,想要悔婚。甚至嚷嚷著那小姐指不定就要懷了她老石家的種呢,可不敢不認啊。
第一百章
邱氏也是個傻的,知道石大勇打傷了兒子,還害的兒子被書院眾人笑話,如今更是沒了臉面再去讀書。心裡自然是恨得牙癢癢,加上聽聞石老漢被下了大獄,頓時嚇的魂不附體。
她是吵鬧著要去討個說法,卻不想直接被同巷子裡幾個街坊拉住,勸她說如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去鬧騰估計也沒啥用了。她不是說跟縣太爺家要成親家了麼,乾脆去求了縣太爺出面,自然能要個公道。
其實那幾個街坊哪裡是真心實意的幫襯她啊,邱氏著實是個不會做人的,向來眼高於頂,覺得養了個讀書的兒子是多了不得的事兒。對人說話,也從來沒過好臉色,說起話來自發覺得高人一等似的。
不過礙於石大勇跟石成才兩個兒子爭氣,所以大夥兒倒也忍了她。後來說石成才要娶縣太爺家千金的話來,沸沸揚揚的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邱氏從最初的雄赳赳就直接成了看人都頤指氣使的。有時候在外頭攤上拿些什麼吃的用的,都不愛付錢了,就跟人家湊著巴結她一樣,讓不少人厭惡但卻不敢真的得罪了。
在旁人酸言酸語中,她可是拿捏足了當千金小姐婆婆的勁頭。
如今出了事兒,大傢伙也不過是想瞧瞧她天天唸叨的是真是假。
反正不管怎麼說,她就像是被人點醒了一般,跟自家兒子要了那小姐的貼身小衣,就一路去了縣太爺的府邸。然後滿口嚷嚷著要見管家,可她一個鄉村婦人哪個敢放她進府?加上管家被差役請走後,又直接被趕出府了,如今聽她的語氣似是跟管家交情頗深,哪個敢犯了忌諱招惹她?
就這樣,邱氏不光沒見著人,甚至直接就被推搡到了一邊。碰了一鼻子灰的她,叉著腰罵咧了半晌,最後無可奈何的又回了家。
“這是要翻臉不認人啊,娘,左右已經這樣了,可不能這麼憑白算了。銀子花了不算,兒子實在咽不下這口氣。”石成才眼底陰鷙,面色也因著氣惱而陣陣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