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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汪精衛對近衛修改“重光堂協議”內容的宣告也深感不滿,但他親身體會“主和派”的艱難,近衛發表這樣主和口氣濃厚的宣告,也一定有他的難處。雖然近衛宣告刪去了最為重要的撤兵內容,但在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等方面基本上符合“重光堂協議”,所以汪精衛決定按重光堂協議的規定,發表宣告響應近衛的和平倡議。

1938年12月28日,汪精衛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要求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認真考慮日本政府的和平倡議,其原文如下:

“茲有上中央一電,除拍發外,謹再抄呈一紙,以備鑑察。本月9日,銘謁總裁蔣先生,曾力陳現在中國之困難在如何支援戰局,日本之困難在如何結束戰局,兩者皆有困難,兩者皆自知之及互知之,故和平非無可望。外交方面,期待英、美、法之協助,蘇聯之不反對,德、意之不作難,尤期待日本之覺悟,日本果能覺悟中國之不可屈服,東亞之不可獨霸,則和平終當到來。”

“凡此披瀝,當日在座諸同志,所共聞也。今日方宣告,實不能謂無覺悟。猶憶去歲12月初南京尚未陷落之際,德大使前赴南京謁蔣先生,所述日方條件,不如此明劃,且較此為苛,蔣先生體念大局,曾毅然許諾,以之為和平談判之基礎。其後日方遷延,南京陷落之後,改提條件,範圍廣漠,遂致因循。今日方既有此覺悟,我方自應答以宣告,以之為和平談判之基礎,而努力折衝,使具體方案得到相當解決,則結束戰事以奠定東亞相安之局,誠為不可再失之良機矣。”

“英、美、法之助力,今已見其端倪,惟此等助力僅能用於調停,俾我比較有利,決不能用於解決戰事。俾我得因參戰而獲得全勝,此為盡人所能知,無待贅言。蘇聯不能脫離英、美、法而單獨行動,德、意見我肯從事和平談判,必欣然協助,國際情勢,大致可見。至於國內,除共產黨及惟恐中國不亡、惟恐國民政府不倒、惟恐中國國民黨不滅之少數人外,想當無不同情者。銘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始敢向中央為此提議。除已另函蔣先生陳述意見外,僅再披瀝以陳。伏望諸同志鑑其愚誠,俯賜贊同,幸甚,幸甚。專此,敬候公祺。汪兆銘謹啟”

12月29日,汪精衛又發表了所謂的“豔電”。“豔電”這個詞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當時電報為了節省字數,把日期用一個字代替,12月29日的電報代號為“豔”字,故稱之為“豔電”。汪精衛的“豔電”並不是宣佈與日本“合作”的宣告,而是以公開向國民黨中央黨部、國民黨總裁蔣介石、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會提出建議的形式發表的。“豔電”的大致內容如下(手頭暫時查不到“豔電”的原文):

近衛首相在最近的對華宣告中指出日本對中國無領土要求,尊重中國主權獨立,並提出了“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合作”三原則,表明日方已有和談的誠意,希望蔣介石和國民政府以近衛宣告為談判基礎,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汪精衛還特地提出近衛宣告中沒有提到的日本撤兵問題。“豔電”說:“抗戰年餘,創鉅痛深,倘猶能以合於正義之和平而結束戰爭,則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之目的已達。”

汪精衛出走重慶後,不少外國電臺報道說:汪精衛外出是代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與日本談判和平問題。12月24日,蔣介石讓外交部緊急發表宣告:“汪兆銘無權和任何人談判和平。”由於汪精衛在黨內的地位,蔣介石擔心汪精衛的出走影響人們對國民黨的信心,最初只是對外聲稱汪精衛前往河內治病,為汪精衛返回重慶留下一條後路。

蔣介石先派正在河內洽辦武器運輸事務的外交部長王寵惠勸汪精衛回重慶,王寵惠說:“委員長三番五次對人說,汪先生只是赴河內治病,現在回去,仍然名正言順。”汪精衛回答說:“謝謝重慶方面目前還給我留條退路。雖然這樣,我還是不能回去,為什麼呢?我這次離開重慶,只是對政局有不同意見,並不夾雜其他任何個人意氣在內,這一點務請你們轉告中央,請他們理解。在重慶,我要發表個人意見很不容易,我不離開重慶,這份豔電就不能發出,和平工作就難以開展。我的和平主張能否採納,權操中央,我絲毫不勉強。如果政府出面主和,改變立場,我可以從旁做些協助工作,或者退隱山林不問國事都可以,但如果政府不轉變立場,那我只能出面來談和了。”

汪精衛來到河內後,他的和平計劃遭到很大的挫折。第一是近衛食言沒有在宣告中公佈撤軍的許諾。汪精衛本想近衛也有困難,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