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心的心忽然咯噔了一下,她忽然就想到林哲當初可是追殺過嘉禾的。偷偷瞄了林哲一眼,見林哲並沒有什麼異樣,她才鬆了口氣。
看來那時候。林哲應該沒跟嘉禾打過照面,或者說沒看到嘉禾的真面目。算算時間,恩。嘉禾是夜裡溜進春字號的,恐怕他跟林哲交手的時候是夜裡。又蒙了臉。
見春心打量林哲,李兄忍不住笑了,一直看到那一行人已經離開,他才收起了匕首,笑道:“怎麼,怕林公子不悅?這個時候才想到,是不是晚了。”這般有趣的女子。他真是生平第一次遇到。
“怕他不悅?不悅什麼?”春心反問,“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我看看英俊公子也不行?”
平心而論,林哲絕對算得上是英俊公子。只是對於春心來說,這個讓她穿到這裡的罪魁禍首,造成她原主悲催掛掉的兇手跟所有褒義詞絕緣。
搖了搖頭,林哲決定不談這個話題,看了眼街上過往的百姓。他說道:“時辰不早,李兄該回去了,我也要回去打理一些事情了。”
李兄點點頭,拍拍林哲的肩膀道:“多餘的話我也不多說,既然你非要留下這個丫頭。她又對你有恩,我便不插手了,你自己應該有分寸的。”
“李兄放心,我曉得的。”林哲點頭,只覺得這頭點得格外沉重。
跟那位李兄揮手告別,林哲催著春心上馬車,自有一人從旁邊的店中走出來充當車伕。
春心抬頭看,這是一間名叫“琥記”的首飾店。
“你最好不要記住太多東西,對你沒好處的。”待春心坐好後,林哲才輕聲說道。
這是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的意思麼?春心撇了撇嘴,她知道的事情可不算少,照這話,她早該死了。
誒,她確實是早就死了啊,只是又重新活了一次而已,汗,在這裡太久,竟然都忘了自己已經死過一次了。
“眼下你就先跟在我身邊吧,太多的事情我不能告訴你,但我也確實不能隨便放你回去。”說出這話的時候,林哲無奈的輕嘆了一口氣,“不該去你那裡的。”
“哼,你還知道啊。”春心沒好氣的瞪了林哲一眼。
“總之,你既來之則安之,我不會虧待你的。”
罷了,就留著她吧,好在她現在還小,待過個幾年,一切塵埃落定後,放她離開也就是了。他欠她良多,或許到那時,就可以補償她了。
若是事情有變
到那時還怕什麼,趁亂與她直述利害,放她離開,她自然知道怎麼做才是最安全的。
喵的,照你這意思,還真打算把我留在身邊做個使喚丫頭啊?春心狠狠的瞪著林哲受傷的那條腿,她就不該給他療傷,而且這一路上還負責給他換藥。
可是,不換不行啊,那姓李的簡直難纏到了極點。
嘆了口氣,春心決定打破沉默苦中取樂:“喂,你也別跟我說太多廢話,反正你們肯定有一大堆的秘密不能讓人知道,我問了你也不會說的。你就撿能說的說吧,比如你在這裡是做什麼的?你在這裡長住麼,你住處人多不多,你要是離開這裡會不會帶我一起走?”
她還是在想辦法逃開吧,林哲笑了笑,答道:“我在這裡的軍營效力,是守備大人的副官,輕易不會離開的。”
“跑這麼遠,怎麼不在雁餘哦,你不能在那裡。”春心說了一半就反應過來了,昌朝法律規定,同一父子兄弟不得於同一軍營為官,乃至周邊大營都不可以。這是為了防止軍隊中任人唯親,結黨營私。
林哲點點頭:“所以我就來了這裡。所以,我在這裡長住,住處麼,人不算少,要是離開也肯定會帶著你的——所以,你不用想著逃走了。”方才這孩子有些沒精神的樣子,不過還好,這會兒已經恢復了。
“那你的住處是不是也有兵守著?”怎麼說也是個小軍官,應該警戒力量比一般人家嚴密吧。
“這個麼,”林哲笑了笑,“雖說我不是什麼要緊的人物,但守門的衛兵還是有兩個的。”
也就是說,她就算靠著懷裡的麻醉藥,想偷跑也不容易是麼。
不過,還有一個辦法。春心嘿嘿笑:“我記得你成親了,你媳婦跟你住麼?你莫名其妙帶個隨身服侍的丫鬟回去,她會不會不樂意?”
哼哼,當初萱姐姐能請含熙走人,如今的林太太或許也能請她走人?
但林哲很快就打破了她的盤算:“放心,我會和她說清楚,不會讓她刁難你的。”這孩子心思細,怕是擔心亦如會拈酸吃醋從而怨恨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