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報案,我們會聯絡你的。”警察對於年僅12歲的西弗勒斯還是相對比較友好的。
倫敦每年失蹤、死亡的人數很多,大多數報失蹤的案子,最後都只能等到七年之後宣告死亡。(我國規定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宣告死亡)
找到的,寥寥無幾。
警察嘆口氣,轉頭看向亞麗娜,“如果暫時找不到斯內普先生的父母,他可能需要一個臨時的監護人。”
“我來!”亞麗娜毫不猶豫的說道,“我是他寄宿學校的教授,可以負責他的衣食住行和學習問題。”
警察轉頭看向臉色不是很好看的斯內普,“斯內普先生,你同意嗎?”
西弗勒斯並沒有想到,自己還需要一個監護人,“不要監護人,可以嗎?”
“我想,不可以,你的年紀太小了。”
亞麗娜捏捏西弗勒斯的手臂,示意西弗勒斯不要說話,“我完全可以負責,家裡沒有什麼遺傳病,也有錢,負責一個小孩子並不是什麼負擔。”
亞麗娜寫下自己的地址和電話、郵箱,“這是我的聯絡方式,如果有斯內普夫婦的線索,可以直接跟我聯絡。”
“好。”
警察接過紙條,又看了一眼斯內普。
斯內普十分的不情願,但還是臭著臉點了點頭。
如果……
必須要一個監護人,亞麗娜倒也還算合格。
反正,只是名義上的監護人而已。
警察當即給亞麗娜他們介紹起臨時監護人要走的流程,最後,趁著斯內普沒有注意的時候,小聲跟亞麗娜說道,“現在的失蹤案太多了,你們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