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思出乎意料的安靜。
“看來你的仇家很多。”巫瑞笑了笑,他還不像十年後的自己那般成熟老練的去對談慕丹痴情專注,尚帶著一些本不應離去的壞心眼,近乎戲謔與嘲笑般看著眼前這個形貌端麗的青年人,背過手去,微微側了側頭,像是帶著難以捉摸的壞心眼一般看著談慕丹,“那麼你猜,我會是你的仇家,還是你的朋友?”
談慕丹從容不迫,輕輕覷了他一眼,眉目彷彿又透出一些溫婉的柔意來,含笑道:“你最好哪個都不是,當我的朋友跟我的仇家,都不是太容易的事。”他瘦削的腰肢上纏著一條同樣纖長雪白的長鞭,若是不注意,便錯眼成一條銀色長帶。
“你是在威脅我?還是在勸我。”巫瑞輕輕拍去衣上落滿的竹花,看著光禿禿的竹枝嘖嘖做聲。
“我是在說實話。”談慕丹笑道,“我的仇家多數活不過第二天,我的朋友多數命途多舛,崑崙飲雪,西海尋珠,踏登天路千重,歷生死百千劫。我喜愛這般折磨他們,做朋友倒不如做我的仇家。”
巫瑞搖了搖頭道:“看起來,當你的朋友的確很麻煩,可我也不想當你的仇家,但既然現在認識了,我自然也不能做你的陌生人。那麼,我就當你生命裡的觀景人好了,我不喜歡海,不如去崑崙飲雪,我聽你們中原人說過,雪水能泡酒,泡茶,還是一味上等的水。我從來沒有喝過,也不知道是什麼滋味。”
“好啊。”談慕丹輕輕一笑,他溫婉的眉眼裡彷彿透著尖銳的鋒利,活像是一條長而鮮紅的情絲,“待明年崑崙雪化,咱們一同上山巔飲雪,觀景人。”
巫瑞的心,被那道鋒利割傷,而傷口卻又被情絲緊緊束縛住。
約莫是系得太緊了,巫瑞當時,竟半分都不覺得疼。
只是後來十年,每一時每一刻,都痛入骨髓。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的初見
__長評給的番外,對不起還是超點了,不算今天,算昨天雙更、瑣事連同心意
送走顧溫然之後,我又回去看了看那封信。
這封信是要送給巫瑞的,可我卻如普通老友一般泛泛而談了一些日常瑣事,其他什麼皆不曾講過。我聽樂逸提起過,對心儀之人想說什麼,想做什麼,都是正常的,因此應多表達愛慕之情或是相思,尤其是兩情相悅之下,再多甜言蜜語也不嫌多。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但畢竟樂逸於情愛方面確實比之於我要靠譜許多,我想既然他這麼認為,那定然是有所原因的。我也不知自己與巫瑞尚算不算得兩情相悅四字,但我既然愛慕他,那麼信中所寫便委實太過冷淡了些,可要叫我真真去寫那些甜膩纏綿的句子,我又實在寫不出來。
時間大概過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幾乎都懷疑起眼前的信紙將會被我的視線洞穿時,我終於下定了決心不改。
自然,我也決心不將它送出去。
若實在有什麼事猶豫難決,我並不贊成非要去解決它不可,也許現在想不到,但來日方長,會有別的更好的方法也難說,更何況這並非什麼緊急要事。
說不定巫瑞與我,也是因此才蹉跎十年。
我將信藏於匣中,忽然只覺得一身輕鬆,倒也並不急著要去見巫瑞與他表明情意。我之前與他已見過一面,時日還不久長,委實不必匆匆忙忙慌慌張張再去見他一面,無論是為了什麼,無論是我想對他說什麼,都還來得及。
這是新一輪十年的開始,我還未曾錯過任何東西。
若當真只因這短短數日,我與巫瑞便再無可能,那也不過是證明我們兩人有情卻無緣罷了,終究是錯過了。緣分猶如指間沙塵,若握不住,便隨它流去罷了,說到底不過是放下二字,說來不難,做來也不難。
只是這麼想,未免過於悲觀了些,權且是做個最壞的打算吧。
我並不憂心天機與其後的作者,他們縱然如何操控天機,然而我至始而終也只不過是隨心而活,因此我若是要喜歡什麼人,也絕不信能叫人攔得住。但是感情這種事,最是叫人捉摸不定,即便是我,也實在不敢妄下定論。
說來有趣,眼下漸入深冬,待來年春發枝頭,便又將是一屆武林大會。
我並不想當武林盟主,也無意多加參與,但巫瑞必定是要去的。於情於理也好,與公與私也罷,他也有自己的友人,更何況他難得出門,武林大會也算難得熱鬧的江湖盛事,想必他應當不會駁了面子,學慕元清與鳳先生那般,心知肚明,卻偏要相隔兩地,做一對苦相思的情人冤家。